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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夺军

    铁石的一颗心都提到了嗓子眼,胸膛中一股热气就快要冲破他的喉咙,想让他大喊出来。

    可是他还是用力的憋住了。

    在这个时候,他是多么地想要大吼一声:“城门夺下来了!”

    可是他还是一声不吭,只站在城门口那尊大炮上,顾盼自雄。

    他麾下的军士,此时也都一个个昂然站在门口,那神色,就像是等着领取勋章的功臣一样。

    远处潮水一般的声音,在到得城门口时,却又减弱了下来,一个个印第安士兵,就像是去玉米地里偷窃的黄鼠狼一样,分明身形极快,却都死死地咬住了牙,一声不发。

    只在路过城门口那一具被压垮了的炮管面前的时候,朝着炮管上的铁石等人,比了个大拇指!

    铁石下颌一扬,生生地受了!

    肥皂提着枪跟着大部队往城里去了,显然他是个心思活泛的家伙。夺城之功他是跑不掉的,但此时城里还有一千多条大鱼,等着他去大快朵颐呢!

    谁又能想到,固若金汤的格里芬要塞的大门,竟然就这样轻易地就夺了下来!

    城内依然灯火通明,即便是城门口的两声枪响,依然没有惊醒他们的笙歌。这是英军撤离前最后的狂欢,他们连整个要塞都不要了,还有什么能让他们从最后的欢乐中清醒的呢?

    血狼在路过城门的时候,短暂地停了一下。

    他深深地看了一眼炮管上的铁石。

    “团长,”铁石从炮管上跳了下来,将拳头狠狠地擂在自己的胸前,“拿下来了!”

    话说,,,版。】

    血狼深深地看着他,最后两个人紧紧地抱在了一起,恨不得将对方的嵴骨都勒断一样。

    “铁石!我有一种预感,我们要开始转运了!”血狼说到。

    “我从来就不相信什么运气,所有这一切,都是我们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铁石说到。

    “是的,你说得对!”血狼将铁石推开,用力地看了一眼铁石满脸的伤痕。“但我还是觉得,从此以后,我们会万事如意的!逢山山开路,遇水水做桥……以前它帮他们,现在它会开始帮我们了!”

    它,自然就是血狼口中曾经的‘贼老天’。

    “天助自助者,团长!”铁石说到。

    “你说得对,铁石!”血狼嘿嘿笑到。

    ……

    运气一说,有时信,有时不信。

    自铁石出生以来,他从来就没有觉得自己有过好运。

    每一个印第安人,自他出生开始,便是厄运连连。

    冥冥之中,似乎有一只充满了恶意的手,在拨弄着他们的命运,戏谑着他们的前程。

    就像是白石城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炼铁厂,两年前却被一场大火所焚毁;

    就像是南边的马德雷山林,好不容易聚集起三五万人马,一场莫名其妙的瘟疫却让人口剧减了一半;

    就像是大平原上千苦万苦种下的玉米地,结果却被一场冰雹弄得惨不忍睹;

    就像是血狼,在过去三年里从来没有过失期,偏偏在准备万全的时候,炮车无端陷入了泥潭。

    如此种种,在过去的三年里,一次又一次地消耗着印第安人的精力,摧残着印第安人的信心。让他们开始自暴自弃,走向自甘堕落,进入自我毁灭……

    好在,斑鸠在!

    有斑鸠在,烧毁的炼铁厂于是再次重建,它更大、更强!

    有斑鸠在,马德雷山林里的部落人得到了他们从来没有得到过的医治,建立起了一支上百人的医疗队,部落人从此摆脱了生冷饮食的习惯,开始吃熟食、喝热水、早睡早起、每天洗脸刷牙!

    有斑鸠在,被冰雹摧毁的玉米地重新种上了土豆和红薯,又将大平原上的野牛尸骸磨成骨粉撒入田地里,还从拉勒米堡搞来了农药!

    有斑鸠在,血狼的脚步不会被区区一个泥潭所吓到,修洛特尔军团永远将使命看得如同自己的性命,那十三具炮车垫着士兵们的脚趾逆天而行,滚上山坡!

    虽然,在格里芬要塞这一场战役中,斑鸠并没有出现在战场上。

    但是,每一个修洛特尔的士兵,现在最想做的事情,便是让报捷的快马赶紧赶回白石城,用他最大的声音朝着城上那一幢两层小楼来一声:

    “斑鸠!我们将格里芬要塞拿下来了!”

    ……

    血狼的手中有一支信号枪,只要朝着天空打响,炮弹便会从那座山丘上向着格里芬要塞倾泻下来。

    不过现在已经用不着了。

    修洛特尔军团从它建立的一刻起,就是一支擅长在黑夜中突袭的军团。

    当5年前格兰德河畔的怒风集结起阿帕奇人最后的余尽,向着北面一路奔逃的时候,便已经算是对南边的印第安人做了一次筛选——只有强壮的、坚韧的印第安人能够在大雨中一路狂奔四天四夜,差点从埃尔帕索跑到丹佛!

    随后,这样的一堆余尽被十五美元所收拢,在马德雷山林里做了大半年的修整和训练,然后又是千里奔袭,翻山越岭跑到了布拉克山!

    这样一支军团的底子,已经算是优秀得不能再优秀了。

    他们未必枪法有多好,纪律有多严,但是论起士兵们之间的默契和配合,论起精神意志的坚毅和决绝,当为北美大陆上的第一流!

    然后,在白石城里,他们拿到了枪。

    然后,他们用他们手里的枪,连续打了三年不大不小的仗。

    然后,在这个夜晚,在他们熟悉的黑暗中发动进攻,对手是一群‘再不狂欢一场就再也没有机会了’的松懈士兵!

    就像是一柄打磨了5年的快刀,被一个练了5年刀术的刀客把着,在屏气凝神精心准备好的一场刺杀中,趁着敌人毫无防备的时候,出其不意倏地一刀砍将下来!

    ——嘿,那些白人的脖子,竟然也是软若土豆泥!

    ……

    “叮叮……冬冬冬……”

    肥皂循着音乐的声音,来到了一幢3层小楼的门前。

    门口两个英军哨兵依然坚守在岗位,只不过是靠墙坐在地上,脖子上渗出的鲜血将他们的胸襟染红了一大片。头顶昏黄的灯光照下来,让这两个士兵看起来好像只是喝醉了,表情还很鲜活。

    屋内隐隐约约传来动听的乐曲,肥皂骤然之间竟听得有些迷醉。

    那是一种与木笛截然不同的乐器,像是用木棍在敲击瓷碗一样,不,比瓷碗发出的声音更清脆,更有力,也更多变化。

    像是一条宽阔而平静的大河从他的心底流过,那大河上有风帆点点,有浪花粼粼,大河两岸有随风起伏的玉米地,有一望无际的丛林,有他的家乡,有他的亲人,有鸟鸟炊烟……

    “怎不进去?”肥皂问守卫在侧的印第安士兵。

    “血狼说,且让他们继续醉着,且让他们继续舞着……”,印第安士兵回答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