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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3章 巨难熬的实习律师

    经过一番努力和准备,刘远终于成功地通过了面试,并成为了泽贾律师事务所的一名正式实习律师。

    泽贾律师事务所是一家规模较小的律师事务所,刚刚成立不久,因此在业内还没有什么名气。尽管它被称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但实际上除了主任之外,只有两位合伙人律师,而且在企业担任法务律师,两个名义合伙人律师的收入都是来自于企业支付的薪资。

    律所的主任姓吴,名良新,年龄不大,大概三十七八岁左右,但从外表看,长得也是冠冕堂皇,穿着西装革履,一副成功人士的样子。

    但实际上,他的能力并不怎么样,当然这些情况都是刘远在后来了解到的。听说他的律师资格证是花了十几万块钱买通人际关系,通过考核取得的。

    也因此,他在处理案件时常常会犯低级错误,甚至连法律关系都搞不清楚,导致他代理的案子经常被法院驳回起诉。

    有一次,刘远偶然在律所里整理档案,发现了很多份被法院驳回起诉的判决书,无一例外署名的代理人都是吴良新律师。

    不仅如此,这位吴主任连驾驶执照也是通过非正常手段获得的。尽管他拥有一辆汽车,但由于内心的恐惧,他根本不敢上路。

    据说,他曾在开车时遭遇过一场严重的交通事故,这让他对驾车产生了深深的恐惧心理。从此,他患上了驾车恐惧症,再也无法正常驾驶。

    据可靠消息称,这位吴律师一旦坐上车,手握方向盘,踏上道路,见到来来往往的人群和车辆,便会心生恐慌,手脚变得僵硬无比,不知所措。

    他的路感极弱,对于方向的判别能力很差,更糟糕的是,许多交通标线和交通标识对他来说如同天书一般难以理解。这使得他在驾驶时总是感到焦虑不安,无法准确地判断路况并做出正确的决策。

    因此,尽管他有一辆座驾,但却再不亲自驾车出行,没有司机的话,他宁愿选择其他交通工具。

    所以,当他得知刘远在部队上取得了驾驶证,可以驾驶各种类型的车辆时,便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刘远作为他的司机、实习律师和兼职助理。

    刘远身上兼着好几个职务,但却没有任何报酬,这其中包括实习律师、主任助理和司机。尽管在实习律师聘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每月一千元的工资待遇,但实际上他却从未收到过这笔钱,只能把退伍金当做自己实习律师这一年的生活费用。

    据律所主任吴律师所说,目前市场上有很多律所都会聘用实习律师,但这些实习律师不仅没有工资和福利待遇,甚至还需要向律所缴纳挂靠实习的费用,他没有收取刘远任何实习费用已经是很仁慈的了,至于工资、社保和其他福利待遇就不要再提了。

    挂靠实习律师的费用从几千元到一两万元不等,对于刚毕业的学生来说,无疑是一笔沉重的负担,即便是工作过另行选择做律师的,也是一笔不小的支出。

    而这些律所之所以会这样做,就是因为他们认为自己提供了实习机会,当然可以借此收取一定的挂靠实习费用。然而,这种做法却给实习律师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和不公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