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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武德九年

    程处默把匕首插在自己靴子里,不时的拔出来看看。

    王鹏和程咬金并驾齐驱,缓慢前行,等中军赶上。

    程咬金见不得程处默那没见过世面的样子,斥责道:

    “处默,宝刀是用来杀敌建功的,不是让你把玩的,收起来。”

    程处默立刻在马背上坐的笔直,把匕首插进靴子。

    王鹏笑道:“就是一把匕首,我平时拿来割肉吃的,不值钱。”

    程咬金问他:“这把宝刀可有名字?”

    “一把破刀,还值得起名字?没必要。”

    听了王鹏的话,程咬金为这把宝刀不值。

    一个用它割肉,随手就送人。

    一个把它插在靴子里,不臭吗?

    他可是知道自家老大的,那脚臭,两床被子都捂不住。

    哎,真是暴殄物,暴殄物啊!

    回去找机会要过来,再起个最霸气的名字。

    长安城好像还没有钢刀制成的匕首,他这可是蝎子粑粑,独一份。

    专门拿去策上将府,和策上将比比。

    中军队伍赶上了他们,程咬金作为主帅,自然要去指挥行军。

    程处默不在五百轻骑里,就跟着王鹏,一路前校

    孩子可能在家里憋坏了,问题特别多。

    “鹏哥儿,刚才和你在一起的马队怎么不见了?”

    “鹏哥儿,你真的用这把宝刀割肉吃?”

    “鹏哥儿,你骑射功夫怎么样?有时间教教我呗。”

    “鹏哥儿,你这身衣服挺好看,谁给你做的?”

    “鹏哥儿……”

    “鹏哥……”

    “鹏……”

    王鹏终于忍不住了,他一磕马腹,胯下骏马立刻开始狂奔起来。

    程处默大叫一声:“等等我。”

    立刻扬鞭催马,去追王鹏。

    王鹏的马上功夫属实不敢恭维,仅限于能骑快点。

    程处默就不一样,他的马术极好,很快就追上王鹏,又要发问。

    “鹏哥儿,我问了那么多,你还没回答我呢?这是有什么急事吗?跑的这么快!”

    王鹏头都大了。

    为了不再听他咕噪,于是道:“处默,你要是能追上齐叔,我就回答你一个问题。齐叔,你去看看卫队走到哪里了?队伍是否齐整?”

    齐刚自然明白王鹏的意思,只是抱拳行礼道:

    “诺”

    拍马就走。

    程处默升起求胜的心思,一鞭子抽在马屁股上,纵马狂奔。

    两个人骑术精湛,很快就跑的只留下两个黑点,消失不见。

    王鹏信马由缰,缓慢前校

    但他始终在中军前方五百米,扮演着斥候角色。

    他想当斥候,程咬金可不敢,立刻派出游骑,超过王鹏,往前查看。

    至于程处默,程咬金压根就忘了还有这么个人。

    因为有女眷,队伍行进速度很慢,到长安已经是二月二,龙抬头那。

    这一路上,程处默算是长了见识。

    当他追着齐刚,在王鹏卫队吃了一次饭后,就再也没有回去。

    这帮人太会吃了!

    早上是一种叫锅盔的面食,在铁板上烤的金黄,咬下去,满口香味。

    再配上一碗热气腾腾的羊杂汤,简直就是人间美味。

    到了中午,队伍不停歇,每人都随身背着一个干粮袋,里面是炒好的面粉,夹杂着盐巴,肉干,口味独特。

    饿了,抓一把放嘴里,再喝一口水,慢慢的咀嚼,回味无穷。

    到了晚上,程处默更是大开眼界。

    几个伙头兵把面粉用水活匀,不断揉捏,然后用一根木棍挤压。

    直到挤压成薄薄的一大片,再拿刀划成三指宽的条,扔进大锅煮。

    煮熟后,捞出来,上面撒点野葱花,麻椒叶,然后拿热油一浇,滋啦啦过后,香味就钻进处默的鼻子里。

    王鹏让人给他来一碗。

    没想到程处默居然端着碗跑了!

    没人和你抢!

    没过多久,程咬金骑马过来,点名要吃刚才那样的面食。

    齐刚把自己那碗面条交给程咬金,他等下一锅。

    程咬金闻了闻,立刻开始往嘴里扒拉。

    他也不嚼,几口就吞了一大碗面条。

    然后把碗递给齐刚道:“不错,再给某家来一碗。”

    一直吃了四碗,这才勉强吃个半饱,今就这样吧,留点肚子明早上吃饼子,喝羊杂汤。

    王鹏心里吐槽,就这还半饱。

    齐刚的碗是卫队里最大的,一次能盛一斤。

    程咬金一会功夫吃了四斤,还是半饱。

    堂堂宿国公,跟个饭桶没有区别。

    程咬金吃完走了,程处默这才去给自己弄面条吃。

    刚才只吃了一碗,反而更饿了。

    程处默的碗一次只能装八两,所以他吃了六碗面条,撑的直哼哼。

    晚上扎营。

    王鹏的卫队被程咬金安排在中军旁边,离得很近。

    美其名曰,顺道保护王鹏安危。

    王鹏感觉他是想离近点,好过来打秋风。

    果然,第二早上,他这边的炊烟刚升起来,程咬金就巡查过来。

    吃了锅盔,喝了羊杂汤,心满意足的回去了。

    他也是听处默的,那饼叫锅盔,实在好吃。

    再配上羊杂汤,简直是人间美味。

    从那以后,程家父子逢餐必到。

    程咬金吃完就走,程处默已经和王鹏卫队打成一片。

    卫队一百五十人,分成七队,每队二十人。

    剩下十人是伙头军,负责做饭。

    程处默最喜欢和伙头军在一起,每次吃饭,必然是第二个。

    第一是他爹,不敢抢。

    王鹏每早晚都会去给李蓉请安。

    他很喜欢这么做。

    前世的他,父母做生意,和他待在一起的时间有限,他经常一个人在外面疯玩。

    上学的时候不好好听课,经常去网吧,被抓住好多次,就是不改。

    十八岁去当兵,倒是学到不少东西。

    后来结婚生子,进了体制内工作,日子过的平淡。

    偏他爱折腾,辞了工作,在外面闯荡几年。

    钱没挣到多少,经历倒是极为丰富,成了他的财富。

    为了救一个落水孩,他沉入湖底,魂穿到刚出生的婴儿身上。

    这或许是老爷给他的补偿,父母对他疼爱有加。

    爷爷更是把他当成心肝宝贝。

    隔辈亲才是真的亲!

    前世,爷爷在他很时候就去世了。

    重活一次,爷爷你可千万保重身体,我最多在长安待一年就回来。

    武德九年前一定要回太原。

    武德九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