缂傚倸鍊烽懗鍫曞磻閹剧繝绻嗛柟闂寸绾惧吋绻濇繝鍌滃妞ゆ棑鎷�
19闂傚倸鍊风粈渚€骞夐敓鐘冲仭闁冲搫鎳庣紒鈺呮⒑椤掆偓缁夋挳宕欓悩缁樼厱闁规澘鍚€缁ㄦ挳鏌涚€n偅灏柍钘夘樀閹煎綊顢曢姀鈺€绱�
闂傚倸鍊搁崐鎼佸磹缁嬭娑樜旈崨顓犵枃濠碘槅鍨抽崢褔宕瑰┑瀣叆闁绘洖鍊圭€氾拷
濠电姷鏁搁崑娑㈡偤閵娧冨灊闊洦娲戦悞濠冪箾閸℃ɑ灏柡鍕╁劤閳ь剙绠嶉崕閬嵥囨导鏉戠?鐎广儱顦伴悡鏇㈡煛閸ャ儱濡虹紒銊嚙閳规垿顢欓悾灞惧垱闂佸搫鏈粙鎴﹀煝鎼淬倗鐤€闁挎繂鎳庢俊褏绱撻崒娆愮グ濡炴潙鎽滈幑銏ゅ礃閳哄啠鏀虫繝鐢靛Т濞层倗澹曢崗鍏煎弿婵妫楁晶鎵偓鍏夊亾婵炴垯鍨洪埛鎴犵磽娴h疮缂氶柣顓炶嫰椤儻顦虫い銊ワ躬楠炲啴鏁撻悩鑼€為梺闈浤涢埀顒勫几濞嗘挻鈷戦柟绋垮椤ュ棗鈹戦鍝勨偓鏇㈩敋閿濆绠荤紓浣贯缚閸樻悂姊洪幖鐐插妧闁告侗鍠楅崰鏍⒒娴h鍋犻柛鏂匡躬瀹曟繈骞嬪┑鎰闁诲海鏁哥涵鍫曞磻閹炬枼妲堟繛鍛版珪閸ㄥ潡骞冮敓鐘茬劦妞ゆ帒瀚埛鎴︽煕濞戞﹫宸ラ柣蹇ラ檮娣囧﹪鎮欓幍顔剧厯閻庢鍣崑鍛崲濠靛鐐婄憸蹇涱敇濞差亝鈷戦柛婵嗗琚梺鍛婃煥缁夊綊骞冩ィ鍐炬晬闁绘劕顕崢鎼佹⒑閸涘﹤濮﹀ù婊勭矋閻楀酣姊绘担铏瑰笡闁瑰摜枪鐓ら柨鏂垮⒔閻瑥鈹戦悩鍙夊闁哄懏绮撻弻銈吤圭€n偅鐝栧銈忓瘜閸o綁寮婚敐澶嬪亹闁告瑥顦弸鐘差渻閵堝啫鍔滈柟鐟版喘楠炲啴妫冨☉鎺擃潔闂侀潧绻掓慨鐑姐€侀崨瀛樷拺閻熸瑥瀚崝鍓佹偖濞嗘挻鐓曢悗锝庡亝鐏忣厽銇勯锝囩畵闁伙絿鍏樺畷鍫曞煛閸愨晜鐦�闂傚倸鍊搁崐鐑芥倿閿旈敮鍋撶粭娑樻处閸嬶繝鏌曟繛鐐珦闁轰礁顑夐弻鏇㈠醇濠靛浂妫ら梺宕囩帛濡啴寮婚敐澶婄疀闂傚牊绋戦~鈺呮偠濮橆厼鍝烘慨濠冩そ閹兘骞嶉鑺ュ枛闂備胶绮〃鍡欏垝閹炬剚鍤曢柟鎯版閻掑灚銇勯幒鎴濐仾闁稿绻濋幃妯跨疀鎼达綆妲繛瀛樼矒缁犳牕顫忓ú顏勫窛濠电姴瀚崳褏绱撴担鍓叉Ц缂傚秴锕俊鎾川鐎涙ɑ娅㈤梺璺ㄥ櫐閹凤拷闂傚倸鍊峰ù鍥ㄧ珶閸喆浠堢紒瀣儥濞兼牕鈹戦悩宕囶暡闁绘帡绠栭弻鐔虹磼閵忕姵鐏堢紓浣哄缂嶄線寮婚悢琛″亾濞戞瑡缂氶柣顓烆儑缁辨帡顢氶崱娆戞殼闂佸搫琚崝宀勫煡婢跺á鐔虹磼濡顏伴梻鍌欑劍閹爼宕濆鍥у灊鐎广儱娲ㄩ惌澶愭煙閻戞﹩娈㈤柡浣稿閹綊骞侀幒鎴濐瀷闂佺粯绋忛崕宕囨閹惧瓨濯撮悹鍥e墲椤撳綊姊虹粙璺ㄧ缂佸鎸鹃崚鎺楀煛閸涱厾顔掑銈嗘閸嬫劙鎯堥崟顖涒拺闁告挻褰冩禍婵囩箾閸欏鑰块柡浣哥Ч閹垻浜告担璇℃綌闂備浇顫夊畷妯衡枍閺囥垹绠氶柛顐犲劜閻撳繘鏌涢妷鎴濆缁愭盯姊洪柅鐐茶嫰婢х増銇勯姀鐙呰含鐎规洘妞藉浠嬵敄閸欍儲鐫忓┑鐐舵彧缁茶棄锕㈤柆宥嗗仭閻熸瑥瀚粻楣冩煙鐎电ǹ浠ч柟鍐插缁辨帞绱掗姀鐘典桓闂佸搫鐭夌换婵嗙暦閹烘埈娼╂い鎺戝€诲▔璺ㄧ磽閸屾瑧鍔嶉柛鐐差煼楠炲繘鏁撻敓锟�60闂傚倸鍊烽悞锕€顪冮幐搴n洸婵犲﹤鐗滈弫鍕煕閺囥劌鐏犵紒鈧径鎰叆闁绘洖鍊圭€氾拷(www.60ksw.com)闂傚倸鍊烽悞锕傛儑瑜版帒绀夌€光偓閳ь剟鍩€椤掍礁鍤柛鎾寸箞婵$敻骞囬弶璺紲濠电姴艌閸嬫挻绻涘畝濠侀偗闁哄矉绻濆畷鍫曞煛娓氬洠鍋撳畝鍕厽閹兼番鍨圭徊濠氭煃閽樺妯€妤犵偞锚閻g兘宕堕崱鎰伄缂佽鲸甯楀ḿ蹇涘Ω閵壯傛闁诲骸鐏氬妯尖偓姘煎灦钘濋柛娆忣槶娴滄粓鏌¢崒婵囩《閺佸牓姊虹拠鈥崇仩闁哥喐娼欓悾鐑芥偄绾拌鲸鏅㈡繛杈剧秬椤顢欓崶顒佲拻濞达絽鎽滅粔娲煛閸涙澘鐨烘繛鍡愬灲婵″爼宕堕…鎴炵稐闂備礁婀遍崕銈夈€冮崨顖滀笉婵炴垯鍨洪悡鐔兼煛閸屾侗鍎ラ柣鎾冲悑娣囧﹪顢涘鐓庡壎闂佸搫鐭夌换婵嗙暦閻撳簶鏀介柟閭﹀帨閵壯呯=闁稿本姘ㄦ牎闂佹寧娲忛崹钘夘嚕椤愩埄鍚嬮柛鈩兠鎾绘⒑閼姐倕鏋戝鐟版缁傚秹顢涘☉姘鳖啎闁诲海鏁告灙妞ゅ骸鐭傞弻娑㈠箻绾惧顥濆銈傛櫅閵堢ǹ鐣锋總鍛婂亜闂傗偓閹邦厼鏀┑鐘垫暩婵挳鏁冮妶鍥e亾濮樼厧寮柡浣规崌婵$柉顦柛瀣尭閳绘捇宕归鐣屼邯婵犵數濮崑鎾绘⒑椤掆偓缁夌敻宕戝鈧弻鏇熷緞閸℃ɑ鐝曢梺鍝勬媼閸撴瑩婀侀梺鎸庣箓濞诧箓宕甸埀顒€顪冮妶鍐ㄢ偓鎾舵濮樿泛钃熼柨鐔哄Т闁卞洭鏌ㄥ┑鍡橈紞濞寸姭鏅犲鐑樻姜娴煎瓨顎栭梺绋匡攻缁诲牓鎮伴閿亾閿濆骸鏋熼柛瀣典簼閵囧嫰寮介悽闈涘煂濠电偛鐗婇悡锟犲蓟閿濆鍋愰弶鍫氭櫓濡差喖鈹戦悙鑼癁闁逞屽墯缁剁偛鈽夐姀鐘诲敹闂佸搫娲ㄩ崰鎰枍閺嶎厽鈷戦悹鎭掑妼濞呮劙鏌熼崙銈嗗m.60ksw.com闂傚倸鍊风欢姘缚瑜嶈灋闁圭虎鍠栫粻顖炴煥閻曞倹瀚�

历朝历代禁止嫖娼的事例?

    打击并禁止卖淫嫖娼,如今被俗称为“扫黄”。那么,中国古代又是如何“扫黄”的呢?

    公元前645年的春秋时期,齐国出现了一批性工作者。时任齐国上卿管仲在齐桓公的宫城中设立“内闾”,一次安排多达700名女子入住其中。“内闾”也称“女闾”,即官办妓院,比西方梭伦所设的“国家妓院”早半个世纪。

    管仲设妓院是为了增加齐国的中央财政收入,“以充国用”。不过,这批性工作者甫一出现,便争议不断。《战国策·东周策》上记载:“齐桓公宫中七市,内闾七百,国人非之。”所谓“非之”,即反对开妓院这件事,这大概是中国最早的“禁娼”声音。

    管仲的“性产业”政策尽管“国人非之”,但在此后却发展了起来。秦汉以后逐渐形成了“乐户制度”“官妓制度”,并伴之出现了所谓的青楼文化。

    虽然青楼文化成为古代中国特有的民俗文化的一部分,但古代中国各朝政府有关禁娼的呼吁从未间断过。特别是在民间,底层老百姓对娼妓制度深恶痛绝,卖淫和嫖娼行为为人不齿。民间常用“败家子”“贱货”这类粗话,咒责进行性交易的男女双方,引导社会风气,这实是一种“道德禁娼”。

    宋仁宗规定官员“不得赴妓乐”

    “道德禁娼”并非政策性的,所以相当乏力。针对禁娼呼声,出于净化社会环境、调整伦理秩序、规范官场行为的需要,古代朝廷多会对卖淫嫖娼行为从政策上进行限制,这种限制可以看成是古代中国的“法律禁娼”。

    在古代中国,“法律禁娼”很多时候是有条件的“扫黄”。古代中国的性工作者生存模式比较复杂,有宫妓、官妓、营妓、家妓、私娼、暗娼等。这些性工作者的来源早些时候是奴隶性质的女子、战争俘得的女人,后来则以失夫女、罪人(臣)女、卖身女为主。但每个朝代几乎都禁止“逼良为娼”,从准入机制上进行控制,避免社会风气整体变坏。如明朝法律就规定:“凡娼优乐人买良人子女为娼优”者,“杖一百”。

    与此同时,又对性消费者即所谓嫖客的性消费行为进行限制,其中尤以对负有社会责任的官员的限制最多最严。如宋代,便禁止官员狎妓。赵祯(宋仁宗)当皇帝时便规定,负责分管刑狱的官员提点刑狱不得召妓,当时的说法是“不得赴妓乐”。

    四五十年后,赵顼(宋神宗)当皇帝时则扩大到整个监司范围,不仅是提点刑狱,所有监察官员一律禁嫖。但也有例外,一年365天中有一天可以“放松”一下,就是赵顼过生日那天的“圣节”。时人诗句中所谓“共君今夜不须睡,未到晓钟犹是春”,说的就是“圣节”之夜的情形。

    在古代中国所有朝代中,唐代的性产业是最发达的,性工作者的素质也最高。当时唐政府确立了官妓制度,从法律上给性工作者一个地位,卖淫成了合法的产业。

    当时,唐政府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教坊”,对在京师营业的娼妓予以统一管理,所有从业人员均须注册登记,登记后须进行岗前“职业培训”。嗓子好的培训成歌妓,有音乐天赋的担任乐妓,身段好的发展为舞妓,有点酒量的则做饮妓,等等。所以,在唐代诗人的作品中总有青楼女子的影子在字里行间晃动。

    明宣宗下令取缔“官妓”

    唐代的官妓制度对后世影响很大,一直到明代,这一制度才被取缔,中国古代的禁娼运动也因此出现了新的趋势。

    其实,明代开始并不禁娼。和尚出身的开国皇帝朱元璋在建国之初不仅不禁,反而大力提倡。在唐、宋官妓制度基础上,明朝将教坊升级为“教坊司”,隶属掌管教育、外交诸事务的礼部。

    据明代姜明叔《蓉城诗话》记载,当时朱元璋在南京城南的聚宝门(今中华门)一带,沿着内外秦淮河兴建了轻烟、淡粉等14座高档酒楼,这就是明代著名的“红灯区”--秦淮河畔的“花月春风十四楼”。这些酒店是明代的“官妓院”,营业前因性工作者数量不足,朱元璋下令从全国各地征召有从业经验的女子,催她们尽快上岗。由于政府提倡、官员带头,性消费确实拉动了明初的“内需”,私人聚会少不了妓女助兴,公款宴请也允许使用“三陪女”。

    官妓的发展很快引发了诸多问题,社会“禁娼”要求强烈。朱元璋的重孙子朱瞻基(明宣宗)下令取缔官妓,并严禁官员涉足红灯区。明代由此出现了一场“禁娼运动”。

    朱瞻基的这一举动,在中国禁娼史上是件大事。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没有官妓还有私妓,一些大款根本不受此“禁娼令”的限制,蓄起了家妓,在官妓没落后,私妓大量出现,被时人称为“私窠子”的暗娼特别多。

    朱瞻基前后仅做了11年皇帝,38岁便死了。之后,放松了对卖淫嫖娼的管理。到明末,在今南京秦淮河两岸,妓院酒楼林立,流动的性交易场所画舫多多,成了当时全国的性产业中心。清朝人余怀所撰的《板桥杂记》,实际就是当时文人、学子、官员在红灯区的性消费实录。所谓“秦淮八艳”,便是在秦淮河畔的8名性工作者,她们皆出现于明末清初。

    清康熙皇帝颁律令

    “伙众开窑”为首者处以“斩决”

    与明代相比,清代禁娼又严厉了,但也是反反复复。清初依明制,在京城设教坊司。但顺治皇帝曾两次裁减教坊女乐,宫中搞活动时,培训48名太监替代乐妓。顺治八年(公元1651年),朝廷下令停止教坊女乐,开始禁娼,从上至下掀起了清代的“禁娼运动”。顺治十六年(公元1659年),则直接裁革女乐。

    康熙皇帝继承了顺治禁娼政策,康熙十二年(公元1673年)复令重申禁娼,康熙十九年(公元1680年)颁布的律例上明文规定:“伙众开窑诱取妇人子女,为首照光棍例斩决,为从发黑龙江等处给披甲人为奴。”

    嘉庆皇帝进一步加大对卖淫嫖娼的处罚力度。嘉庆十六年(公元1811年)修订的《大清律》规定:“京城内外拿获窝娼至开设软棚,日月经久之犯,除本犯照例治罪外,其租给房屋房主,初犯杖八十,徒一月……”

    清代的禁娼可以说是真正的“法律禁娼”,朝廷“扫黄”的声势很大,一时颇有效果。以当时全国著名的“红灯城市”扬州为例,当时的性工作者便很紧张。自隋唐起,扬州的性产业便十分发达,虽然朝廷“扫黄”,但娼妓并未能禁绝,“私窠子”“半月门”“扬滨”“船娘”这类暗、私娼继续活动。这些性工作者对“扫黄”信息很灵通,风声一紧,她们便“集体消失”。清初文人吴绮在《扬州鼓吹词》序中是这样说的:“一逢禁令,辙生死逃亡,不知所之。”

    在古代中国各个朝代中,清朝禁娼是最明确的,但实际上也没禁住,民间卖淫嫖娼依然严重。特别是在咸丰皇帝奕詝主政后,北京的娼妓又趋活跃,“禁娼令”名存实亡,在封建时代行将结束前,管仲提倡的性产业罕见地出现了最后的辉煌。当时全国形成了大大小小多个“红灯区”,如京城的“八大胡同”,以及时称“十里洋场”的上海,成了世界“性都”,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夕,上海登记的妓院还有800多家。

    性产业在清末为何又繁盛了?一是由于西方列强打开国门后,商业经济刺激了原本就未消失的性产业;二是由于皇帝带头享乐,同治皇帝便喜欢“冶游”,经常乔装私访妓院,坊间传其系患“花柳病”(性病)而死,并非空穴来风。最重要的是,清政府的禁娼政策出现松动,史家称为“弛禁”,好多地方政府抽取“花捐”,在事实上承认了性工作者的合法性。

    古代中国的禁娼,始终在这种禁与非禁中博弈。直到新中国成立后,国家明文规定,禁娼才变成了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