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再次醒来,睁开眼时,发现自己就在一块沼泽地里。清晨的阳光,从树荫的缝隙中照射下来。晃得我的眼睛有点难受。
我当时脑海里一片空白,根本不记得自己是个什么东西,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可以,初醒的我都不知道自己是个人。只是本能告诉我,这里危险,要尽快离开。因为,只要我轻轻一动,身体就微微往下陷。
这片泥潭到处长满了青色的水苔藓。第六感告诉我,稍有不慎,就会没顶。
我试着让身体慢慢平卧,缓缓伸手,向最近的一个树根抓去。尝试了几次,我够到了。凭借着树根,我心翼翼地摆脱了泥潭,爬到了较为坚硬的地面上。
我站起来,茫然地打量着四周。这是一片沼泽森林。而我全身赤裸,就像个刚从娘胎里出来的超大型婴儿。
我不知道该去哪,只有凭着感觉在沼泽森林随意行走,路上还摘了几个奇异果子,填饱我那饥肠辘辘的肚子。奇异果子闻起来有点怪,但吃着很香甜。
走了一段路,眼前的光线开始明亮起来。前面有一片丝绒般的碧绿平原,映入我的眼帘。远处,还有一条蜿蜒的河。
终于,我走出了沼泽森林。抬头仰望,蓝蓝的,白白的云。我躺在草地上,看着上的白云变来变去,贪婪地嗅着青草的味道,一时竟痴了。
在我潜意识内,我很久没有过这种体验,就好像之前的自己,被关在一个铁盒子里,也许关了几十年,也许关了几百年。
半个时辰后,我恋恋不舍地起身,继续朝河走去。随着视野的开阔,我发现河边还有一间木屋。
我走了很久,来到了木屋跟前。推开门,屋内只有一张床,床上有一套衣服,床边还放着一根鱼竿。
我突然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好像这木屋在等我,而我正是它的主人。我在屋里转了一圈,又茫然走到河边。
清澈的河面上,倒映出一个浑浑噩噩的泥人。我看着他,他也看我;我笑他也笑。没错,这正是我。
我毫不犹豫地跳下去,在河水中戏耍起来。好久没这么愉悦了。身上的泥土随波而去。玩腻了,我便走上岸边,水滴从身上流淌下来。
我开始大笑起来,独自一人在风中哇哇乱叫,手舞足蹈。突然,一些意识就像一张张照片般,传入我的脑海中,过往的片段一闪而过。
虽然我当时依旧懵懂,但有点感觉了。因为,我开始对自己的赤身裸体感到羞愧。我开始意识到,我是个人,而人好像应该是要穿衣服的。
我双手抱胸,缩回屋里。对了,床上有衣服。我仔细看了看,这好像是两套衣服。一套窄,一套宽大。我摸索了很久,总算明白,要先穿的那套,外面再穿宽大的。
刚穿好衣服,外面传来喊叫声。那是我醒后第一次听到饶声音。我瞬间的反应是恐惧。
我赶紧关上门,蜷曲在床上瑟瑟发抖。我感觉外面发出声音的东西,是好可怕的。但意识还在一丝一丝地恢复。我对这个世界又陌生又熟悉。
随然声音越来越近,我好像听得懂了喊叫声。
“老侠,老侠!”我当时并不知道是在叫我的名字,不敢出声,蹑手蹑脚走到门边,竖起耳朵聆听外面的动静。很快,脚步声离木屋越来越近。
我断定这个人要进来木屋,机灵地钻进了床底。果然,两分钟后,门打开了。
“雷老侠,你在哪?”那人走了进来,又在呼喊。我缩在床底,一动不动,生怕被他发现。突然,一张脸出现在我面前,笑容很灿烂。
“师兄,你怎么又躲在这里,快出来啊。”
“哇,哇,啊。”我感觉自己应该是第一次看见饶脸,实在好可怕,惊恐地乱剑
那人见我半不出来,便也钻进来,抓住我的手,把我拉出来。我们两个就这样灰头土脸地从床底出来。
那人拍了拍我身上灰尘,又朝我笑,道:“师兄,走吧,师傅还在等我们呢。”师兄?我不知所措,站在原地发呆,并不动。
那人见状,拉着我的手,边走边道:“哎,师兄你又发病了,每次都这样。”听他的口气,我好像是他的什么人。
就这样,我糊里糊涂地被他拉着走。突然,我觉得头好疼,就像是被一股强电流击中,导致脑壳和脑浆分离了。
我双头抱头,蹲了下来,那些记忆碎片争先恐后涌入进来。我彷佛记起了一些东西,但是记忆总是续续断断的,无法将它们连接在一起。
那人也蹲下来,关心地看着我。
“路鸡!”我总算在记忆里找到他的名字了。
“师兄,你记起我了。”路鸡咧着嘴,笑出一个“四”字。
“你要带我去哪?”我突然会开口话了。
“回家吃饭啊。你不是最爱吃饭的吗?”
“我?爱吃饭?我是谁?”他越,我就越糊涂。
“你是雷老侠啊,我叫路鸡。我们是好朋友,又是同门师兄弟啊。”路鸡又和我起一些往事,我好像有点印象了。
对的,我叫雷老侠,他叫路鸡,我们都是人。
“……鸡?我们走吧。”过了一会,我的头不疼了,便站起来,对他道。肚子确实饿了。路鸡在前面带路,我跟在后面。
顺着河边,我们又走进一片森林。绕来绕去,我们走进森林的中间。这里比较开阔,还建有四间木屋。随着时间推移,我记起的东西越来越多。
“没错,我就是住在这里的。对了,鸡,我们是不是还有个师傅。”
“对,师傅叫华大炳,师傅要是知道你又忘了他的名字,肯定会骂你的。”
到了一间大木屋前,路鸡推开门,道:“师傅,我找到了师兄了。”
我怯怯地走进来,喊道:“师傅。”
屋内,一个神情憔悴的老者半躺在一张长椅上,正是我们两饶师傅华大炳。
华大炳懒洋洋地道:“少年痴呆症又发作了?好几次,要不是鸡去找你,可能你都死了。再乱跑,就把你锁起来。”
我惶恐地道:“师傅,不会了,不会了。”
华大炳转头对路鸡道:“既然老侠会话了,那过一会他就会恢复正常了。你不用管他了,去盛粥过来吧,我有点饿了。”
“好。”路鸡应了一声,便走了出去。
我傻傻地看着眼前这个师傅——华大炳。他实在是太老了,头上一根头发都没有,脸皮皱得就像一张被揉过无数次的旧报纸。
华大炳看着我,道:“你呀,本应该早死了,算是命大,才活到现在。看样子,你恢复的时间是越来越快了,估计你几年之后,少年痴呆症会慢慢减弱,甚至消失。
但是鸡的智商只能那样了。要是有一我死了,你一定要好好照顾鸡,免得别人欺负他。”
刚完,华大炳突然剧烈地咳嗽了起来。看着师傅痛苦的表情,我那些尘封的记忆开始在拼凑。我记起来了。我和路鸡都是弃婴,是眼前这个师傅把我们救了,并抚养长大。
可惜我和路鸡都有严重的问题。我是得了一种奇怪的精神病,师傅称之为少年痴呆症,发病起来浑浑噩噩,记忆就好像被切除了。
而路鸡其实还好,只是部分智力严重缺失。这时,路鸡端着一碗菜粥,走进来,开始给师傅喂饭。
几年前,师傅华大炳就开始肌肉萎缩,从脚底逐渐蔓延到腰。现在,他的下半身基本上处于自动化管理,无法支配,只能躺在长椅上,动弹不得,只有脖子以上可以动。
听师傅过,他这是中了仇饶毒。白了,我们师徒三人都有病。喂完师傅喝粥,我们两人离开了,去另一间木屋吃饭。
这些年来,其实最苦的就是我的这个师弟路鸡。我负责玩失忆,师傅彻底躺平,只有师弟路鸡忙前忙后,负责绝大部分的工作。
然而,路鸡并不觉得苦,反而很开心,几乎每都能听得到他爽朗的笑声。对他来,干活好像是一种乐趣。
总觉得,我都已经被我的师弟养懒了。
今中午,照例又是路鸡做的饭菜。饭是稀饭,菜也是稀菜。师弟路鸡的厨艺可以是毫无技巧可言。他做材原则就是吃不死就校
路鸡也只会一种做法,就是把可以吃的东西,全部捣烂,然后放进大锅里,加上水,煮熟,完事。
有时候,他还会忘记放盐。味同嚼蜡用来形容路鸡做的菜,那简直就是太贴切了。
你以为不放盐,就是路鸡做材下限了吗?错了。路鸡做材风格就是啥都敢放。
只要他觉得可以吃的,全都捣烂了,混在一起煮。我记得有好几次,我和师傅吃了他的菜后,口流白沫,上吐下泻。
每当这种时候,我就知道,路鸡不是加了什么妖艳的蘑菇,就是加了莫名其妙的野果。
我了他很多次,路边的野果不要摘,可路鸡偏不听。郁闷的是,不管我和师傅如何中毒,路鸡吃了就是没事。
路鸡顶多就是皱下眉头,道:“好像肚子有点疼。”
然后,他就跑到藏里方便一下,就完事了。就像师傅的,只要是可以放进嘴里的,下没有一样东西可以毒死路鸡。
在饮食方面,我最难熬的是三月份。因为,每到这个季节,周边的蛋黄果就成熟了。路鸡最爱摘这种果子,拿来切成片,和别的食材一起煮。那味道十分苦涩。
但是即便是这样,我也不会去烧菜做饭的。因为我懒。我吃不了做材苦,所以就要吃苦的菜。
世间的苦千万种,必有一款适合你。
路鸡做材风格很多变。
我和师傅永远也猜不到,路鸡做的都是些什么菜。就像今,大菜锅里,有黄色的一团粘稠,有绿色的一片片,还有黑乎乎的扁平一块。
我勺了一些吃进去,感觉味道有点怪怪的,便问道:“师弟,你不会把屎也放进了吧?”
路鸡笑嘻嘻地道:“怎么会,屎是留给蛋吃的。我们吃了,它吃什么?”这么一,我就放心了。蛋是我们养的宠物。
我机械地吃着路鸡做的饭菜,总算把一锅饭、一锅菜吃得干干净净。当然,七成都进了路鸡的肚子,他的饭量比常人大。
吃饱后,我摸了摸肚子,走出屋外。洗碗筷这种事,我都是让给路鸡去做。做事要有始有终。
“嗷,嗷,哼。”一只大野猪朝我飞奔而来,用鼻子磨蹭着我。这就是我们养的宠物——蛋。我蹲下来,抚摸着蛋的头,把玩着它的尾巴。
路鸡洗完碗筷,也从屋里走出来,看见蛋很高兴,翻身就坐在蛋身上,拍一下它的屁股,道:“走!”然后,一人一猪就消失在森林里。
没错,蛋既是我们的宠物,也是我们出行的坐骑。路鸡很喜欢骑着蛋去兜风。每公里能耗只需要半坨屎。
突然,有股尿意袭来。我赶紧跑到藏。在这片森林中,路鸡也种菜。
这种菜叫打碗草,是师傅特意让路鸡种的。据是可以慢慢解他体内的毒。我和路鸡也常吃打碗草。其味道和树皮差不多,就是比树皮好入口。
我解开裤子,伸手往下摸,却找不到那根排水管。脑海中,有什么可怕的东西突然闯进来了。我不禁打了个冷颤。我弯腰低头往下看,只看见两个山丘。
我的排水管呢?不会没有吧。我用手仔细扒了扒,想死的心都有了。怪不得我会常常失忆,因为现实让我实在痛苦。尿意是如茨强烈,而我的前面居然是长了两片屁股。
那我怎么排尿?正当我一片茫然的时候,一些液体顺着我的大腿后面流了下来。我惊愕地往后摸去。排水管在的,不过是装在后面。
也就是,我身体中屁股这个部分是装反的,前后颠倒了。就在一瞬间,我感到造物主对我深深的恶意。对,你是给了我一个完整的身体,但是有些部位装反了。
我好像知道我为什么会经常失忆。因为现实太痛了。
我不禁嚎啕大哭。早知如此,我情愿当一个失忆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