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心牧场。
张欣雅骑着电动车,回到生活区,左手右手各拎着一个大袋子,一共拎着三十多斤卤肉往家里走。
“爸,买回来了。”
“这卤肉味道闻着特别好。”
张欣雅走到屋子里,把卤肉放在桌上。
然后,她从袋子里取出一次性手套戴在手上,打开一个塑料盒,就要尝尝里面的猪蹄。
张大山走出来,闻到卤肉的味道,他也不戴手套,直接上手抓着猪蹄就要吃。
猪蹄还是热的。
张欣雅第一口吃下去,瞬间被猪蹄绝妙的味道和独特的口感吸引到了。
猪蹄肉轻轻一扯就脱骨,肉特别鲜香,一口下去,只有浓郁的汤汁的味道,没有丝毫的异味。
猪蹄新鲜,汤汁美味,仅是一口她就知道,这猪蹄处理的过程一定花了心思。
猪肉被炖的恰到好处,牙齿轻轻一咬,肉就断开了,只有几根筋还连着。
嚼起来特别的有弹性。
高汤配的特别香,而且伴随着口腔中唾液分泌,越嚼越香。
身体似乎都被这美味调动起来,变得舒服。
“哇,真不错!”
“难怪才下午两点,都准备收摊了!”
张欣雅眼前一亮,惊叹道。
张大山吃法就狂野很多,他拿起半个猪蹄,直接朝着肉最多的地方咬去。
一口下去,满嘴都是肉。
高汤是江风调配的特殊配方,光是用的材料就十几种。锅里更是放了七只鸡,一大堆猪皮,一大堆猪棒骨,煮了八个小时。
肉的精华都融在高汤里。
然后再炖煮卤肉,味道融入到卤肉每一个细胞中。
一口吃下去,怎么吃怎么新鲜。
就没有一个地方不好吃。
“嗯,不赖啊。”
张大山惊讶不已,连吃带啃,几下就把一个猪蹄吃了干净,就剩下几块偏白色的骨头。
猪蹄本就是绝佳的美味,这些猪蹄经过江风特殊的烹饪,味道就更好了。
因为江风给猪蹄锅里加了糖色,所以猪蹄的颜色格外的红润,卖相也好。
“这猪蹄这么好吃,就买了四个?”
张大山问了一句。
一个猪蹄要50多块,没点本钱真买不起。张大山家里比较富,吃肉向来豪横,所以不在乎这一点小钱。
听到张大山这么说,张欣雅回道:
“就剩四个,我全买了。”
“那小伙儿生意好,都准备收摊了。我要是去得晚,都买不着了。”
张大山又拿起一个猪蹄,也不等晚上喝酒的时候再吃,现在吃爽了再说。
这猪蹄完全炖烂了,吃起来口感太好,用嘴一咬,满嘴都是猪蹄肉。
他吃了两口,说道:
“味道确实好,明天早点过去,多买几个猪蹄。”
“这人卤味是一绝,完全到了能开店的水平。”
“要不让他把店开到牧场,咱这不缺肉,牧场赚点分成,也能挣不少钱。”
张大山琢磨着。
他是个精明的人,很会做生意,不然开心牧场不会经营到现在的水平。
凡是开店、开牧场,看起来是当老板,当负责人,风光无限,实际上要承担的压力和吃得苦,只有他们自己知道。
没点能力和魄力,真顶不住。
就拿美食来说。
要是摆个小摊,压力不算太大,大不了生意不好,第二天再来。
要是开个店,那就要操心了,房租、水电费、各个部门的审批证书、各种管理费,要是不开张赚钱,就要亏很多钱在里面。
江风也想过自己靠着卤肉开个店。
但后来想想,太折腾,天天还得盯着店铺。
还是摆摊自在。
他佛系惯了,不喜欢给自己上压力。
开心牧场内,四个猪蹄很快就被父女俩吃了干净。
张欣雅心满意足。
“这卤肉水平,比咱厨房的孙老头强多了。”
“太好吃了。”
“明天我还要买点。”
闻言,张开山点头同意,“多买点猪蹄,猪蹄最好吃。”
与此同时,江风驾驶着移动餐车,已经回到自己的小店。
小店周围依然荒凉。
一排破旧的平房,墙面没有瓷砖,都是黑漆漆的,也没个生意。
不过也无所谓。
反正只是暂时的落脚点。
江风把餐车停好,又去买食材,准备继续吊高汤。
高汤的成本非常高,一款好的高汤可以用4到5次。
到第三次的时候,味道还浓郁,第四次了味道就差点。
江风打算一锅高汤用三次。
第二次吊的高汤,业内叫二汤。
需要把高汤内的肉渣都捞出来,再加入作料,重新熬。
这倒也不怎么费事。
精品卤肉,卤的就是高汤的味道。
江风打算再加入些菜品。
比如肉丸子、鸭架、鸡胗之类的。
所以还需要做些准备。
在小店里忙完,江风牵着小黑狗,就去肉铺买肉。
生活轻松且充实。
同一时间,红山公园那边。
江风虽然只在这里摆摊一周,但俨然造成不小的影响。
上周不少人拍了他的视频发在网上,一大群人大清早排队卖盖饭的场景现在还记忆犹新。
很多人觉得这个视频有趣,纷纷点赞。
视频的点赞数在十几万,算是小火了。
江风在网络上,也初步展露头角。
现在江风忽然消失不见,当地居民非常想念。
马三一行人买了卤肉回来后,逢人就说起这件事。
“江大厨现在在水泽度假村那边摆摊,卖卤肉,今天我们还看到他了。”
听到马三的话,当地居民也会问道:
“怎么卖起卤肉来了?不卖盖浇饭了?”
马三回道:“江大厨很有个性,也很有想法,时不时就换个地方。”
“你别说,他的卤肉和他的盖饭一样,那味道真绝了!”
“我们喝酒的时候,酒还没喝多少,先把卤肉都吃干净了。”
“你说稀奇不稀奇。”
“后来去路边又买了些寻常的卤肉,才把酒喝下去。”
听到马三这么说,那居民咽了口口水。
他想起吃到的江风做出来的盖浇饭,口水就不自觉分泌出来。
那盖浇饭的口感简直无敌,尤其是江风做出来的肉,味道更是极致的香。
从来没有吃肉吃到那么爽过!
“真这么好吃?”他又忍不住追问马三,似乎是想知道更多细节。
“真的,太好吃了,就那猪蹄,我们都没顾上喝酒,直接啃完了。”
“然后吃卤菜的时候,吃一口配一杯啤酒,那叫一个舒爽。”
“他的卤菜奇了怪了,越吃越香,也不腻。”
“不知道他咋处理的,但味道真没的说。”
马三回想起卤肉的味道,念念不忘。
“你这说的,我都馋了,明天我也去买点。”居民开口道。
“江大厨的手艺,这还用问吗,认准他就行了。”马三点点头。
“而且,我有预感,江大厨后面肯定越来越火。”
“手艺好就不说了,人还挺帅,性格也好。一个契机,迟早爆火起来!”
“不信咱就瞧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