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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8章 我家竹马绿了我(番外三)

    在长歌原本的计划里,若是莫钦想家了,他就带着他回去红叶山庄。

    然而回来待了几天后他才发现,莫钦对月白衣隐隐又有重燃希望的感觉。166小说

    是啊,八年过去。祁家人死的死消失的消失,前尘恩怨已了,莫钦选择了向前看也无可厚非。

    这缺失的八年再次成为长歌心中的一根刺。

    他不禁想,如果当初他没有选择去了结和魔教的恩怨,而是留下陪伴莫钦,今日是否能在他心中占得一席之位。

    在感情这方面,他的选择总是出错。他没有月白衣的温柔谦和、善解人意,也拿不出奇珍异宝、绫罗绸缎哄人开心。他的爱情,是隐忍克制、是沉默的守护。注定跟他的人一样遁在黑暗里不见天日。

    没等长歌思索太久,武林大比开始了。

    这一日的情形十分混乱。魔教之人来得太快,分明是早有预谋。原来,在左护法死后,祁芜作为魔教圣女掌控了大权,这一回杀入望幽城,就是来夺回属于他们的一切。

    因果循环,再次化成了一个轮回。纷纷绕绕,难以理清头绪。

    唯一可以确定的是,这种乱局之下,逃命才是最好的选择。

    可是当长歌替莫钦找到他的绝情剑后,却没料到莫钦的第一反应竟是飞身去到比武台上帮月白衣。

    他本也想跟过去的,半路却被魔教教众截下,厮杀起来。

    他担心莫钦的安危,又不敢当着众人的面使出黄泉碧落剑法。只能用旁招应敌,一时难以脱开身。

    再次看向比武台上的情形,映入眼帘的却是一片黑色的血潭。

    一心想要保护的人躺在血泊之中,身子软软地瘫在地上,一动也不动。一柄峨眉刺贯穿身体,插入了另外一人的心口。

    莫钦死了。

    恐怖的景象围绕着这个想法冲入他的脑中。

    长歌双目睁红,大口大口地呼吸着,若是不这样下一刻就能因为缺氧倒下去。

    目光穿过无数的刀光剑影直直地看向比武台的方向。

    此时此刻在他眼中,天地万物如同无物,只剩下那一个躺在地上被血污的身影。

    就在这时,一柄长剑从旁飞刺而来,习武之人敏锐的直觉让他下意识地躲了过去。

    这一下,却也彻底激怒了长歌。

    如果不是这些人,莫钦根本不会死!他们都该死!所有都该死!

    冲天的杀气犹如能化为实质,手中的黄泉碧落剑也发出震颤之音。很快,刚镀上不久的玄铁层被震动剥落,露出底下在天光里散发出金黄之色的剑身。

    传说,二十年前,魔教教主濮画正是凭着一把天外来石打造的神剑和自创的剑法,以一己之力单挑武林数十个高手。最终,那些人无一生还。

    黄泉碧落剑也因此威名远扬,据说见过的人中除了剑圣月惜君外没有任何一个还活着。

    这一刻的长歌失去了所有的理智,化为一只夺命的厉鬼。长剑飞旋,剑光所到之处,必有血花盛开。

    青黄的剑意扫遍全场,雪月坡上只余惨叫和尸首倒地的闷响。

    直到杀尽最后一人,他才逐渐回归清醒。眼神茫然地四下望了望,随后锁定了比武台的方向。

    可是此时,莫钦却已不知所踪,只有一具瞪大了眼看向天上的人身,长着一张最为厌恶的脸。

    一瞬间,长歌几乎崩溃。

    他又把他弄丢了。怎么会...怎么会...

    但很快他克制住了杀戮的欲望。决定要去找到莫钦。

    既然有人将他带走,那是不是说明他还有救?

    离开前,他终于做了一件从十年前起就一直想做的事---将月白衣碎尸万段。

    后来,在他问过无数人也杀了无数人后,终于找到了莫钦的去向。

    几天后,一个黑衣剑客闯入神医隐居的山谷,把刀架在了白清流的脖子上。

    他浑身上下都散发着血腥的臭气,简直就像一个怨鬼来索命了。

    白清流自知不是对手,连忙告诉他:“莫钦还活着!”

    这一句话把长歌从失控中拉了回来。

    莫钦的确还没有死。在长歌被魔教之人阻拦而大开杀戒的时候,是白清流飞到了比武台上,查看莫钦确定他还有一口气后,凭着精湛的轻功带他离开了战场。

    “要不是我,他早就毒发身亡了。”白清流没好气地对长歌道,“你这个家伙,只知道杀人不知道救人啊!”

    这一句话保住了白清流的命。

    魔教的天蟾毒的确霸道,但好在就医及时。经过一个多月的抢救,莫钦总算从鬼门关回来了。

    “只是他这大病一场,发了一个月的高热。即使能够醒来,恐怕也无法痊愈了。”神医叹息道。

    他没有判断错。莫钦烧坏了脑子,苏醒后便如同一个痴儿。不认识任何人,也不会说话了。

    莫钦能保住一条命,长歌就已经很开心了。他日日夜夜悉心地照料他,直到神医将他体内的毒素清理干净。

    之后,长歌带着莫钦回到了琼山脚下。买了一间小院,养着莫钦。

    白清流死皮赖脸地非要和他们住一起,长歌也只是随他去。毕竟没有他带莫钦去找神医,也保不了莫钦的命。

    起初的莫钦就像个初生的婴儿。不会穿鞋穿衣,也不会说话,甚至有时还会流口水。

    但长歌总是温柔地替他做好一切,没有丝毫的不耐烦和嫌弃。每日都几乎寸步不离地陪着他。

    后来,他终于能说一些简单的字了。却总是记不住名字。学习的速度比隔壁家一岁的小孩儿还慢。

    神医过来复诊后也说,他的智商这辈子可能都只会停留在两三岁时的样子。记不起以前的事,也学不会太多东西。

    可长歌却说:“只要他能一辈子都这般无忧无虑,我便没有要求了。”

    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莫钦虽然还是记不住人名,却记住了一个人。

    和其他小孩儿和小动物一样,谁对他好他便喜欢谁、信任谁。

    长歌每日给他喂饭饭、吃零食、替买新衣服穿;冬天给他暖床夏天给他扇凉,确保他过得舒舒服服;每当有人骂他是傻子,长歌都会打回去,让那些人再不敢欺负他。

    在他眼里,长歌便是英雄。

    每次看见他都会表现得格外欢喜,一双大眼睛都快眯成弯弯的两道弦月。还会主动把自己喜欢的东西分享给他。

    白清流看到后,总是会骂莫钦“小没良心的”。眼里只有长歌,自己对他难道不好吗?

    每当这时,莫钦只当没听见,压根儿不去理他。让白清流气急败坏更上一层。

    随着时间的推移,莫钦能说些简单的句子、懂得一些人和事了。

    他听外面的人说世间最亲密的人就是自己的媳妇儿,要每晚都睡在一起。

    于是,之后每当莫钦看见长歌,都会拍着手开心地叫他“媳妇儿”。还吵着闹着要和他睡一张床上。

    知道了前因后果的长歌哭笑不得,只得遂了小祖宗的愿。

    奈何莫钦是高兴了,血气方刚的男人却遭了殃。每到夜晚,都不知是该睡觉还是不该睡。

    渐渐的,莫钦的智力慢慢增长到四五虽小孩儿的水平,已经超出了当初神医的预期。

    有一天,莫钦看着隔壁家小孩儿拉着自己长姐的袖子,嘴里喊着要吃糖。那位姑娘宠溺地摸了摸弟弟的脑袋,拉着他去买糖了。

    莫钦直愣愣地盯着他们看,直到二人的身影消失在街角。

    长歌见到了这一幕,不知为何,他竟从莫钦那双天真无忧的眼睛里看出了一丝哀伤。

    思考了几天后,他终于下定决心,提笔给莫知薇写了一封信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