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学谦起身离开办公室,去车间找主管阿明。
上次的电话机之后,阿明又安排他设计一款客户定制的饮水机,这任务对于他这样的一个新手来说,他感觉压力巨大。况且他都没见过客户,根本不清楚客户的准确详尽的需求。
他想问问阿明能不能安排让他跟客户的技术负责人见个面,当面沟通一下细节问题。
这已是下午,车间里依旧闷热,工人们是紧张又忙碌。
在机器巨大的轰鸣声里,模具技工们都在埋头苦干:他们有的拆装摸具,有的在配模,有的在抛光......
而老董正在指挥两个补师给模具打火花。
曹学谦从老董身旁经过,看他在忙,就没跟他打招呼。
但老董叫住了曹学谦:“阿谦,你过来一下。”
曹学谦转身走回来,问:“董主管找我有事?”
“今天晚上老板请几个经理和主管吃饭,我跟老板说了让你也去。”老董说道。
曹学谦有点惊讶:“啊?老板高管聚餐,我一个学徒去凑什么热闹?”
“没事的,”老董宽慰道:“又不是什么很正式的会餐。这段时间你画图辛苦了,况且我都跟老板说好了。”
“这样不好吧?”曹学谦还是犹豫。
“哎呀,你这个人,”老董急了:“吃个饭而已,要不要想那么多?你不去的话,老板会认为我是个信口开河的人。”
听老董这么一说,曹学谦只得答应下来。
老董笑了:“这就对了嘛。老板请吃饭,不吃白不吃。”
曹学谦笑了,没想到老董还有幽默的时候。
曹学谦一边走一边想,其实老董还是挺好的一个人。
老董敦实的身材,模具师傅特有的肌肉非常紧实,四肢壮实,寸头,大而有点鼓的眼睛。
一开始老董在曹学谦心里是个脾气刁钻古怪、爱管闲事、见谁不顺眼就恨不得要置他于死地的一个人。
但其实老董并没有曹学谦想象中的恶毒,他只是很耿直。
他见不得别人草包一个,还在厂里面装模作样浑水摸鱼,虽然这跟他没有太大的直接的利害关系。
另一方面,他对那些颇有些能耐的人有种天然的喜欢,非常愿意交这样的朋友。所以,他对曹学谦的态度前后判若两人就不足为奇了。
曹学谦还算不上颇有能耐的人,但他的学习能力和成长速度令老董刮目相看。
老董觉得,假以时日,曹学谦必成大器。
所以,老董对曹学谦慢慢地就有了一种爱惜之情。再加上曹学谦总是那么谦恭有礼,更让老董心生好感,有点什么好事就想带着曹学谦一起。
这是一家名叫“悦豪”的餐厅,主打粤菜。虽然算不上很高档,但在曹学谦眼里已经算是很阔气了。
七点左右,天色渐黑,参加聚餐的人都到齐了。
一张比较大的方桌,坐了大约七八个人,都是些高管,还有两个技术骨干。
曹学谦一身深蓝色的学徒工服,坐在靠墙的角落里,在一圈浅蓝色衬衫的人群中很是扎眼。
当然,还有一个人与众不同,那就是许老板。
许老板可能是最近生意好,看起来心情不错。
他穿一件上好的黑色T恤,显得沉稳大气。话不多,但看起来就是很有老板的派头。
菜一盘接一盘地端上来,大圆桌很快就摆满了。
望着眼前琳琅满目、应有尽有的菜肴,曹学谦真是大开了眼界,感觉自己像是刘姥姥进了大观园。
那些鸡呀鸭呀鱼呀等,曹学谦好歹见过,只是这里是更高档更别致的做法。
但那一大盘大闸蟹,他还真只见过活的,在餐桌上见,他还是第一次。那金黄的硬硬的甲壳和那看起来很具攻击性的“大钳子”,都让他心生畏惧。
喝酒,吃菜,侃大山,曹学谦感觉热闹是他们的,他凑不进去,他也不想凑。
除了阿明和老董,其他人他都不怎么熟。
况且许老板也在,想起以前许老板对他说的“公司不养无用之人”,他仍然有点心存愧怍。
虽然他在心里面不断安慰自己,给自己打气,但还是难免拘谨。除了礼貌性地搭讪外,他大部分时间都是沉默。
不是他不想说,也不是他没话说。相反,他天性风趣幽默。
只是,他觉得,自己在这学徒身份下,说出来的话再智慧,再幽默,可能都会让人嗤之以鼻,觉得他是多么地不知趣,不识时务——凭他的身份,能在这餐桌边出现就是莫大的抬举了,还在这里夸夸其谈?
人贵有自知之明。
曹学谦自然懂得这个道理。
虽然曹学谦顾虑颇多,但其实,许老板今天随和多了,他还特地要跟曹学谦碰杯,说:“小伙子,好好干呀,听说你这段时间进步很快,继续加油呀。”
曹学谦站起身来,恭敬地与许老板碰杯。
曹学谦是既吃惊又自豪。
吃惊的是,许老板会给自己面子,来与自己碰杯;
自豪的是,今非昔比,许老板现在是在肯定着自己,认识到自己并不是一个“无用之人”。
碰完杯,曹学谦仍然是默默地吃饭吃菜。
他不像其他人一样放开来通桌吃,他只吃自己面前的几道菜。白切鸡、白灼虾、豆豉蒸排骨,味道都不错。
他想,如果叶莲也在这里该多好!
旁边还有一盘红烧鸡脚,大概有七八个,看起来也很美味的样子,他也想试试。
他看准一只鸡脚,拿起筷子,叉开,夹起来,想往自己碗里面送。
没来由地,曹学谦心里有点小紧张,手里的塑料筷子夹鸡脚又有点滑。
曹学谦小心地夹着鸡脚,可筷子才刚离开盘子,鸡脚就从筷子上滑脱,掉桌子上了。
曹学谦说不出来地尴尬。
真是笨哦,夹个鸡脚都夹不起来。
曹学谦觉得有必要挽回一点颜面,证明掉鸡脚只是偶然事件,于是他决定再夹一只。
这次更小心了。
凝神静气地夹定一只,再往自己碗里面送,慢慢送,慢慢送……但是,那鸡脚像故意捉弄他似的,还没到碗里,又“哧溜”一下,“噗”地一声掉桌子上了。
曹学谦顿时涨红了脸,恨不能找个地洞钻进去。
他觉得那鸡脚“噗”地掉在桌子上的声响像炸雷般,把其他人的注意力都吸引过来了。他们都在看着他,讥笑他,让他无地自容。
曹学谦装作不经意地扫视了一下全桌,大家似乎都还是像先前一样,聊着吃着,并没有谁注意着他。
曹学谦不禁哑然失笑。
算了,这鸡脚不吃也罢。
曹学谦正要伸筷去夹别的菜,却看到旁边有双筷子伸过来,然后,碗里就多了个鸡脚。
原来,曹学谦跟鸡脚的两次较劲都被老董看在眼里。
老董被曹学谦尴尬的样子逗乐了,但他忍着没笑出来,而是不动声色地拿起自己的筷子,夹了只鸡脚,放在曹学谦的碗里面。
曹学谦是既尴尬又感激,他冲老董笑了笑,然后就假装专心地啃鸡脚了。
他边啃便想:总共才几个鸡脚,我一个人就浪费了两个,吃掉了一个……
他又想起了叶莲。
这事要是让叶莲知道了,得有多好笑?
……
多年以后,每当曹学谦想起这个饭局,想起那几只鸡脚,想起那个傻楞楞的自己,总会忍俊不禁。
时过境迁。
当时的尴尬和窘态,是那么地可爱,那么地让人开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