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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四十五章战局扭转在扭转

    平民北村村口。

    高洁很早就组织好了a字营的士兵们,在这建筑了防御工事,用来抵御郑玉米队伍的。

    如今郑玉米带领着几百人的武装队伍,已经距离这防御工事不过五百米了。

    高洁命令a字营的士兵先不要进行射击,等敌人走近了一些,再对他们进行射击。

    郑玉米的队伍,有三辆装甲车开在最前面,其余的人都躲在装甲车后,目前还未看到郑玉米的身影。

    郑玉米的队伍,距离防御工事越来越近。

    四百米!

    三百米!

    二百米!

    “听我口令射击!”高洁一声令下,几十名有枪的a字营士兵开始朝着,郑玉米进攻的队伍展开了猛烈的射击。

    但有三辆装甲车充当防弹墙,a字营士兵手中枪械射出去的子弹,并未对郑玉米的队伍,造成什么太大的伤亡。

    反而,郑玉米的队伍,靠着开在最前面的三辆装甲车,此时已经距离防御工事不过百米了。

    这可给高洁,钱祖急坏了。

    “哎呀,郑玉米的队伍要压过来了,若不想办法摧毁这三辆装甲车,我们根本打不过他们的。”钱祖慌张道。

    高洁一脸为难道:“可我们没有能够摧毁装甲车的武器啊!”

    现在高洁阵营的人,开始出现了骚动。

    “哎呀,这可怎么办啊?我们不可能打的赢的。”

    “这下我们要彻底的玩完了……”

    还有不少平民北村的村民,主张投降的。

    “我们赶紧投降吧,说不定郑执长会从宽处理我们的。”

    “是啊,我们别再做顽固的抵抗了……”

    “大家不要慌,我们还没有输不是嘛!”高洁看着这些主张投降的平民北村村民们,心里是说不上来的气愤,当初他发动起义行动时,可没有强迫平民区的任何一个人。

    分明是这些平民区的人,认为要是跟他真的推翻了郑玉米对鸟笼的统治,那可就是新的鸟笼开拓者了,就是有功之人,说不定能混个一官半职,那到时在鸟笼里就可以享受到高档的生活水平。

    现在一落入下风,这些人不想着如何抵御敌人,扭转局势,反而还个个主张投降。

    这可真是让人寒心啊!

    “不要慌,不就是区区几百人的队伍嘛,你们都往旁边靠靠我来对付他们。”这时,郁莹走了过来,她站在防御工事前,展开双手,确认了一下此时有风拂起,并且风向刚好是冲着种玉米队伍吹去的。

    “真是天助我也。”

    郁莹展开双臂,施放了十里飘香睡眠术。

    花香味顺着风向,朝着郑玉米队伍飘去。

    平民北村的村民,纷纷用疑惑的眼神看着郁莹。

    “这女的疯了吧,敌军都压过来了,她还在那搔首弄姿的。”

    “这女的身材这不错,她是想色诱那些敌军嘛。”

    “这敌军这么多人,恐怕她一人难以应付的过来啊……”

    大约过了一分多钟。

    随着郑玉米的几百人队伍相继倒地昏睡过去,那些质疑声这才算是停了下来,纷纷变成了夸赞郁莹的声音。

    郁莹的十里飘香睡眠术非常的强悍,就连驾驶三辆装甲车的驾驶员都晕睡了过去,没人操控的装甲车,很快就偏离了方向,有的撞在安全墙上,有的撞在了树上。

    高洁阵营的人一看,单凭郁莹一人,就将逆风战局给扭转了,纷纷给郁莹竖起了大拇指。

    钱祖更是拍了拍高洁的双肩,“行啊,有个这么厉害的女子做老婆,未来你不得幸福死啊。”

    高洁不好意思的笑了出来,“嘿嘿,过奖了。”

    此刻,郑玉米的队伍已经“全军晕睡!”

    高洁认为这是攻击富商区最佳时刻。

    他赶紧动员由a字营的士兵,还有劳工们组成的起义军,开始向富商区的大门进发。

    不少平民北村的村民,也自告奋勇的加入了此次的冲锋,在这些人看来,这时就是建功表现的好机会。

    在高洁与钱祖带着众人,向富商区大门冲去后。

    林不凡与左颜刚好赶到了平民北村的防御工事。

    二人刚刚将刘语晴葬在了野草坪上,因为刘语晴生前一直与左颜提起,她想在野草坪这野营,但是左颜一直未能满足她,所以这才选择将她葬在这里,让她一辈子都能在野草坪这安安静静的睡下去,不会在有人来打扰她。

    在二人忙活完刘语晴的事情后。

    因为担心平民北村这头的战事,二人只好先将悲伤情绪放一放,急匆匆的赶来了。

    看着眼前的景象,林不凡惊讶道:“高洁与钱祖他们大胜,看来郑玉米这次要栽了!”

    “真的大胜了嘛!”明明是大胜,可左颜却高兴不起来,反而心中总感觉有些不安,可这不安又不知从何而来。

    “冲啊!”冲在最前面的高洁与钱祖,因体能不是很好,很快便被后面冲锋的人追了上来,二人也就此从队伍最前面,被迫来到了队伍的中间位置。

    为了继续给这些人打气,高洁高声对冲在最前面的人大喊:“最先进入富商区的人,有重赏!”

    冲在最前面的人群一听,这下也顾不上身体劳累,个个宛如打了鸡血一样,拼命的往富商区大门冲去。

    这时。

    富商区安全墙的甬道上,出现了郑玉米的身影,她俯视着向富商区奔来的密密麻麻的人群,心中丝毫不慌,嘴角微微一勾,大喊了一句。

    “都这么着急前来找死啊,看我红绒万刃刺!”

    紧接着,从她身上射出不计其数的红色骨刺。

    这些骨刺看上去宛如一根根红色毛线,轻飘的浮在空中,铺天盖地的,朝着高洁阵营的人飞了过去。

    瞬间,就有几百人被这些红绒骨刺,刺穿了身体,就地饮恨西北了。

    而那些被红绒骨刺,刺死的人员,又都奇迹般的站了起来,只不过这些人都双眼无神,并且身上的人皮迅速干燥脱落,变成了一个个没有人皮,只有血淋淋肉身的人体怪物。

    它们疯狂的嘶吼着,开始攻击周围的人。

    高洁阵营的人,也是纷纷挥动手中武器,抵御这些的血尸!

    因枪支弹药有限,由于高洁阵营的人,又大部分劳工居多,所以只有a字营的人有配枪,像那些劳工配发的都是一些砍刀,锄头,棍棒等一系列近身攻击的武器。

    谁知,这些血尸,不仅攻击力强悍,就连高洁阵营的人攻击它们身体时,溅射出来的血液都有强烈的腐蚀性。

    一旦有人被这血液溅射到了,身体会加速溃烂,直至死亡。

    然后这些死亡的人,会变成新的血尸。

    由此一直循环下去。

    高洁与钱祖见这样下去不是办法,不出多久&nbp;,他阵营里的人就都会变成凶猛异常的血尸。

    于是高洁赶紧下令,让队伍往防御工事后撤去。

    一时间,整个高洁阵营的人,纷纷向防御工事撤去……

    站在防御工事里的左颜,看着眼前的场景,不禁眉头紧皱,“这招术好厉害,好恐怖,好熟悉,不凡你还记不记得孙威事件,在孙威挟持郑玉米时,被人一枪爆头后,也变成了这种攻击性极强的血尸。”

    “记得。”林不凡回道:“当初,我还以为孙威也是异变者,但照着如今这场面来看的话,当时你我都已经被郑玉米给迷惑了,看来孙威变成血尸与郑玉米有着很密切的联系啊!”

    “那你可想过,郑玉米的异变能力又是哪里来的嘛!”左颜又问。

    林不凡摇了摇头,“这我可就不知道了。”

    左颜若有所思道:“你还记得天元样书上对异心的记载嘛。”

    林不发沉思片刻,回复道:“有点印象,不是说着异心必须要靠很多个异核源才能升级成功,并且这异心还必须是有血缘关系的人才能继承。”

    “没错,可赤朗与孙家毫无关系,他为何要为了异心,不惜与郑玉米一起合作,杀死中合八人伍的成员,要知道赤朗可也是中合八人伍到一员啊,他竟然为了一颗对于她来说,毫无价值可言的异心对自己人下死手,这一点我是真的想不明白。”左颜此刻非常的困惑。

    “嗯!”林不凡觉得左颜说的很有道理,“其实我也一直没想通,赤朗为何要这样做。”

    “据我们得到的消息,赤朗早就远离鸟笼了,可偏偏在今天,赤朗专程来到平民区杀死了语晴。”说到这里时,左颜哽咽起来,她平复了一下伤心的心情后,继续道:

    “你说,会不会赤朗是郑玉米派来的,而郑玉米就是中合八人伍,那个一直未露面的神秘人!而那颗灭世邪皇的异心,也根本就没被赤朗夺走,而是在郑玉米的手上。”

    “可就算郑玉米是中合八人伍那个神秘人,那她要那颗灭世邪皇的异心又有什么用呢?”林不凡一脸懵逼的看着左颜。

    左颜沉思片刻后,似乎想起了什么,微微一笑道:“在我们一起看天元样书最后几页时,不知你有没有注意到一个细节,那就是后面在记录孙家史时,里面只简单的交代了,有一颗名为红绒骷髅的异心,被孙胜带走了,尔后,那上面就没有介绍孙胜的后代了。”

    “这可能是跟孙胜没当过鸟笼执长有关系吧。”林不凡解释道。

    “我倒不是这个意思。”左颜笑道:“我的意思是,郑玉米会不会就是孙胜的后代呢?”

    林不凡疑惑的看着左颜,“这不可能吧,一个姓郑一个姓孙,郑玉米怎么可能是孙胜的后代呢!”

    “一个姓氏罢了,郑玉米异变能力都能隐藏的这么深,更何况一个姓氏了。”

    “话虽这样说,可至少得有依据啊。”

    左颜笑看着林不凡,若有所思道:“我就有依据,在我还是郑玉米心腹爱徒时,曾无意间看过一眼她爷爷留下的日记本,当然看到的只是一个封面,但我依稀记得那本日记本封面上写着三个大字,孙一鸣!当时我就觉得奇怪,她的爷爷应该姓郑才对啊,怎么会姓孙呢,到时我忍住没将此事对郑玉米问,直到现在我似乎明白了,她爷爷姓郑才是假,姓孙才是真啊!”

    林不凡听后,恍然大悟。

    “听你这么一说,似乎挺合理,郑玉米故意改掉姓氏,也算是隐藏自己的一种手段吧&nbp;。”

    左颜正色道:“如果,我们能在此次战役中活下来的话,我一定要去一趟内政区,回到我的家中找一样东西,那东西或许有我们想知道的一切。”

    “什么东西啊?”林不凡问。

    左颜回道:“刘语晴有写日记的习惯,可不幸的是,有天她忘记了日记本放在哪里了,但我知道,她的日记本就在我的家中,有机会的话,我一定要回趟家找到那本日记,当然,如果那时我还活着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