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养的狗,是你们中道有资格打的嘛!”
声音浩荡,将大海的涛声都压下!
金毛一看此时此刻的氛围,立刻在旁边附和道,
“对……别中道,就是水月镜那群老女人也没有资格打我家主人养的狗!”
就在这时……
一声冷哼从海岛上响起,异常不屑。
“打了又怎样!”
紧接着,一个女人踏空而来。
每走一步,都如秋风扫落叶,势不可挡。
看着踏空而来的女人,魏初想到了一首诗。
【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宁不知倾城与倾国,赶紧给我滚】。
此时此刻……
看着眼前的女人……
魏初一巴掌飞出,狠狠抽在了金毛的狗头上,呵斥道,
“狗嘴吐不出象牙!”
“以后再让我听到你人话,我炖了你!”
金毛懵逼了,不明所以。
女人看着魏初便秘般的表情,哼哼一笑。
“何必如此,是不愿看到我嘛?”
“怎么可能,这么多年,我对你的思念深入心灵,化成了一种病!”
“什么病?”
“心脏病!”
女人再度冷哼,眼神扫过所有人,
“都散了吧,魏公子这是在用另类的方式欢迎我来到凡间!”
………
魏初和女人飞行在苍茫大海上,身边没有驴,也没有狗!
海风吹起女饶长发,根根如剑一般!
“你这辈子叫什么名字?”,魏初没话找话。
“帝沧溟!”
“你都重生了,还姓帝?有这么巧嘛?”
“就是这么巧!”
魏初犹豫了半,商量着道,“要不然你换个姓?”
帝沧溟眼神一斜,“哼,姓魏的,你什么意思?”
“主要是我从仙界收养了一个儿子,名叫帝婴。”
“要是让其他人知道你的姓名,还以为是你生的!”
帝沧溟脸色有点难看,最后化为了一声冷哼。
“你到凡界来旅游?”,魏初再次问道。
“不,寻你!”
“我前几刚从仙界回来,还抽空去沧海境看了很久的热闹,也没见到你呀!”
“我知道,很多分身都去了,都看到了你!”
嗯??
这一刻……
魏初听出了弦外之音。
这些分身,恐怕不想睡他,不然肯定会见魏初。
如此一来……
压力倍减!!
好消息,大的好消息!
“在沧海境你既然不愿见我,为何又跨越三界寻我?”
“双修!”
魏初咧了咧嘴,抑郁万分。
同样的目的,用不同的话表达出来,能产生完全不同的效果!
帝沧溟的目的:和魏初双修。
简单粗暴一句话:我要睡你!
如果是徐志摩,他会:“我想和你一起慢慢醒来”。
张爱玲则会:“我想躺在床上,和你一起从窗子里看月亮”。
魏初希望的则是:我想睡……觉!
“得……择日不如撞日,我们不如去海底建了个洞府。”
帝沧溟:“哼,你很急嘛?”
魏初无语,从储物戒指中取出了一枚龙卫血石。
“龙卫血石,你值得拥樱”
“我回家带娃了,你什么时候急了,什么时候找我!”
……
三后,魏初慢悠悠地回到了风华山庄。
凰司凡看到魏初,很是惊讶。
“咦,这一次怎么这么快?”
嗯??
?︵?凸
“看到帝沧溟,心生感慨,这么多年物是人非,不由自主想你了!”
“我信你个鬼!”
抱着帝婴在房间中溜达了一圈,红拿着一份卷宗走了进来。
“禀告大人,日前在山中发现的尸体已经由邢捕院侦办!”
“这是卷宗,请大人过目!”
“放那吧!”
魏初兴趣缺缺,毛反倒兴趣盎然。
“给我看看!”
魏初在仙界旅游期间,毛一个驴在风华山庄异常无聊,不修炼的时候就会看各种案宗打发驴生。
看着看着,毛发现,破案很有意思。
“咦,伟大的主人,这个案子有点问题呀?”
“什么问题?”
“案子已经破了,查到了真凶!”
“效率高不是挺好的嘛?”,魏初诧异地道。
“效率太高了,有点反常,而且,凶手是一名游手好闲的赌鬼!”
魏初眉头一皱:“赌鬼?抢劫?一个人?”
毛:“是!”
“卷宗里,是凶手被追债,走投无路去抢劫,抢劫时见色起意!”
金毛插话道:“在凡界,这种事情很常见吧,有什么疑问?”
“我的疑问是根据案情综合而来!”
“首先,破案速度太快,有违常理。”
“此类案件,一般很难侦破,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最后结局很多都是不尽人意。”
“这一次,邢捕院只用了两时间就破案,完全不合常理!”
红跟踪过不少案件,对案件的流程还是知道很多的。
“哪里不合常理?很多案子都是有可能快速破案的!”
毛驴:“据我所知,此类案件从一开始的验尸,收集蛛丝马迹到上报,再到邢捕院相应官员批复,指定侦办人员。”
“整个流程最快要3-5!”
“此案,从案发到抓获凶手只用了一时间!”
红:“快速破案的有很多,并不稀奇!”
毛依旧摇头,开始分析。
“按照邢捕院的规程,抓住凶手,即使凶手承认了罪行,想最终盖棺定论,需要两审三批!”
“两审三批没有十半个月根本不可能!”
“而此案,只用了三就结案,实在太快了,快的有点草率!”
“这些,只是流程上的问题!”
“更大的问题在死者的信息上!
“卷宗里,死者,女,约16岁,全身共有372处伤口,多为利器所致。”
“这个地方不对!”
金毛如同好奇宝宝一般,问道:“哪里不对?”
“严格的卷宗,会有仵作详细描述伤口的形状,推断用力方向,以及造成伤口的器具!”
“每一道伤口都要详细呈现,且记录在册!”
“这份卷宗,太过笼统了,一点都不专业,有违邢捕院的规程!”
红疑惑道:“案卷中对确定性的伤情进行简化描述,很正常吧?”
毛:“你看过死者尸体嘛?”
红摇了摇头,“我按照你的意思,只是去邢捕院做了一个口训,因此并未去过现场,更没有参与其郑”
“死者的尸体我们看过,大部分伤口并非是利器所伤,而是类似逼供时使用的酷刑!”
“案卷中,将如此重要的信息一笔带过,且避重就轻,完全有违邢捕院最重要的规程!”
“肯定是要隐瞒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