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上,炽走的是心惊胆战,早知道就不逞强了。
这家伙,得罪个权贵不说,万一等会拿不出钱被人家当做扰乱会场秩序恶意竞价那可咋办。
那位侍女将炽引导到一个房间后,就退了出去,炽打量着周围的环境,计算着强行冲出去的可能性。
还没等炽计算完利害关系,房间内就进去了一个戴着斗篷的人。
通过攀谈,炽才得知这位就是振金矿石的主人。
那个人对炽说:“很高兴老板愿意花大价钱购买这块振金矿石!”
拍卖行一般的拍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指宝物归拍卖行所有。
这类宝物一般都是卖家急于出手,拍卖行在评估完宝物价值后,会给出一个大约七折的报价。
如果卖家同意,可以不走拍卖程序,直接将宝物卖给拍卖行。
第二类宝物,指拍卖行代为寄卖。
也就是说,卖家不满意拍卖行给出的买断价,而且不急于出手。
这种情况下,宝物寄存在拍卖行,由拍卖行代为拍卖。
当拍品成功拍出后,拍卖行代为收钱。
后续这笔钱财拍卖行收取一成的佣金,剩余九成给予卖家!
第三类宝物,这类宝物价格比较模糊,拍卖行也不能准确的估价。
所以这类宝物,拍卖行会遵循卖家的意愿。
拍卖行不是寄拍,而是由卖家借助这个平台进行自主拍卖。
这类宝物不论卖多少钱都归卖家所有。前提是卖家需要支付一笔参会费。
这块振金矿石,拍卖行没有办法评估出精准的价格区间。因为振金矿石最大的用途就是打造盾牌。
这点振金矿石是远远达不到打造一块盾牌的用量的。
但是这类的矿石又十分稀有,物以稀为贵。
所以这就导致,拍卖行不敢寄拍这件物品。
因为定价高了,就会导致这个矿石卖不出去导致流拍,价格低了,拍卖行又赚不到什么钱。
毕竟流拍一两次还好说,一直流拍的话,对于拍卖行的声誉也有影响。
这就导致了拍卖行拒绝进行寄卖,也拒绝出价买断。
所以对拍卖行最有利的模式就是,我同意你借助我这个平台自主售卖。
我每天都有拍卖活动,你只要参加,只需要支付二枚金币的参会费我们就给你拍卖。
这样,就算卖不出去,拍卖行稳赚不赔。
而至于这件宝物你想卖多少钱,那完全是卖家的意愿。
你愿意定价一万枚金币也可以,只要你觉得能够卖出去就可以。
所以这件物品炽成功拍得以后,拍卖行并没有直接要求炽支付金钱,反而是安排了卖家和买家进一步沟通。
这块振金矿石,卖家的心理期望就是二十枚金币,当然了也接受以物换物。
但是毕竟炽是在拍卖行以二百零一枚金币成功竞拍的。
所以炽必须支付这笔钱,如果炽拒绝支付,拍卖行有权利介入,炽就是故意扰乱秩序恶意竞价。
所以炽明白,他只得跟卖家进一步沟通,毕竟他无法拿出二百多枚金币。
所以炽提出了以物换物,但是保证整体价值不低于二百枚金币。
那人听后也是没有太大的意见,毕竟他也知道二百枚金币确实超出了这块矿石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