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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B……’卑鄙的手机响了。
卑鄙从牛仔裤里拿出手机:“喂,是,是!我……我马上过去!”挂了电话,卑鄙将手机塞进牛仔裤,起身道:“不好意思,我朋友打电话叫我过去!”
泰民点点头:“嗯,去吧!”
泰民看着卑鄙离去,可以看得出,他似乎有心捧卑鄙上位。但,有心栽花花不开。人生的每一段历程,总令人有意想不到的关口。正如卑鄙,他也并非如想象中的那么单纯,他有他的朋友。
除了女友小艾外,卑鄙也有朋友吗?有的,那是他唯一的朋友,而且关系密切。这个人靠卖走私烟维生,赚来的钱,都花在酒精上面。
暴力团老将——闪腿四,中年男人,一头邋遢的头发,左脸上一道疤痕从额头延伸到下颚,衣衫不整,脚下踩着一双拖鞋,手里拎着一瓶啤酒,满身酒气坐在店门口。
卑鄙笑着上去打招呼:“四叔!”
闪腿四撇了卑鄙一眼,哼道:“怎么来那么慢,身上有没有钱啊?”
卑鄙想都没想就伸手进裤兜:“有啊!这里有几千块,你先拿起花吧!”
闪腿四接过钱,直接塞进兜里:“晚点再还给你!对了,刚才去哪里了?”
“没,跟民哥在喝茶!”卑鄙答道。
“泰民?听说你最近跟他走得很近呀!”闪腿四起身了,似乎有点行动不便。
原来,他右脚是跛的。闪腿四,闪腿四,便是形容他这残废的腿吗?好讽刺啊!
闪腿四拍着卑鄙的肩膀,语重心长道:“卑鄙,不要怪四叔多嘴。以后要少跟这种大奸人走在一起,对你没好处的!”
卑鄙道:“我怎么感觉民哥人还不错呀!”
“所以提醒你呀!他要是不奸的话,怎么坐上那么高的位置?”
“我刚才得罪人了,他还肯代我斟茶给别人道歉呢!”
“这都是做做样子的,谁不会!”
“四叔,你是不是跟他有什么过节呀?”卑鄙问道。
闪腿四冷哼道:“我们这种小人物,怎么会跟那种大人物有过节呢?”
卑鄙看着闪腿四,道:“四叔,我觉得你有好多事瞒着我!民哥的事你不说,老大被谁杀的你也不说。”
闪腿四摇摇头:“说什么呀,去买酒来喝吧!”
“好!”
卑鄙和闪腿四买了几瓶二锅头和一些下酒菜,然后就在店门口喝起来。
卑鄙边倒酒边问:“四叔,以前你跟老大是不是很威风呀?”
闪腿四将一杯二锅头饮尽,擦了擦嘴,道:“哈,说起那时候就开心!你老大就不用说了,我也很厉害呀!你见过我的腿法的……”
卑鄙笑着点头:“见过,简直跟李小龙有的一拼呀!”
“何止呀?李小龙在我面前都要靠边站……”闪腿四一说起当年的事,就滔滔不绝地说个不停。
卑鄙听这些都听烦了,插话道:“四叔,你就告诉我,那次你跟老大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闪腿四重重地放下酒杯,说:“我说过很多次了,是被人埋伏砍死的”
卑鄙皱眉道:“我认为,事情不是你说的那样!”
闪腿四将杯里的酒喝干,又开始倒酒:“不要再说了,继续喝酒!”
卑鄙起身:“我走了!”
每次和闪腿四提起那不愉快的往事,总是这样收场。
闪腿四还不忘提醒道:“记住我刚才说的话,不要跟泰民走得太近!”
卑鄙头也不回:“我自己心里有数!”
自己的人生,总是倚在这里兜圈子吗?不晓得。反而自己的信念,确是绕着老大家辉过去的步伐,徘徊。
卑鄙,刚生下来,他便拥有不平等的一切。糊里糊涂的国籍,黝黑的皮肤。从记事开始,是一个像社工一样的女人,说他被货车给撞死了。然后,带着卑鄙离开了他的家庭。
卑鄙跟着那个女人,来到新的环境生活。很快,他便因自己那异于常人的肤色,遭到歧视、排斥。外型不好看,读书成绩又差,自然成为了同学们的欺负对象。
一个小孩,如何面对这些呢?除了受惊和不愉快外,便是莫名其妙。逐渐,变得沉默,与及对这个地方的不信任。当他有能力逃走时,他便逃走。走了被抓回来,抓回来后又走。终于,他逃出来了,开始流落街头的日子。当时年纪还小,难以谋生,便沦为乞丐。
在废物堆里找不到吃的,就到处去乞讨。每一天,都被泪水打湿脸庞。有一次,他在垃圾堆里捡到一个小瓶子。他在想:将我流出来的眼泪装进去,会有多少瓶?
小小年纪就有如此想法,可感受到他走过的艰难岁月。
终于有一天,他被一个饭店老板收留,每天帮他洗碗就给他一盒饭。卑鄙也就在这时候,懂得了需要付出,才能有回报的道理。有时候,卑鄙带着饭盒回到垃圾堆,就要跟流浪狗争饭盒而打起来。
别埋怨,天理本来就是不平衡的。谁占上风谁占下风,视乎客观环境而已。比如,迎战你的流浪狗,就手无寸铁。在恶劣环境下成长的孩子,不会好到哪里去。‘出淤泥而不染’的,只是童话。
卑鄙,就在淤泥里成长,渡过每一个春夏秋冬。直到有一天,他遇到了曾经的老大家辉,和现在的闪腿四。
“我想跟你,加入黑社会!”
“就凭你?”说话的人,身材高大威猛,粗声粗气。这里都是他的地盘,暴力团北港区四二六——家辉。
“走开臭乞丐,别挡着我们老大的路!”一个小弟大叫着就推了卑鄙一把。
家辉吸了口雪茄,道:“阿峰,站到一边去,让我来问他几句话!”说着,看向卑鄙,问:“小子,你今年多大了?是谁让你来找我的?”
卑鄙的头埋得很低:“我十三岁……我在街上听人们说你是个好人,够义气,对小弟很好!所以……”
家辉插嘴道:“oK!那你凭什么跟我?”
“我……我很能打!家辉哥叫我做什么,我都会拼了命的去完成的!”
家辉笑道:“好!刚才这个人推了你一下,你试着跟他打给我看看!”
“好!”卑鄙说着,两眼死死地盯着阿峰。
这个叫阿峰的,怎晓得卑鄙是头流浪已久的野狗。这种动物,不好惹。战果,也令人刮目相看,卑鄙将阿峰打倒了。用家辉的话说,这家伙短小精悍。
从此,卑鄙成为家辉的门生,算是脱离了那无依无靠的生涯。一开始,卑鄙只是个跑腿的,但他也在学着大家的为人处事。
家辉有着一副天生的威严,还有那相当厉害的拳头。卑鄙曾亲眼目睹,家辉力撼一个红棍,把对方打得躺了九个月的医院。除此,那个闪腿四的腿法也不弱。他在家辉组织内,有绿叶扶持的作用。
这也让卑鄙深深认为,打——不单可以发泄,还可以换来无上的尊严。于是,他为自己定下人生的座右铭:拳头,是可以打出尊严的。
战场上,不可以输。输掉一场,等如输掉一点尊严。很快,卑鄙飙升为家辉身边的头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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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是卑鄙的十八岁生日。家辉和闪腿四带着卑鄙,来到一家高档餐厅庆祝。
家辉问:“卑鄙,许个愿,说不定老大能成全你!”
“我……我……”卑鄙咬咬牙,道:“我想尽快扎职,做……做大哥!”
家辉狂笑:“哈哈哈……明天就帮你搞定!”
卑鄙质疑:“真的?”
第二天,家辉带着卑鄙到钟楼找掌舵人肥腾,申请卑鄙扎职。
看在家辉的面子上,肥腾应承了。当下卑鄙上香,拜前后五祖,身受十二底——红棍。
拳头,真的可以打出一切。他知恩图报,恭敬提拔者,对老大家辉视若神明。
卑鄙人生起了变化,老大家辉又何尝不是。他的身边多了一个女人,一个叫晶晶的女人,一个非常漂亮的女人。
每个人,总有一些锋芒毕露的岁月。家辉锋芒的岁月,乃凭借健硕的肌肉,拥着千娇百媚的尤物,在大群门生拥簇下,招摇过市。绝色,超凡,一身是胆。
直到有一天,终于出事了。家辉和闪腿四,满身鲜血的返回住处。
看着昏迷在床上的家辉,卑鄙问闪腿四:“发生了什么事啊?”
闪腿四摇摇头:“没事,只是被人埋伏了,睡个几天就没事了!”
卑鄙大怒:“是谁那么大胆,我去废了他!”
“我也不知道,我先回去了,明天再来看辉哥!”闪腿四不愿意说,转身离开了。
一个星期后,家辉康复了,但对遇袭的事,只字不提。
家辉是卑鄙最尊敬的人,他有难以开口的麻烦吗?卑鄙怎么会坐视不管?
“老大,上次你跟四叔那件事,我怕……”卑鄙思量很久,终于大胆询问。
“怕什么?怕我不够厉害?”家辉随口回应,却勉强挤出一点笑容。
这天,乌云密布,有不寻常的事。
“卑鄙,快点来医院,老大和四叔出事了!”
“好,我马上到!”
卑鄙赶到医院,走廊上站满了自己人。但,人人神色凝重。
卑鄙问其中一个小弟:“老大他们怎么样了?”
那个小弟顿了顿,说:“好像说是被人埋伏了,四叔的脸受伤了,右脚跛了!家辉哥就……死了!”
“家辉哥死了?”卑鄙脑海里一片空白,犹如晴天霹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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