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长强找人去了,林禾扯扯李长辉的衣袖:“你真不回去?”
“什么?”
李长辉有点没听懂。
“我猜你之前在边关的时候,应该也是有爵位的,或许还是这个身份的上司?”
另一只手戳了戳李长辉的胸口。
“现在每天跟我在地里折腾,没有心理落差吗?”
李长辉这次听懂了,想了想,反问:“那你想离开吗?跟我住进高宅大院,一辈子都困在里面?”
林禾尬住,左言右顾其他。
“哈哈,那什么,我这人吧,就是野猪吃不了细糠,还是比较喜欢相对自由自主一点的生活,这要是一辈子待在一个地方,估计没多久自个儿就一命呜呼了。”
李长辉也没在意林禾话语中的拒绝,只是笑笑,索性拉着林禾慢慢往前走。
“那就不回去,我也觉得这里自由自在一些,想做什么,想吃什么,都由着自己性子来,多好。”
这一点林禾不得不赞同,相对自由安全又富裕,还没什么压力的生活,对她来说太有吸引力了。
有钱有房,有地有娃,还三个娃,男人长得帅身材好体力好,还非常体贴的没有要她再生一个。
上辈子做梦都不敢这样做啊。
但这是林禾的想法。
“可是辉哥,你不回去的话,就要跟我在这里当一辈子农民了哦。”
即便满口的士农工商,可事实上,在绝大多数人眼里,农民是最穷最被人看不起的存在。
说得好听点,有自己的土地,可以自给自足;说得难听点的,就是别人口中的泥腿子,一辈子都跟泥土为伴。
李长辉能够养一只这么雄壮的老鹰,说明家底丰厚,言行举止可以推测,家境不凡。
就这样沦为了旁人眼中的泥腿子,林禾觉得,绝大多数人,心里都会有几分不忿吧?
这些念头在林禾脑中一闪而过,然而李长辉却是直接摇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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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说】
“都是肉体凡胎,有什么高低贵贱之分,十年战争,死伤最多的,不也是普通百姓吗?”
随即又含笑侧头,看向林禾的眼中满是钦佩和欣赏。
“何况我也不觉得留在这里,就是旁人口中的一事无成,自甘堕落,相反,我觉得我们,不对,应该是你,小禾,你在做一件十分有意义的,造福天下百姓的大事!”
林禾傻眼,指了指自己的鼻尖:“我?什么大事?我怎么不知道?”
李长辉遥遥一指,整个李家农庄。
“就是这一片农田啊,小禾,难道这么多年了,你自己都没发现吗?”
林禾看向李长辉的眼神变了,就好像在看一个神经病。
“你不会是见到许久不见的家人,以至于太激动,开始胡言乱语了吧?”
说是种地,她其实也就是动动嘴皮子,一开始是李长辉下苦力,她连孩子的尿布都没洗过。
后来酿酒赚钱了,就开始雇人干活。
也就前两年心里有事,怕自己活不过二十,整夜失眠,这才亲自去地里捣鼓了一段时间。
后来因为跟李长辉真正在一起了,晚上就折腾的够呛,失眠什么的,完全没有,就直接两手一撒,重新恢复了动嘴皮子。
就这?
跟造福百姓有什么关系?
然而被林禾吐槽,李长辉却是忍不住低笑出声,甚至还伸手揉了揉林禾的头顶。
“你呀,身在此山中罢了。”
言语中满是宠溺,让林禾差点有些招架不住,毕竟两人平时只在床上才会这般亲密。
而李长辉却已经放下手,转而看向远方,继续朝前漫步。
“这么多年,难道你自己就没发现吗?”
“不管是永和镇附近的百姓,还是南志县附近的百姓,都因为你的存在,粮食增产,日子好转。”
“不是没有人养鸡养猪,但是从来没有人如此大规模的养殖这么多,因为养多了,容易生病,病了就会死。”
“但是你养的这些,甚至不需要亲自动手,与常人不同的,不过是每天打扫猪圈鸡舍,每天通风,每隔几天在这些地方撒上草木灰。”
“仅此而已,就缓解了家禽家畜生病的情况。”
“而养殖这些东西所产生的粪肥,培育出了更好的粮食种子,种庄稼的人都知道,种子越好,作物长得越好,产量越高。”
“但是以前土地贫瘠,即便再如何浇水除虫,也终究是比不得大量粪肥浇灌出来的粮种。”
“看似不过随意交代,却让整个农庄形成了一个良性循环,我也是在亲眼见证之后才知道,原来养殖和种植一起进行,居然能有这么好的效果。”
“先不说咱们的农庄,每年给很多贫苦百姓提供了赚钱的机会,尤其是你还把愿意把最好的粮种,平价卖给附近的村民。”
“现在不过时日尚短,只有附近的百姓用了咱们的粮种,学到了你教的养猪养鸡的技巧。”
“假以时日,总会有当官的察觉这一点,到时候咱们家的粮种,说不得还会大量推广到其他地区。”
“如此,又怎么谈不上造福百姓?”
李长辉洋洋洒洒说了许久,停下之后,却没有得到回应,转头发现林禾好像在发呆。
“怎么了?想什么呢?”
林禾眨眨眼:“辉哥,你今天话好多啊,是见到家人太高兴了?”
李长辉:“……”
最终也是无奈一笑:“算了,你不想说这些,那我就不说了,今天中午想吃什么?凉拌藕片怎么样?也是有许久没吃了。”
林禾随即拉着李长辉转身:“好啊好啊,那我们先回家,刚挖出来的莲藕,又嫩又脆,可好吃了。”
至于刚才那所谓养殖种植等等,就当不存在吧,总而言之,两人都很喜欢现在的生活,并且不准备改变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