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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6章 这就是鸿门宴

    茶话会就是个幌子,弄了十几个不知所谓的人聚在一个屋子里抽烟喝茶水,好像有几个是城市的管理员,有几个是什么小帮派的,还有几个火炬军的尉官。

    真正算得上小头目的可能也就三四个?其他不是来凑人头捧场的,就是小喽啰。

    罗天明这次为了掩人耳目,还特意叫苏七七帮他修了额角的头发,又化了妆,脸上打了粉底,对着镜子看一看,和之前的自己居然有五成不像?怪不得说女人都会易容术。

    气质倒是威风凛凛,相貌堂堂,符合帮主罗德彪的人设。

    在大房间里忍耐着饥渴,听了一堆废话之后,会议结束了。

    但有两个火炬兵把罗天明带到了一个走廊里,让他在门口等着。

    不断有人进去,也不断有人出来,过了一个多小时才轮到罗天明。

    这是个茶室,门里门外都有守卫,大沙发上坐着的老人就是孟有德。

    “你就是罗德彪?别紧张,不要以为我叫你来是干什么,咱们不兴那一套,我年轻的时候是当乡村教师的,你叫我孟老师就行!我后来下海卖快餐,卖炸鸡,就是个糟老头子,遇上天灾,靠着几个老朋友才活到现在……”

    孟有德五十多岁,坐在真皮大沙发里气质很好,一看就是非常有涵养的老男人,穿着灰色的毛呢夹克,很单薄。

    但这个茶室却非常温暖,暖风呼呼响着,却没有一丝烟火味,这里灯火通明,足足有三十多个平方,供暖全是靠热风机提供的。

    这里应该是一个郊区园林餐厅,被改造成了孟有德的宅邸,原先肯定不是私宅,院子里有停车场,有营业过的痕迹,周围的雪墙很高,有火炬兵来回巡逻,很多守卫都牵着威风凛凛的大狼狗。

    还有一些人牵着的,竟然是没有完全长大的狼!

    罗天明进大门的时候就认出来了,那些狼大概四五个月大小,体型已经相当于中型犬,狼的眼珠子在黄昏中灼灼放光,比狗眼亮很多,狼眼的样子没人比狼王更了解。

    “那我就冒犯了,孟老师!我也是个学生,从前书生意气,从来没想过自己会变成今天这样……”

    罗天明谦和地笑着,尽量让自己不卑不亢,又老老实实。

    这很确定就是一场鸿门宴,谈不成的话,就算自己能走出这个庄园的大门,走到街上也会被查宵禁的守卫干掉。

    但除非自己想找死,不然不会谈不成,必须表现得俯首帖耳,没有威胁性。

    自己这次可是孤身犯险,没带枪手也没带狼群,连饭盒都没带。

    只带了毛瞳瞳和苏七七,这是两个花瓶,带她们是自污其行,显示自己只是一个目光短浅,贪恋女色的下水道帮派头领。

    不过这些伪装可能没效果,孟有德洞若观火,眼睛里闪着睿智的光芒。

    罗天明便跟这个老头侃侃而谈,把哈士奇帮的情况做了说明,包括黄昏前刚刚吞并了另一个帮派,人数已经超过了五百这个最新状况。

    当然夸张了一点点,还没算上战斗减员,那些数字没有统计,那就不算假话。

    “五百”这个数字让孟有德眼神变了一瞬间,应该出乎他的意料。

    跟这种老江湖要格外认真,有些东西可以避而不谈,但不能故意说假话。

    罗天明一口一个老师叫得越来越熟络,也谈到了自己内心的苦闷彷徨,甚至混乱。

    孟老头也讲了一些末世生存的大道理,提到了火炬城创立的宗旨,是在黑暗中举起火炬,引领幸存者之类的空话。

    虽然谈笑风生,但这就是一场审问和压迫,也是单方面的选择!

    老头子绝对是个人精,让人如沐春风,但他是个手握火炬兵,控制着一部分城市区域的委员会大佬,这要放到古代,就是个小诸侯或者乱世小军阀!

    虽然他手中的兵力数量不算多,据推测只有一千甚至几百,却装备精良,卫兵拿的都是AK!

    这老头儿动一动手指,罗天明的小团伙就得逃走甚至灰飞烟灭。

    但罗天明也看出来了,迅速崛起的哈士奇帮,确实很吸引孟有德!

    老头子越不动声色,说明他心里越抓挠,只不过他的架子很高。

    罗天明进这个茶室之前,刚好看到另一个江湖豪杰般的壮汉,跪在地上给这老东西磕头!

    那应该是另一个帮派头目……

    把那人安排在罗天明之前,也许是真的,也许是演员,作用是给罗天明打个样?

    “老板,晚餐准备好了……”

    一个穿着旗袍,身材高挑体态丰腴的女人走进来,弯腰对孟有德说道。

    “嗯……天色已经晚了,你今天回去也不方便,就在我这里吃饭吧,我们边吃边聊。”孟有德愉快地说道。

    罗天明松了口气,可以上桌……那就说明自己不是一道菜,起码现在不算。

    餐厅就在隔壁,不算特别宽阔,大概有四十个平方左右,房间里有两部洗衣机大小的暖风机,里面的发热管阵列冒着红光,热风呼呼吹着,竟然让人有些眩晕,这里太舒服了!

    不过罗天明还是有些紧张,因为他的两个女手下被别人领走了,说是去别的房间吃饭。

    只留下罗天明,就没人给他尝菜了啊……

    圆桌非常宽大,但吃饭的只有四个,孟有德坐在主位,他右手边是个三十多岁的男子,剑眉星目,浑身带着一股勇武之气,穿的是火炬军的制服,两边肩膀上扛着都是一大朵黄金火焰徽记;左手边是个二十出头的女子,面目清秀,长得还颇有姿色,只不过冷冰冰的。

    罗天明和孟老头面对面,中间隔着好几米的桌子,距离很遥远。

    孟有德介绍了一番,这两人是他的子女,男的叫孟伯虎,统领孟家的一千火炬军,女的叫孟允真,是孟老头儿的女儿。

    寒暄了几句,孟伯虎只是点头,孟允真鼻孔向天,虽然会笑但很高傲,有些看不起人。

    不过聊到哈士奇帮为什么叫哈士奇帮的时候,这个女人就放下矜持,嘻嘻哈哈起来,像个天真无邪的小女生,似乎这才是她的真面目。

    “啊,原来你真的有一只哈士奇呀!是什么颜色的?拆家厉害吗?”

    “就是普通的黄毛哈士奇,这狗不拆家,还帮了我很大的忙!雪灾刚下来的时候,我是在路上遇见它的,它抢了我的饭盒,所以他的名字就叫饭盒……”

    罗天明在饭盒的毛色上撒了个谎,为了掩饰,又把天灾最初养狗的精彩故事挑了一些讲出来,孟允真穷追不舍,不停地问后来呢,后来呢。

    “后来金毛狗就扑向劫匪,跟他战斗起来,然后枪就响了……我失去了所有的狗,但活着来到了火炬城。”

    罗天明微笑着,保持着坦然的语气。

    孟允真已是满眼泪水,她抽出纸巾擦擦眼睛,动情地感慨道——

    “狗狗真好,它们对人类才是毫无保留的……”

    罗天明淡淡地笑道——

    “都过去了,幸好上天垂怜,又让我在这座伟大的城市里遇见了饭盒。”

    “这真的是上天赐福,可以把饭盒带给我看看吗?”孟允真眼巴巴地问道。

    “没问题,饭盒很聪明,他会装出瘸腿的样子……”

    罗天明表面虽然答应,但心中却是一凛,脑子里连续跳出两个弄死孟允真的计划。

    “呵呵!”

    孟伯虎冷笑了一声。

    “你是怕狗被抢走吧?以后不会了,投靠我们家,就没有人再敢抢你!你也别说这是什么伟大城市,虚头巴脑的,这里就是个耗子窝!”

    “伯虎……”

    孟有德呼唤了一声,朝他儿子皱了皱眉。

    孟伯虎无所谓地笑了笑。

    服务人员陆续上菜了,是分餐,菜品很精致,有海鲜,有鸡有鱼,还有饮料,甚至还有毛台酒!

    罗天明喝餐前炖汤的时候,就有些脊背发凉。

    看见服务员把小杯子倒上清冽的毛台,他浑身的汗毛都竖起来了!

    这是强迫症,是罗天明至今还没克服的疑心病,这种强烈的紧张感超出了他的控制。

    孟伯虎先是好奇,脸上随即露出一丝讥笑。

    孟老头则微微颔首表示理解,但他这次没有解围,而是凝视着罗天明,看他如何化解。

    “怎么,你不舒服吗?”孟伯虎笑着问道。

    罗天明点了点头——

    “不好意思,有点晕,可能是吹不惯空调,我已经被寒冷气候改造了身体,呵呵,山猪吃不了细糠啦!”

    “没事的,喝下这杯酒,身子暖起来就好了,来,罗帮主,我敬你!”

    孟允真端起酒杯,不依不饶地说道。

    她满脸笑容,似乎对眼前这个目标很感兴趣,不过,她不经意地提了一下右边的袖子。

    这个房间很暖和,每个人都没有穿臃肿的保暖服,连罗天明都脱了外套,只穿着棉马甲,孟允真更是穿了一件修身的小西服,她手腕上戴了一条白金丝带,是个金属编织的装饰品。

    现在那条白金丝带被她一撸,露出洁白的手腕,上面有个印记——

    那是一只蓝色的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