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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六章 弓与刀

    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洒进院子中的时候,束观从床上坐了起来。

    其实他一夜未睡。

    这一个晚上,桃源村应该很多人都没有入眠。

    宁静了两百多年的小山村,因为外人的到来,原先的生活必将被彻底改变。

    事实上,这种改变已经发生了,以一种残忍而血腥的方式。

    束观沉默地在床上坐了一会,确定了一下自己准备要做的那些事情。

    事情是在看到倒在血泊中的张叔张婶时,束观就已经决定要做的,现在只不过是坚定了一下自己的决定而已。

    毕竟他的前世,只不过是一个都市小白领,某些事情别说做,就是连想都没有想过。

    所以这一夜,他不停地在给自己做着心理建设。

    我要给张叔张婶报仇。

    这个念头在脑中越来越坚定。

    这件事情不是为了张丫蛋做的,也是为自己做的。

    他刚刚被老瘸子捡回村子里的那两年,村子里的人都很是害怕嫌弃他,老瘸子抱着他在村中蹭奶,很多人都不愿意,张婶是少数没有嫌弃的人,那时候丫蛋也刚好出生没多久,所以有时候还主动会让老瘸子把束观送过去,喂丫蛋的时候也准备给束观喂一顿。

    这些事情束观记得很清楚。

    他是张婶喂大的,这个仇不能不报!

    然后束观站了起来,走到墙边,从墙上取下一张挂着的弓。

    那是一张牛角巨弓。

    弓长足有两米,立起来的时候,比现在的束观还要高,弓身有如一道弯月,线条充满了美感。

    这张弓,是老瘸子亲手制成,送给束观的十五岁生日礼物。

    为了制作这张弓,老瘸子足足用了十个月的时间,光是为了挑做弓胎的才料,老瘸子就用了个把月的时间,跑遍了村子周围的山林,最终挑到了一棵近百年的老竹。

    然后是勒旺把,插梢子,揉弓弦,沾牛角,每一道工序,老瘸子都是精益求精,当这张牛角弓制作出来的时候,老瘸子满足地叹了口气,说了一句话。

    “我这辈子,再也做不出这么好的一张弓了。”

    束观取下牛角弓,背在了身上,接着又取下边上的箭囊。

    箭囊中有二十支箭,当初老瘸子和弓一起做好的,箭身取自弓胎的同一根百年老竹,箭头用生铁打造,老瘸子的巧手打造出来的都是三棱箭头,三条棱线直顺光滑的没有半点瑕疵,在尽头处收束成尖锐至极的箭尖。

    说实话,小时候老瘸子送给束观当生日礼物的那些木马风筝,束观从来都不喜欢,毕竟他不是真正的小孩。

    但老瘸子送给他的这张弓,束观却很喜欢。

    只要是男人,就没有不喜欢这些东西的。

    束观刚拿到这张弓的时候,立刻兴冲冲地跑到山上,找到了一头四百来斤重,皮糙肉厚的野猪,一箭将那头野猪射了个对穿,把当时的束观吓得呆立了半天。

    因为野猪的皮,特别是那种只要上了三百斤以上,说明活了至少二十年以上的野猪的皮,是一种非常坚韧的东西。

    主要是生活在山林中的野猪,经常会在树木上蹭痒,将树木分泌的树脂松油蹭的满身都是,常年累月下来,就在身上结成了一副盔甲般的油脂层,别说普通的弓箭根本射不穿,就算是现在火力轻点的手枪之类的武器,都很难打穿。

    所以说,老瘸子制出来的这把弓,真的很可怕,甚至有些不合常理。

    当然,老区瘸子经常会干出一些不合常理的事情。

    背好弓,负好箭,接着束观走回床边,打开床边的柜子,从柜子中取出了一柄刀。

    一柄长约半尺的牛耳尖刀。

    牛耳尖刀当然不是牛耳做的刀,而是因为它的形状像翘起的牛耳朵,所以被称为牛耳尖刀,不过这柄刀的刀鞘,是用牛皮缝制的。

    束观将刀从刀鞘中抽了出来,黑色的刀身看去有些黯淡,就算是窗外的阳光射进来落在刀身之上,也没有任何反光。

    束观的手指在刀身上轻轻划过,小心翼翼地避开了刀刃,因为只要他知道,这柄牛耳尖刀的刀刃有多么锋利。

    如果说那张巨弓能一箭射穿三百斤以上野猪的皮,那么这柄牛耳尖刀只要轻轻一挥,同样能划开野猪的皮。

    射穿和划开,难度其实是完全不一样的,学过物理学的束观,很清楚两者之间的区别。

    这柄刀,是老瘸子送给他的十六岁的生日礼物。

    将牛耳尖刀插回刀鞘,然后束观将它别在了自己的腰带上。

    平常这个地方,他是用来插烟杆的,但今天他没有带烟杆。

    今天他带刀。

    接着束观走出房屋,来到院子中,将放在老桂树下的一个盖着黑布的竹篓拿了起来。

    只是当他拿起竹篓的时候,一只四脚蛇受到惊吓般从竹篓中爬了出来,飞速地爬到了院子的围墙边,不知钻进了那片草丛中。

    春天的夜晚还是有些寒冷,看来那条四角蛇是昨夜钻进竹篓里来避寒的。

    束观也没有在意,他看了看竹篓里的东西,接着将黑布重新盖上,系好,再背在了背上,压在了巨弓的弓弦上。

    然后,束观抬头看了眼渐渐变得明亮的阳光,深深吸了口气,走出了自家的院门。

    ……

    束观大步朝村口的晒谷场走去,快到晒谷场的时候,他遇见了王大虎。

    “麻子,丫蛋昨天在我家,一直由我娘陪着。”

    王大虎的眼眶红红的,脸上尽是愤怒之情。

    束观点了点头,没有说话,依然朝前方走去。

    “麻子,要不咱们跟他们拼了吧!”

    王大虎凑近他的身旁,压抑着声音说道。

    “你拿什么跟人家拼,锄头吗?”

    束观冷然说了一句。

    “弓!”

    王大虎看了看束观的背上,接着道:

    “他们那怪东西虽然厉害,但只有几个人,而村里一共有十几张弓,咱们集合起来,挑射的最准的人,远远地朝他们射。”

    束观有些诧异地看了王大虎一眼。

    没想到这小子居然也会动脑筋了,不过这个办法束观昨天晚上就已经想过了,然后被她否决了。

    首先是射程问题,冲锋枪的有效射程基本在两百米左右,这点常识束观还是有的。

    所以他们必须要在两百米外射箭,而村里的那些弓,除了老瘸子给自己做的这一张之外,其他的就算在两百米外能射中目标,基本也没什么杀伤力了。

    另外如果那些白人只是普通人,束观或许还敢搏一下,可惜那几名白人大汉,一看就知道军事素养极高,用十来张原始的弓箭和几名拿着冲锋枪的雇佣兵火拼,没有任何胜算。

    最重要的是,那些白人这次带来的,可不仅仅只有冲锋枪,束观昨天给他们搬箱子的时候,发现其中一箱装的竟是手雷。

    只要他们把手雷扔出来,不管有没有命中,从没见过这种东西的桃源村里的人,除了自己之外,恐怕都会吓得惊慌失措,以为遇到妖法,再也没有任何斗志了吧。

    所以昨夜束观就把这个想法否决掉了。

    “先上山。”

    然后他轻声对王大虎说了三个字。

    是的,先上山。

    这是束观思考了一夜的结果。

    如果说自己和王大虎他们有没有一丝反杀的机会,那么这一丝机会只会在山中。

    因为没有人比他们更熟悉桃源村周围的那些山林。

    那是他们从小长大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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