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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9章 婚嫁不容易

    “你要娶她。”叶宛琢磨了一下:“你的意思是,你要娶她做你的妻子?明媒正娶?”

    “那当然。”叶闻道:“当然是明媒正娶。”

    叶宛挺欣慰的。

    “不容易啊,你长大了,有责任感了。”

    一个男人对女人的责任感,就是给她一个正经的名分。

    不管是小家小户,还是名门大户,名分都很重要。

    哪怕女方是个孤儿,男方有这个心,也要依足规矩,一点不能缺。

    第一步,是要让媒婆上门提亲。

    不过叶宛道:“你若是要娶亲,那我可做不了主。你得回去告诉爹娘才行。”

    “那……那么远呢。”叶闻有点为难:“我能不能直接把她带回家?再让爹娘做主。”

    按道理说,是不合适的。

    但是,特事特办,也不是不可以。

    叶宛想了想:“如果你那位何姑娘真的和你情投意合,愿意随你去西北生活,这边又没有什么亲眷留恋,那你可以以朋友的身份,先请她去家里做客,游玩一段时间。”

    叶闻点了点头。

    “这样,既可以让爹娘相看,也可以让她适应一下西北的环境,看是否适应。如果大家都满意,那爹娘自然会为你们操办婚事。如果不满意,也不要纠缠,就当朋友,将姑娘好好的送回来,也算是大家都不失体面。”

    就算是做不成夫妻,也不要因此成为仇人。

    叶宛比弟弟成熟多了,考虑的也多的多。

    两个人在一起,不仅仅是看对眼这么简单的事情。

    两个不同地方的人,生活习惯天差地别。他们家在西北虽然是数一数二的人家,可京城毕竟繁华,京城的人去了西北,未必习惯。

    不习惯,就要适应。

    有适应的,也有适应不了的,不能勉强。

    叶闻想了想,觉得姐姐说的对。

    “好。”叶闻道:“我这就去跟她说,她一定会同意的。”

    “等一下,等一下。”叶宛连忙拽住弟弟。

    “怎么了?”叶闻着急道:“又怎么了?”

    “你也太着急了。”叶宛道:“你想娶她,带她回家,我不反对。但也要让我看一看,过过目才行吧?”

    “对对对。”叶闻搓着手道:“我都高兴迷糊了当然要先让姐姐看看,姐姐,你一定会喜欢她的。我这就去把她叫来。”

    说着叶闻又要跑。

    但是被叶宛一把抓住了。

    “不用你叫她来,我去见她。”叶宛道:“从来都是抬头嫁女儿,低头娶媳妇。哪有叫人家来那么失礼的?当然是我应该代表爹娘,备着礼物上门去拜访才对。”

    叶闻想想,姐姐说的也对。

    这样的话,表示他们家的重视,要不然的话,好像欺负何家无人一样。

    “姐……”叶闻抱住姐姐胳膊撒娇:“你真是天下最好的姐姐。”

    叶宛一巴掌将叶闻的大脑袋拍开。

    “行了,跟我去吃饭,下午上街买东西,晚上我跟你一起去拜访这位何姑娘。”

    叶闻一口应着:“好。”

    “对了。”叶宛道:“你身上还有钱吗?”

    “有……没多少了。”叶闻含糊道:“我给她买了不少东西。姐姐你别误会,她不是个喜欢钱的姑娘,什么都推辞不要,都是我非要给她买的。”

    叶宛不在意的摆了摆手。

    喜欢钱,喜欢漂亮的衣服首饰,这都不要紧,谁不喜欢呢。关键是,第一不要贪得无厌,第二,在喜欢漂亮衣服首饰的同时,也喜欢她弟弟。

    叶家的儿媳妇自然不会让她在物质上受苦,也可以没什么本事,不用会什么,只要和叶闻好好过日子就行了。

    “去吃饭吧,吃完饭上街买东西去。”

    叶闻高高兴兴的跟着姐姐去吃饭了。

    吃完饭,下午去逛街买东西,叶闻现在对何眉的喜好已经了如指掌。

    但是他对自己的姐姐,不那么了解。

    他不知道的是,中午,他没在的时候,叶宛已经和崔有碰了一下头。

    何眉的名字,年龄,家庭地址,都交到了崔有手里。

    “帮我查查这个姑娘。”叶宛道:“谁叶闻看中的姑娘,这两天叶闻一直跟她在一起,还想要娶她。你帮我查查,这姑娘有没有什么猫腻。”

    崔有懒洋洋的:“你让我查你未来的弟媳妇,要是被发现了,叶闻岂不是要记恨我?”

    叶宛理直气壮:“记恨你,总比记恨我强。”

    崔有无话可说。

    他觉得一个崔笑,一个叶宛,真是他上辈子欠下的债啊。

    “行,我去查。”崔有道:“我亲自去给你查。”

    宝公子的消息网四通八达,一个小姑娘,还不是手到擒来。

    下午,叶宛和叶闻去逛街了,崔有亲自,安排盛祁跑了一趟。

    盛祁拿着纸条翻来覆去:“为什么要问去,你不是说你亲自去办这事情吗?”

    “我亲自安排你,难道不是亲自吗?”崔有突然就虚弱起来:“我还是个伤员呢。”

    “……”盛祁不可思议道:“今天上午,谁逛了一上午,拎着大包小包,足足几十斤面不改色心不跳。”

    你背上那点伤,确实还没好,但那算什么呀,区区一点皮外伤。

    叶宛对崔有,还是手下留情的。

    她千里迢迢来京城,就没有多少赶尽杀绝的心。

    “那不是硬撑着吗。”崔有道:“咱们俩什么关系,在兄弟面前,我难道还要硬撑吗?”

    吉祥天里,一个比一个不要脸,最终所有的活儿,就给了脸皮最薄的那个。

    盛祁只好去了。

    并且打算,如果崔有和叶宛在一起了,他成亲那天,一定要好好闹一闹洞房,最好是把这个孙子喝到桌子底下去。

    盛祁也不用遮掩什么,就这么溜达溜达的去了。

    住在京城里的人,又不是什么达官显贵,一个普通姑娘罢了,还在吉祥天打过零工,这不随随便便就一查吗?

    看看她住的环境,再问问街坊邻居,自然什么都知道了。

    这天下午,盛祁去干活儿,崔有在屋里睡觉,叶宛姐弟俩去买东西。

    晚饭时候,都回来了。

    叶闻高兴的把买来的东西放下,跟叶宛说:“姐姐,不如我们早点去,我让她下厨给你做几个菜。她可比你手巧多了,做的菜可好吃了。”

    叶宛白了叶闻一眼。

    弟弟大了不中留啊,现在在叶闻心里,何眉是哪儿哪儿都比自己这个姐姐好。

    “你着什么急。”叶宛道:“走,先去问问崔有,你难道不要问问京城提亲有什么讲究,有什么忌讳吗?”

    叶闻顿悟:“对对对,姐姐说的对。”

    于是叶闻风风火火的去找崔有。

    盛祁也回来了,正在和崔有说话,不过脸色不太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