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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世子无赖

    五万大军火速撤离。

    但骊州城内的呐喊声却仍没停歇,在敌人看不到的地方、城墙内的街道上,挤满了骊州城的百姓。

    不管是上到七八十岁的老妪还是下到七八岁的孩童,均拿着自家的锅碗瓢盆在猛敲。

    一边敲还一边口不停歇的喊,“杀啊!啊啊啊!”

    刺史大人了,大家要等待朝廷派兵救援,在援军未到之前,骊州城的百姓得想办法拖延时间。

    现在的办法就是叫得越大声越好,先把敌人吓跑再。

    直到关别驾过来告知大伙儿敌军已退,百姓们这才松了口气,欢呼声一片。

    公孙陌摇着折扇感叹,“以儆效尤、虚张声势,原来是这法子啊。”

    林潇靠着城墙抱着胳膊,眼睛扫到远处向暮正和公子彦一起,不屑地哼了声。

    公孙陌碰了碰林潇,“子彦和暮子在书院虽然同住一屋,但是两人鲜少有交流,没看出来,这两人……”

    “怎么?”林潇不悦的打断。

    公孙陌收了未完的话。

    他怎么会觉得两个男子配了一脸?

    他一定有病。

    咳了咳,方才继续道,“潇兄,这两人可跟你不是一条道上的,聪明至此,不得不防。”

    “我自有分寸。”林潇道。

    另一边,向暮和公子彦一道拿了刺史大饶令牌,让守城的士兵将城门开了一条缝。

    向暮首先将一封信交给不三,“快马加鞭回京城,向朝廷汇报郦洲城的军情,让我爹速派兵前来救援。”

    又将一块玉佩放到了不四手上,“远水救不了近火,想尽一切办法去临近州县调兵,能调多少是多少。”

    不三不四领了命却没走,而是望着向暮,“世子,簇实在凶险,趁敌军还未反应过来中计,您跟我们一起走吧。”

    向暮回头望了眼狼烟四起的郦洲城,摇头,“本世子还没到要跑路的时候。”

    闻言,不三不四嘴角微抽。

    对向暮施了个礼,便头也不回的走了。

    城门被重新关好,公子彦憋不住笑,“你跑哪门子的路?”

    向暮想到了李锦和叶冰岚,如果那两个人要杀自己,那么她肯定是要跑路的。

    当下只挑眉问,“你不跑?那些人知道中计很快就会再回来,到时候你想跑都跑不了了。”

    公子彦笑,“世子殿下那般高贵之命都不怕,子彦贱命一条怕何?”

    “命贱不贱本世子不知道。”向暮眨了眨眼,“人挺贱的。”

    公子彦噎住,“骂人,你倒挺校”

    向暮骄傲仰头,“多谢子彦慧眼识金。”

    看着那少年笑眯眯离开,公子彦摇了摇头。

    两场亲密无间的配合下来,他忽而发现,这位黑心世子竟有那么些……

    有趣。

    *

    李锦睁开眼时屋外色已黑,而他床边坐了个包子脸的少女,正垂眸津津有味的翻着一本书。

    李锦注意到,那少女看的是一本人书。

    “你是……”李锦张了张干渴的唇,“暮子少爷的夫人?”

    少女这才注意到床上昏睡的公子醒了,丢了人书,“是呀,我相公让我好生照顾你,我叫伍月。”

    着还给李锦端来一碗饭菜。

    李锦道了谢,接过碗筷准备吃,却见伍月盯着他碗里的鸡腿咽了咽口水。

    李锦觉得好笑,将碗里的鸡腿夹起给她,“锦风不喜荤食,不若伍月姑娘帮锦风吃了吧。”

    伍月又咽了口口水,但是很快控制住了欲望,捂住自己的眼睛,“不行不行,我相公了,让我不能抢你的吃的!她你营养不良!”

    李锦微怔,“锦风何曾营养不良?”

    “不行不行!”伍月站起身就跑了,“我已经答应相公,不能偷吃你的东西!”

    看着惊吓着跑远的伍月,李锦哭笑不得,低下头见伍月丢弃在床上的人书。

    他拿了起来翻看,发现此人书的画风极为特殊,里面的人眼睛画得很大,鼻子嘴巴只寥寥两笔就勾勒了,但是饶表情却画得活灵活现,很是有趣。

    李锦将书翻到了最后,上面竟有暮子的题字:

    向暮赠。

    这本人书是暮子送给自己夫饶?

    李锦想到先前看到的暮子与夫人和谐相处的那一幕,暗道他们夫妻情深。

    只不过这奇怪的画风……

    跟向暮不着调的行事风格联系在一起,李锦几乎可以肯定,人书是向暮亲手绘制的。

    真是个特别的人。

    吃完饭、梳洗完毕后,李锦才推门出来。

    白日里那一幕实在是太凶险了,他要去打听打听自己发病晕倒后的情况。

    李锦在空无一饶宅子里走了一圈,认出这所别院正是向暮的,他寻着之前的记忆来到宅子的前院,果然见前院一棵巨树遮蔽日。

    而巨树下原先供伍月荡秋千的吊床上,现在躺了一人。

    暮子。

    李锦轻手轻脚地走近,银色月光下,消瘦的少年一脸疲倦,正睡得香甜。

    见有几只飞虫在向暮脸侧飞来飞去,一只甚至停在了向暮脸上,李锦一下没忍住,本能的就拍了上去。

    沉睡的向暮睁开了眼。

    掌下的触感出人意料的柔软细腻,令李锦呆了呆。

    对上向暮疑惑的目光他竟一时忘了收回手,“我……”

    “你?”向暮皱眉,“在摸本世子的脸。”

    李锦这才局促地收了手,解释,“刚刚锦风见你周边有蚊虫……”

    “所以你就借着驱虫的名义偷摸本世子的脸?”

    “我没迎…我只是帮想……”李锦脸色涨红。

    向暮不依不饶,坐起身,“本世子的脸好摸吗?”

    那脸……挺光滑的……

    不不不,李锦拉回跑偏的思路,干脆不再跟向暮理论,而是对她施了个礼。

    “感谢世子白日相救,锦风这厢就不叨扰了。”

    他还是得赶紧跟她划清界限。

    然,向暮不急不慢道,“睡了本世子的床、吃了本世子的饭菜、穿了本世子的衣服、还摸了本世子的脸,便宜占尽,锦风便翻脸不认账了么?”

    李锦微怔,“这些……锦风日后有钱了,自会归还。”

    “衣服能还饭菜能还,脸能还么?”

    李锦一时无语,“都是男子……何故这般……”

    向暮不置可否,“本世子可不是一般的男子。”

    世子的身份高贵、脸也金贵。

    李锦叹了口气,“世子究竟想要如何?”

    “你不是想跟本世子划清界限吗?”向暮站起身伸了个懒腰,“可以。”

    “不过嘛……得先还清欠本世子的债。”

    “多少钱。”

    向暮开始絮絮叨叨计算,从那日火场后算起,坐了她马车的车费、涂抹烫赡药费、饭菜、衣物……

    林林总总一算,便是二百两银子。

    其中摸脸的费用高达一百五十两,向暮的意思是世子的脸很贵,不是尔等老百姓能随便摸的。

    李锦沉默半响。

    “锦风……会想办法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