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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柄长剑,血迹未干,一滴一滴,沿着剑锋落在地上,滴溅在血洼中形成圈圈涟漪。

    脚步踏起,染满了猩红,伴随着残破的衣甲,冠早已散乱,魁梧的身体,有着无数狰狞的伤口,生命的精华同样不止的流淌。昔日,北方最豪勇的男人,已经走到了人生的穷途末路。让乌桓,让鲜卑恐惧的白马义从,终于也淹没在了无境的强弩人海之中,成就了另外一支响彻天下的精兵,也同样结束了自己在历史上的辉煌。

    公孙瓒,缓缓回顾左右,看着那火舌曼舞,浓烟滚滚,在人生的最后一刻,眼中竟是没有半点波澜。亲手结束了自己妻妾,子女的性命,那颤抖的锋利宝剑,那暗淡的残缺铠甲,已经是他最后的拥有。

    而这一切,也将伴随他的生命,终结在这熊熊火光之中。

    这即将燃烧殆尽,即将崩塌的望楼,便是他最后的一站。下面一簇簇扛着袁字大旗的方阵井然排列,不再进攻,而自己最后残存的兵马也已经纷纷放下了兵器,成为袁绍的俘虏。

    看着敌军滔滔气势,公孙瓒惨笑着将身子尽量挺起,抹顺散乱的髻,披在身后。带着最后的矜持和骄傲,仿佛一个清点雄军的统帅,在望楼上,环顾那一簇簇军阵!

    生当为人杰,死当为鬼雄!

    公孙瓒高高举起宝剑,遥指远方,那援军中军所在,仿佛用尽了最后的气力,宣告自己最后的矜持。

    “袁本初!你虽攻下了幽州,攻下了易京,打破了我麾下儿郎的武勇!但你还没得到最后的胜负,那便是取下我公孙瓒的项上头颅!哈!哈哈!到了最后!依旧是我赢上一次!”

    “且看你袁绍,又能在这天下乱世中走上几何!?”公孙瓒缓缓将剑刃放在脖子,仰天大笑中,眼中充满了无比的煞气,“我将在黄泉之上,恭候你来陪我!”

    剑刃抖动,一抹殷红滚烫,蓦然漫天飚飞。

    随之而来席卷整个望楼的火焰,终于结束了最后的吞噬。大块大块的天火,轰然崩塌。而那个魁梧高健的身形,也终于消失不见。

    英雄末路,一曲悲壮。

    袁绍看着公孙瓒消失的身影,终于微微叹了一口气。这样一个豪杰,终究还是倒在了乱世之中。即便他再是如何自负,公孙瓒临死的决绝,还是换取了他的尊重。

    而同样,公孙瓒最后的话,何尝不是他心中所想?

    乱世,比比艰辛,如履薄冰,今日强及一时,纵横北方天下难挡的幽州铁骑,白马义从能够倒在他的强弩之下,那日后征战天下,自己又能走到什么地步?

    “传我军令!”袁绍抬了抬手,仿佛身上的甲胄压垮了他的身体,沉重而僵硬,半晌才叹息道,“让众军士从火中抢出公孙伯圭遗体,不可亵渎,以君侯之礼行葬吧!”

    “喏!”或是察觉到了袁绍有些低沉的心情,左右一干心腹也不再去争宠夺利,郭图微微欠身,同样低声应道。

    “回营!”袁绍摆了摆手,这才勉强收拾了心绪,抬起头来又高声令道。这易京,显然也没有心情暂住进去了。

    军旗招展,夹大胜之威势,一片雄赳。

    与此同时,邺城城外,一彪兵马矗立,为一员面貌凶神恶煞的九尺大汉,跃马以待。看着视线中渐渐清晰的兵马人影,嘴角不禁咧开一丝笑容。

    而同时,那对面赶来的人马中蓦然闪出一骑,虬髯豹眼,哇哇大笑,马力飞驰,欣喜莫名。

    典韦跳下马来,那骑士同样驾驭飞驰战马,不等停稳便一跃而下,强横的力道轰然落地,大步跨前奔走十来步,赫然便生生扯住了马蹄难动分毫。

    “哈哈!老典!”张飞一把甩开马缰,提着蛇矛,便大笑上前,重逢知己故人的欣喜,便是他那虬髯胡渣也生生跳动了起来。

    典韦也已经在邺城等候了许久,大笑着迎上张飞,“你个混账小子,整日里东奔西走,俺老典却是难寻你啊!”

    话还未尽,典韦猛然挥开右拳带着雷霆万钧的威势猛然便向张飞面门袭去,这千斤力道,触之不似便也要重伤。

    张飞却好似对典韦这骤然偷袭没半点意外,几乎同时刚猛的拳头同样直直拉开,迎了上去。

    两个硕大的拳头猛然碰在一起,同样千斤巨力的碰撞赫然便使得两人之间荡开一圈强横万分的气道,刮起一片风吹草动,沙石横飞。

    壮硕魁梧的身体一触而退,硬生生被对方的气力所震开。两人几乎同样的踉跄着退开几步,好不容易才泄开对方的劲道。而那击出的拳头一片肿红,竟是使出了各自八分气力。

    两人眼中同时闪过一丝精光,沉默了半晌却是同样哈哈大笑起来,“痛快,痛快!”

    “老典,你依旧还是这般卑鄙!嘿嘿,还是俺老张机灵,要用老招数对付我,可休想再占半点便宜!”张飞挺了挺胸膛,得意不已。

    “不错,不错!这些年来,看你整天东奔西走,那蛮力却是也没退步半分!”典韦甩了甩拳头,略带不屑道,“卑鄙?别以为俺老典不知道,你那拳头再就握紧了,若我不出手,便是你先挥舞过来了!哼!”

    “嘿嘿!”张飞摸了摸脑袋,这才有心情打量起邺城城墙,不禁摸了摸下巴,啧啧道,“你家小白脸可真够大方的!这么大一座城池送给俺大哥,恩!俺老张当年就觉得那小白脸是个好人,老典你到是跟对人了!”

    “混账小子!”典韦一巴掌拍在他的脑勺,笑骂道,“怎可如此戏耍我家公子!再要乱语,小心我不饶你!”

    “嘿嘿……”张飞干笑了一声,也觉得这般形容卫宁倒确实有些无礼了,不过转念一想,又道,“我家太史子义也是小白脸,但武艺可确实不俗咧!”

    “太史慈么?”典韦微微一愣,这才将眼光放在张飞后面大队人马之上。经过刚才两人一阵嬉闹,刘备等人也已经到得城前。

    刘备自商丘连夜北上,随行有卫凯,同时,还有曹操派遣而来协助搬运粮草的李典。

    典韦自然是识得刘备关羽的,而军中还有两员武将依立在前,其中李典颇为干练老沉,但相比较另外一名银枪小将却让他敏锐的觉得还是有些暗淡。

    能够被张飞直接夸奖,而太史慈商丘一战大放异彩,虽然吕布在那场大战中必然是没有多少战意了,但能与张飞联手挡下吕布的能耐,确是典韦也不能小觑的战绩了。想当初他也险些被吕布打个半死呢!

    看见太史慈那俊俏模样,分明带着几分青年俊杰的锐气,寒铁银枪,白袍裹身,英姿飒爽,双眼锐利,便如一把锋利宝剑,锋芒毕露。

    典韦视线过处,不知不觉,便联想到了卫宁帐下,同样银甲银枪的常山赵云。说起赵云,典韦也不禁万般感叹,当是天下英雄辈出,不提步战,单论以马战,他竟然也不能挡下那诡异枪头百合,而那精良如神的骑术仿佛使得骕骦与他心灵如一般,每每使得他浑身气力敲打在软薄之处。

    “却不知道这太史慈能比得上赵云那诡异枪法么?”典韦摸了摸下巴暗自想到,遇上强大对手的兴趣也慢慢激起了血脉的烫。

    “哈哈,能再见典君,当是备荣幸之至!”一声高呼,典韦却看刘备下马,拱手行礼。

    “不敢!玄德公即接邺城之地,公子生恐怠慢,特遣典某前来相迎,玄德公如今贵为一郡太守,岂能如此多礼?”典韦抱拳淡然对应道,“如今玄德公已至,还请入城取了印绶,某家也好早些回河东与公子交差才是了!”

    邺城,一个在中国历代都不能忽略的都市,自殷商时代起,便是北方少有的经济文化政治中心,有七国之魏以邺为都,而三国中后期,更有曹丕称帝建立曹魏定都于此,经历魏晋南北朝先后五个国家将邺城作为一国国都。

    天下十三州,冀州为。本身便是天下少有的富饶土地,大片大片开阔的平原土地不仅适合种植良田,同样也带来交通的便利。而邺城其地位位置本便可跻身三国前列,毗邻漳河之畔,西临太行,良田沃土,人口稠密,繁华富庶的条件唯有冀州州治信都可以比肩。

    事实上,袁绍早有意将大本营的位子定位在邺城,可惜北方未定,信都的重要依旧不可代替,本打定主意平定幽州公孙瓒,便南下定州治于邺城。可惜郭嘉抢先一步,先破冀南,将邺城收入囊中。正也是如此,袁绍才不顾北方战线,而执意派遣文丑南下,妄图夺回邺城,便是不甘这块肥沃土地成为他人口中的美味。

    事实上,在卫凯出使商丘的时候,便是曹操这个天下枭雄,对卫宁的决定也是万分惊诧。这样一个重要的地盘竟然就拱手相让,即便河东再鞭长莫及,邺城本身的重要性也足够弥补那些劣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