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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赵端着一碗稀粥,在营帐口远远地看着许霄、许褚两兄弟大快朵颐,哈喇子直流。

    香!

    好香啊!

    他发誓他这辈子从来都没有闻见过这么香的东西。

    只是可惜,他看得见,闻得着,却吃不到,只能在这里扒拉稀粥,你说气人不气人。

    老赵在心里腹诽不已,这许霄看上去人模狗样的,没想到竟然这么小气。

    明明大家都是住在一个营帐里的弟兄,有好东西还就真的一点也不给他分,真的是太过分了!

    一边想着,又往嘴里扒拉了几口稀粥。

    过了一会儿,许霄和许褚两兄弟吃了个差不多,许褚也打算回去了。

    在临走的时候,许霄额外叮嘱了一句,“大哥,如果盟军攻入了洛阳城,你留意一下城内蔡府有没有一个叫做蔡琰的女子。”

    蔡琰,字昭姬,在后来为了避司马昭讳,就成为了后世人口中的蔡文姬。

    她是文学大家蔡邕的女儿,博学多才,尤其精通音律、诗歌,是当时有名的才女。

    只是可惜命运过于坎坷。

    在历史上蔡琰丈夫早亡,被认为是个不祥之人赶回家中,之后又被趁着中原内乱趁虚而入的匈奴人掳走,直到曹操统一北方之后才被赎了回来。

    这样的一位悲情才女,早在前世的时候许霄就对其遭遇惋惜不已。

    现如今有机会将蔡琰救下来,从而改变蔡琰的人生,许霄当然要尝试一下。

    没想到,许褚闻言却是一愣,随后脱口而出道:“女子?”

    “小弟,你不是喜欢男人么?”

    话刚出口,他就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连忙将嘴巴紧紧地闭了起来。

    喜欢男人,这是个秘密!

    怎么能当着小弟的面说出来。

    这不是打脸吗?

    ???

    许霄顿时一头黑线。

    握草(一种植物)!

    你踏马才喜欢男人!

    “大哥,事情真的不是你想的那样……小弟我……”

    “大哥懂!懂!”

    许霄刚刚开始解释,许褚一副大哥懂你的表情,连连摆着手,“小弟放心,大哥不会到处乱说的。”

    “我……”

    许霄原本还想挣扎一下,可是最后又放弃了。

    这事儿越描越黑,还是不说了。

    他叹了一口气,“大哥,你记住小弟说的,名字是蔡琰。”

    “好好好。”

    “蔡琰,大哥记住了。”

    许褚一口答应了下来。

    自家小弟的要求,只要是他能够办到的无论如何都不会推辞。

    说完这最后一句话,许褚便摆了摆手,摸着胀鼓鼓的肚皮心满意足地回去了。

    等到许褚走了,许霄将火堆熄灭,回到了营帐里。

    老赵双手抱胸,坐在草垛里,半闭着眼睛,心里还在生着闷气。

    只是很快,他的神色就变了。

    因为在许霄进入营帐之后,他就闻到了一股十分浓郁、诱人的肉香味儿,睁开眼睛一看。

    只见在许霄的手里竟然拿着一根羊腿。

    咕嘟!

    老赵吞下了一大口口水,兴奋异常,就连说话都变得有些磕磕绊绊了。

    “我……我的?”

    “嗯。”

    许霄点了点头,将手中的羊腿递了过去。

    老赵一把抓住,二话不说直接狠狠地咬了一口。

    顿时满口留香,仿佛整个人的灵魂都要升天了。

    香啊……香!

    又过了几日,许霄闲来无事,就打算在附近走走。

    毕竟,躺着摇椅晒太阳这种事也不能一直做,否则那也太单调了,找找别的乐子也是很必要的。

    这一天,他就打算四处转转,逛逛风景,老闷在军营里也不是事儿。

    因为辎重营不能没人,许霄就将老赵留下了。

    对此,老赵当然不愿意。

    凭什么许霄可以到处乱逛,他就要留在营帐中看着。

    可是在许霄开出了一壶美酒的筹码之后,老赵就欣然答应了,他可是馋许霄的美酒很久了。

    就这样,许霄换上了一身便服偷偷溜了出来。

    “呼!”

    许霄长长地吸了一口气,又轻轻地吐了出来,“自由的空气啊……”

    周围绿草如茵,点点花朵绽放在荒野间,虽然只是一些不知名的野花,但是现在看来也别有一番风景。

    许霄漫无目的地到处乱逛着。

    忽然他发现怎么有个什么白色的东西在跳动。

    走近一看,原来是一只兔子,而且还是被套住,逃都逃不走的兔子。

    奇了,真的是奇了!

    要知道,现在许多人可是连吃都吃不饱,甚至被饿死都大有人在。

    他在这里随便逛一圈就能碰见兔子?

    这运气也太好了吧!

    许霄蹲下身子,将套在兔子脚上的套解开。

    很明显,这是有人设下的陷阱,只是现在被他截胡了。

    对此,许霄的心里没有任何的心理负担。

    不过为了避免麻烦,他还是迅速逃离了现场。

    然后,随便找了个合适的地方,柴火一架就动起手来。

    反正逛了这么久,他也饿了。

    先杀,再拔毛,清洗……一套熟稔的操作,不过多久一直肥美的兔子就架在了火堆上,发出来诱人的香味。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从远处竟然缓缓地走过来两个人。

    也许是做贼心虚的缘故,许霄下意识地想带着马上要烤好的兔子,拔起腿来就跑。

    可是最后他还是放弃了。

    跑什么?

    为什么要跑?

    这兔子明明是他抓到的,又不是偷别人的!

    于是,他就那么坐在了那里。

    远处的那两个人影越来越近,模样也逐渐清晰起来。???.

    一男一女。

    男的大概有四十来岁,头发花白,面相儒雅,浑身上下虽然有些狼狈,但是他所穿的衣物明显是上等货色。

    女的头上戴着斗笠,遮住了面容,无法推断出其年龄。

    只是从她走路的姿势和那宽大的衣衫挡也挡不住的曼妙身形来看,年纪绝对不会太大。

    “这两个……不像普通人啊……”

    许霄的心中很快就得出了这个结论,不过他也没有继续盯着看下去。

    不管是什么时代,眼睁睁地盯着别人看,总是一件不太礼貌的事情。

    更别说,现在的许霄多少还有些做贼心虚的成分在里面,当然不可能眼睁睁地盯着别人看了。

    只是没想到,他不看别人,别人却是直接找上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