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认冷灰
24号文字
方正启体

第130章 在王府,你就是规矩

    一听这句话,沈冬素脑中瞬间浮现的竟然无间道,只有上司一个人知道卧底警察的身份。

    而上司死了,卧底警察没办法自证清白……

    沈冬素看向凌墨萧的眼神,充满了真诚和祈祷,你千万,要长命百岁!

    凌墨萧把这个眼神解读为感动,小丫头为我没将此事告知旁人,而心生感动吗?

    他便进一步道:“所以,在世人眼中,你就是本王的妻,是凌王的正妃。”

    “你不必觉得约束,凌王府,你就是规矩。”

    可沈冬素太了解职场了,人家老板这么说,你还真能胡来啊!

    就像学校,老师天天说着学校是我家,可你敢在‘家’乱扔个垃圾试试!

    她强笑道:“多谢王爷的信任,你放心,我不会借你的名头,在外面乱来的。”

    凌墨萧嘴角微扬:“就算借了,也无妨。”

    你越这么说,我越不敢借啊!万一三年后要我付违约金怎么办?

    她不想再聊这个话题,总觉得越聊心里的压力就越大。便道:

    “我想去火锅酒楼看一看。该主打炒菜了,菜单还没拟定。”

    凌墨萧摇头:“那些事,交给贾管事做。咱们今日,还有要事要办。”

    沈冬素疑惑:“什么事?”

    这凌府既无长辈,也无宗祠,啥事能称得上是‘要事’?

    然后沈冬素就被纪绣娘带到房间换衣裳,换了一身跟昨天的嫁衣差不多的大衣裳。

    只是款式要简单一些,没戴凤冠,戴了一套与衣裳颜色相配的红宝石头面。

    凌墨萧也是盛装打扮,头戴金冠,身着大红锦衣,披着墨色大氅,腰缠镶玉腰带,脚上是金丝绣祥云纹的长靴。

    越发显得整个人贵气难掩,身边站着这么一个出彩的人物,就算是小村姑沈冬素,也不自觉抬头挺胸,自信起来。

    只是她心腹疑惑,这是要去见谁?凌墨萧不用装病了吗?

    然后两人就被带到花厅,里面坐着两个头发半白的老者,桌上放着一堆颜料……

    这俩是画师,凌墨萧口中的要事就是,画师要为两人画一幅新婚画像。

    呃,沈冬素理解的是,就是拍婚纱照。

    别人是婚前拍,咱这是婚后拍,摄影师换成画师而已。

    据她所知,画这种像,哪怕是皇帝和皇后,也是并排端坐着,绝不能有半点不规矩之处。

    可这个画师不知怎么回事,不时说着:“王妃和王爷靠近些。”

    “笑一笑,王爷太严肃了。”

    ……

    你上辈子,绝对是个婚纱摄像师!

    就这么僵坐了近两个时辰,沈冬素坐的腰酸腿痛,才听到那句如同下课的铃声:

    “好了,容老夫上完色,就给王爷王妃过目。”

    凌墨萧道:“尽快。”

    画师忙恭敬应下,看来得熬夜干活了!

    沈冬素等他俩提着东西走了之后,才跳起来揉腰揉腿,又问凌墨萧:

    “你不酸吗?”

    凌墨萧拉她坐下,竟然俯身为她按摩小腿。

    看着这个金贵无双的男子,像普通丈夫照顾妻子一样照顾她。

    她不禁脸一红,小脚往里面勾,小声道:“不用了王爷,我已经不酸了。”

    凌墨萧抬头看向她,两人离得那么近,沈冬素都能从他的眼眸中,看到自己的倒影。

    自己的脸,肯定很红,耳尖,很烫。

    “能走吗?不能的话,我抱你。”

    沈冬素忙站起来,结果起太快,扯到麻筋,身子一歪,凌墨萧瞬间将人抱住。

    一手搂腰,一手搂肩,嘴角轻扬:“看来,还是不能走!”

    说完,一把将人打横抱起,娇小的沈冬素在他怀里,小小一只,又轻盈,又柔软。

    凌墨萧觉得,这样抱上一辈子,他也不会累。

    沈冬素直接羞红了脸,把头埋在他怀里,觉得丢死人了!

    头也不敢抬,沿途听到府上其他人的脚步声,她更是恨不得隐身算了。

    小手紧紧地抓住凌墨萧的大氅,恨不得把自己包进去,催促道:

    “王爷快点。”

    凌墨萧没带她回卧室,而是来到小书房,把她放到窗前坐好,铺开取笔:

    “再坐一会,让本王为你单独画一张。”

    沈冬素诧异:“王爷会作画?”

    “琴棋书画,是自幼必学的功课。”

    沈冬素轻笑道:“等王爷画完,我也给您画一幅。”

    凌墨萧没问她是从哪学的话,就沈家那情况,根本不可能让女儿去学画画。

    而她口中什么都会的师傅,据她所说,明明没教她太长时间。

    她却学了一身的医术、厨艺、制香、纺棉,想来还有很多他不知道的能耐。

    这画画,就是其中一桩。

    小丫头,你身上的秘密是真不少啊!

    凌墨萧画的是仕女图,画中的美人,坐在窗前看书,一幅岁月静好的模样。

    脸倒是挺像她的,但这气质完全不搭。

    她小声嘀咕道:“画上的美人像仙女,我就是个俗人。”

    凌墨萧在心中默默地道,在本王心里,你就是仙女。

    这话他却不好意思说出口,只道:“是本王画艺不精,改日再为你重画一幅。”

    沈冬素忙道:“才不是呢!王爷画得很好,我很喜欢,让人做成画卷吧,我要带在身边常常欣赏。”

    接下来就是她给凌墨萧做画,她又是调光线,又是调姿势,比画师的要求还多。

    结果用的工具,只是一张纸,一支炭笔,还有一个硬木板。

    凌墨萧什么也没问,全程听指挥,静静地坐了许久,才听她道:

    “差不多了,我才是画艺不精,王爷别嫌弃。”

    凌墨萧上前一看,瞬间看明白,这画法跟昨夜画舆图山河的画法一样。

    没想到用这个画法画人物,竟然能画的如此传神!如此相像!

    他看了半天没发表评价,沈冬素不禁期待地问:“王爷觉得怎么样?”

    凌墨萧点头:“非常好!本王觉得,你可以把这个画艺传给刑部。”

    沈冬素一愣:“刑部?为什么?”

    “画逃犯,抓起人来容易。”

    沈冬素:……大佬你是什么脑回路?

    咱们在这互相肖像,这跟后世互相为对方拍照一样,你竟然想到抓逃犯!

    这时,她的肚子很不合适易地叫了起来,她都没察觉,画画竟然画得这么晚,都过了中午点心的时间了。

    纪绣娘早就准备好的茶水点心,只是看主子们画的认真,没好打扰。

    凌墨萧喝的是药膳山药鸡汤,沈冬素喝的桂圆红枣奶茶,热气腾腾的。

    因画画而冻得冰凉的手,不一会就回得暖暖和和。

    她舒服地啜着茶,吃着红豆小卷、茯苓糕、驴打滚、豌豆黄……

    想着家里的人在吃什么呢?肯定舍不得吃白面,黑面饼加个鸡蛋,几个孩子都能馋哭。

    沈爷爷爱吃发饼锅盔,死面的他咬不动,要泡茶才能吃。

    凌墨萧看她吃着吃着一脸沉思,便知她在想家人,遂轻声道:

    “甲四要去一趟镇上,顺路,给沈家送几盒点心。”

    沈冬素大喜,忙亲自去厨房装盒。

    别以为前天摆嫁女酒,沈家准备的点心干粮多,这会还有剩的。

    就沈家天天来干活的工人,剩再多,也吃完了!

    甲四默默地看一眼主子,顺路?这到底哪里顺路了?

    还有,我去镇上做什么?主子,你要给沈家送东西,直接说就行了啊!

    干嘛非给我找点事干?

    王爷给他找事也就算了,小王妃给他食盒的时候,竟然叮嘱道:

    “你别偷吃啊,厨房给你留的还有。”

    甲四:……活该你俩是两口子!

    这一天过得好像格外地漫长,吃完点心,两人就没事干了。

    沈冬素不禁好奇问凌墨萧:

    “别人真夫妻,新婚第一天会干什么?”

    凌墨萧别有深意地道:“你真想知道?”

    沈冬素本能地点头,突然发现,他看向的方向是,拔步床……

    瞬间脸一红,脑中闪过二姨母给她的避火图画像,忙轻咳一声道:

    “我也不是那么想知道。”

    凌墨萧忍着笑意,轻声道:“想骑马吗?回京城的路上,难免要骑马,想不想学?”

    沈冬素的小脑袋点成小鸡啄米,一双眼睛亮晶晶的。谁会不想骑马啊!

    穿越至今,她连驴都没骑过呢!

    纪绣娘很快给她准备好骑术服,沈冬素见她在这么多柜子找衣裳,好像有搜索引擎似的,瞬间就能找到。

    不禁好奇问:“你怎么记得住?”

    纪绣娘失笑:“这些衣裳都是奴婢带人做的,又是奴婢亲手收拾的,怎么会记不住?”

    新婚女子的衣裳大多是红色,这身骑术服也是,大红衣裳黑坎肩,黑红两色交织。

    再将长发梳成高高的马尾,好一个潇洒肆意的江湖女侠!

    沈冬素在铜镜前摆姿势:“我觉得腰间再配把剑,我就是江湖上惩奸除恶的女侠!”

    换好衣裳的凌墨萧一进门就听到她这么说,不由失笑:“女侠还是先学会骑马,再学用剑吧!”

    沈冬素脸又红了,今天是怎么回事?老是被他的话弄的脸红心跳的。

    还有,凌王你又是怎么回事?你之前明明是高冷不理人啊!怎么假结婚之后,你就这么爱说话了?

    先坐马车到郊外马场,沈冬素觉得这马场已经够大了,足有一个高尔夫球那么大。

    可凌墨萧还嫌小:“初学骑马,用不着太大的马场。有机会,我带你去光州马场,那里大一些。”

    他先带沈冬素选马,沈冬素的执念,想选一匹白马。

    人家是白马王子,她就是白马女侠。

    结果马场的白马要么太老,要么脾气不好。最后挑了一匹胭脂色的小母马,沈冬素当即就给它取名胭脂。

    先跟它培养感情,又是喂苹果,又是梳毛,还嘀嘀咕咕说了不少悄悄话。

    凌墨萧在一旁看的有趣,他看沈冬素做什么都有趣。

    本来刘管家要让骑手教王妃,结果王爷说要自己亲自教。

    从上马开始教,然后沈冬素上了好几次,都没爬上去,小胭脂都不耐烦了。

    凌墨萧直接托着她的臀,把她举了上去。

    沈冬素只觉他大手托过的地方,如火在灼一样,缓了许久才平息心绪。

    凌墨萧牵着马缰绳,先拉她在马场慢慢走了几圈。

    骑在高大的马背上,才发现,跟想象中完全不一样。

    总觉得随时会被甩下去,沈冬素忙问:“护具呢?”

    凌墨萧疑惑:“什么护具?”

    “就是戴膝盖和头上的护具啊!”电视上不是这么演的吗?骑马戴的护具,不比打仗戴的少。

    结果凌墨萧摇头道:“没有护具。它若乱跑,你俯身抱紧马脖子。

    摔了也无妨,学骑马,哪有不摔的。”

    这话把沈冬素吓个半死,她可没少听说,摔马摔残了。

    忙俯身抱紧马脖子,又不好意思承认自己害怕了,小声道:

    “王爷,要不今天就学到这里。”

    凌墨萧好笑地问:“可你还没骑着跑一跑呢?”

    “不用跑了!走一走也一样,我已经骑上来了嘛。”

    凌墨萧看她一眼,随即,一步翻身上马,坐在她背后。

    轻声道:“别怕,靠近我,我让你体会一下,真正的骑马。”

    那是一种酣畅淋漓的感觉,风驰电掣一般,跟骑摩托的感觉完全不同。

    马蹄哒哒地疾驰,风在耳边呼啸,周围的一切都在漂移。

    他们好像在追逐天边的云一样,跑的那么潇洒,那么肆意。

    沈冬素瞬间就爱上了这种感觉,靠在凌墨萧怀里,一点也不觉得怕。

    甚至大笑了起来:“快点,再快点!”

    凌墨萧一手搂着她的腰,一手抓着缰绳:“驾!”

    胭脂马跑成了一道残影,沈冬素也真正体会到骑马的乐趣。

    掉头跑回来,下马之后,沈冬素的心还是狂跳的,她激动地对凌墨萧道:

    “我一定要学会骑马!这种感觉,好像要飞了一样。”

    凌墨萧宠溺地看着她:

    “这个跑马场太小了,若是在漠北草原,能一口气跑上好几个时辰。

    特别是日落的时候,像是在追逐太阳一样。

    若有机会,我一定带你去体验一番。”

    沈冬素重重点头:“好!我很期待。多谢王爷带我来骑马,这匹胭脂送我了吗?”

    凌墨萧突然伸手揉了一把,她那被风吹乱的额前发,随即转身道:

    “送你了,带回府上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