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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雪顺着官道一路狂奔,很快就将跟踪的人甩在后面。

    路旁的山野、农田往身后飞速跑去,前面右手边就是一片树林。

    好!

    就是那里了!

    往后看了一眼,对方只隐隐出现几个黑影。

    几个?

    是谁?怎么发现了自己?谁的人?

    没有时间多想,回雪提醒自己,看来今后行事,还是要更加稳妥和小心!

    到了路边,回雪跳下马来,一拍马屁股,他的马继续向前奔去,而他自己,窜进林子里,选了一片茂密的树林,爬上了一棵大树,隐身在繁茂的枝叶间。

    官道上,急促的马蹄声飞驰而过,“驾”“驾”的喊声远远传来。

    大概有五人。

    回雪拿出小姐给的望远镜,细致地观察着。

    过了半盏茶的功夫,这群人又打马而归。并迅疾地闯进林子里。

    “老大,这一片就这里能藏人。”

    “散出去,仔细找!找不到,就提头来见!”

    “可是老大,线人也只是说,那两人从那里出来以后,七拐八绕,后来跟丢了,今天只是凭借一个背影,找不到又怎么能怪我们?”一个小眼睛的男人,不服气地嘟囔。

    “滚去找!上面说了找不着,都得死!”一个被称为老大的络腮胡子恶狠狠地说。

    于是,五人成扇形,往林子深处悄悄推进。

    回雪用望远镜仔细观察了他们每个人,其中一个还真有点眼熟。

    在哪里见过呢?

    垂眸凝思了半刻,回雪的眼神“刷”的一下就亮了!

    原来是他!

    是那个睡在“月未央”后门墙角的乞丐!

    当时自己踩了他一脚,他睡眼惺忪地抬头看了回雪一眼。当时回雪背着光,但乞丐迎着光,所以这个乞丐一下子就被记住了。

    因为他的眼球很突,还有点肿眼泡。

    呵呵,线拉得够长呀~

    此时,天光渐亮,阳光透过斑驳的树影洒下点点闪烁的阳光。

    回雪拿出弹弓,往自己身后远处射了一颗石子出去,打在枝叶上,发出“砰”的声音。

    于是五人迅速往那边靠近,有一个离得远,走在了最后面。他正往那里奔袭。

    突然,一声浅笑从他身后传来。

    他猛然回头的瞬间,一把锋利的匕首割开了他的脖子。

    回雪揽住他的腰,把他轻轻放进人高的草丛里。

    然后继续用各个击破的方法,干掉了他们四个人。

    当他把最后那个络腮胡子老大,一脚跺在地上的时候,还是稍微客气了一下:“老大是吧,告诉我,谁派你来的?”

    络腮胡子摇摇头,用力咬碎了嘴里的毒药,自尽身亡。

    回血气得想跳脚!

    京城里,迎客来客栈。

    早上,小二来送热水,流风觉得有点眼生,不是昨晚接待他们那个。

    戴好面具,流风洗了洗手,随口问了一句:“昨晚给我送饭的那个小厮呢?”

    小二顿了一下,然后轻松说道:

    “那小子,早上起来,跑了好几趟厕所,快起不来了,今天您这边,就有我照料。”他擦着桌子,瞄了流风的面具一眼。

    “那就多谢了!哦对了,我一会儿把早饭给我送上来。”

    “客官稍等,早饭马上送到!”

    一会儿,小二从房里出去,下了楼,进了后院。

    不久,一个穿着华丽的紫色衣服,手拿折扇的富家公子走出了迎客来,往城里走去。

    进了一个胡同,一个穿着黑色衣服,拿着剑的男人出来,进了一家牙行,然后付钱租了一个小院。

    后来,另一条街上,一个穿着青色书生服的书生,在一个僻静的街坊租了一个独门独院。

    整整一天,在京城的十几个不同的牙行,来了不同的人,租了不同地段的不同大小的房子。

    夜色降临,华灯初上,易了容的流风穿着一套短打,在“大发赌场”做打手,在场子边上,边喝茶边看场子。

    他上午才来,但身手厉害,因此刚来就做了大发赌场打手的老大。

    呵呵,被人跟踪,被人包围,他也发现了。

    所以他果断出手,弄死了送热水的小厮,换了他的衣服,又在去后院的路上,进了一个客人的房间,顺了一件紫色的衣服,大摇大摆出了客栈。

    后来,他几次换装,并在不同的地方,找不同的人,去不同的牙行,租不同的房子。

    这些地方都是他准备的安全屋。

    防止被人找到,堵在房里。

    哎,喝了口酒,流风在心里感叹,小姐还是低估了人性的险恶。

    第二日傍晚,易了容的流风正带着几个赌场小弟,在路边一个小酒馆喝酒吃肉吹牛。

    就发现一队人马在街上巡街,最前面是两条大黑狗,在街上奔跑,四处闻。

    牵着大黑狗的人,手里赫然拿了一个包袱。

    一个流风眼熟至极的包袱。

    没错,就是那个王小凤要带给小姐的包袱。

    流风低下头,扯着嘴角,冷笑连连。

    他早就知道!

    那个王小凤说了第一句话,流风就知道她是假的。

    因为他家小姐从不用香粉!

    小姐用的是面脂,是水和乳液。

    而且走之前,小姐给了他们每人一张画像,不对,小姐说是照片。

    “月未央”中的王小凤明显更年轻,皮肤更白皙,而且她的手根本不是常年刺绣的手。

    很明显,易容过了。

    况且,她给的包袱里,有一个极小的荷包,散发出一种奇特的气味,狗的嗅觉会很容易分辨这种气味。

    真是狗眼看人低,简直没把他们放在眼里了。

    即使他和回雪是暗卫,那也是“神医门”的暗卫。基本的药理和毒,他们都是识得的,否则,哪里有资格站在门主最钟爱的关门弟子身边?

    开玩笑!

    因此,离开客栈的时候,他故意丢下了那个包袱,还在里面加了一丢丢小料~

    后来,听街上的人说,那黑狗循着味道,冲进了“月未央”,还跑到后院,咬伤了一个女人!

    更令人称奇的是,那黑狗还从女人的脸上,撕下了一张脸皮!

    京城里,掀起滔天巨浪,一时之间,风声鹤唳,养狗的人家死死拴住自家的狗,不让出门。否则跑到街上,就有被打死的风险~

    怎么样?

    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