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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六章、惊恐与暴怒

    接连大半个月,方圆重复着练枪、摸尸、杀敌。

    每天休息之余,他都在拆装暴突和雄鹰。

    这天上午,方圆侧身站在窗户边上,射杀四百米外的叛军。

    环境能改变一个人,长时间处于战场,方圆习惯了战场,习惯了杀敌。

    他选择的敌人,从一百多米,变成两百多米,三百多米,四百多米。

    不知道风速、湿度对子弹的影响,他都是凭感觉开枪。

    没有系统的学习枪法,但他的感觉越来越准。

    前世不少战争年代的神枪手,也没有学过狙击课程,照样能远程射杀目标。

    干掉五个叛军,渐入佳境的方圆,正在寻找合适的目标。

    突然间,一颗子弹激射而来,命中他的左肩膀。

    猝不及防之下,方圆被子弹击倒。

    看着肩膀上的弹头,感受着剧烈的疼痛。

    心有余季的方圆,陷入惊恐之中。

    当了这么久的雇佣兵,他还是第一次受伤。

    “弹头只伤了我的血肉,还剩一半在外面。”

    发现龙吟铁布衫和虎啸金钟罩,居然可以挡子弹,方圆心中大喜。

    如释重负的他,心中怒火飞涨。

    “我刚才站在那个位置,子弹命中我的左肩......”

    侧身而站的方圆,默默寻找枪手的踪迹。

    “目测距离七百多米,镜面反光,狙击手?”

    “弹头比步枪弹大,大口径狙击步枪?”

    又惊又怒的方圆,决定干掉枪手。

    摘下肩膀上的弹头,发现伤口不再流血,方圆转身下楼。

    速度极快的他,避开一个个叛军,直奔敌方狙击手而去。

    大口径狙击子弹,只是让他轻伤,方圆心中大定。

    贴着墙壁狂奔,探头快速看了看左右,趁着没被叛军发现,继续发起冲锋。

    七百多米的距离,为了躲避叛军,他大概用了五分钟。

    步枪挂在身上,拔出雄鹰,沿着楼梯而上。

    落地无声的方圆,越过一条条丝线。

    细而透明的丝线连接着手雷,稍有不慎,就会轰的一声。

    没有试过自己的防御力,能否硬抗手雷,方圆也不想尝试。

    悄无声息的来到天台,身穿吉利服的狙击手,还在射杀远处的官军和雇佣兵。

    方圆一跃而至,一脚用力一踩,狙击手脖子断裂。

    “雷暴三型大口径狙击步枪,我的了。”

    捡起无主的狙击步枪,摸了摸尸体,方圆得到一支雄鹰,几个弹夹。

    “这家伙的体型,跟我差不多,防弹衣归我了。”

    鸟枪换炮的方圆,没有开枪杀敌,而是待在屋顶。

    他只想等到天黑,然后回到官军那边。

    现在开枪杀敌,必定会身陷重围。

    “火鸟,十二点钟方向......”

    地上的对讲机,响起一个老外的声音。

    方圆没有理会,拿着雄鹰的他,枪口对准楼梯间。

    “叛军里面也有雇佣兵,日子越来越难混了。”

    叛军之中的本地狙击手,不会装备雷暴三型狙击步枪,也没有吉利服。

    一支雷暴三型狙击步枪,不加任何配件,售价高达十几万刀元。

    黑洲盛产钻石和石油,有钱人非常有钱,穷人真的很穷。

    叛军虽然有钱,但不会给士兵装备雷暴三型狙击步枪。

    雷暴三型狙击步枪,售价太贵,对叛军而言,性价比很低。

    一支雷暴三型狙击步枪的价格,能买不少火箭筒了。

    火箭筒能打掉的装甲车和坦克,雷暴狙击步枪的子弹未必能打掉。

    一枚火箭弹能搞定一群人,雷暴狙击步枪的子弹,一次只能干掉一个。

    当然,凡是都有例外,一群人站成一排,雷暴狙击步枪的子弹,绝对能连穿几个。

    “两个满装备用弹夹,枪上面这个弹夹,还剩三颗子弹,加上这三十颗子弹,还剩五十三颗狙击子弹,雄鹰手枪的子弹,加上我携带的,足有五十六颗。”

    数了数突击步枪的子弹,还有三百多颗,方圆心中大定。

    力量强大的他,携带了很多子弹,免费的子弹,不要白不要。

    “身处敌营,不适合练枪了。”

    拿出一支烟点燃,方圆悠闲的吞云吐雾。

    趴在地上的他,除了天上和楼梯间,没有射击角度。

    房子的高度差不多,他又在屋顶的水池旁边。

    刚才没被大口径狙击子弹射杀,方圆多少有些无所畏惧。

    战场让人感到压抑,生命无忧的情况下,抽烟能适当的舒缓情绪。

    “每天五百刀元,等雇佣任务完成,就去找个容貌身材上上之选的洋妞。”

    畅想未来的方圆,听到楼梯间若有若无的脚步声,顿时丢掉烟头。

    落地无声的绕到一旁,力量强大的他,轻而易举的来到水池上面。

    几分钟后,两个身穿迷彩服的雇佣兵,从楼梯间走了出来。

    一动不动的方圆,静静的藏在水池上面。

    “卡尔被静距离射杀,那人已经走了?”一个老外的声音响起。

    方圆探头瞄准开枪,一颗颗子弹激射而出。

    眨眼之间,两个老外直挺挺的倒下。

    距离不到十米,雄鹰的威力,不是防弹衣能够抵挡的。

    雄鹰虽是手枪,其威力却能媲美突击步枪。

    两杀的方圆,一跃而下,快速看了一眼楼梯间,确认没有敌人,这才收割战利品。

    被他打死的两个雇佣兵,主武器都是有效射程六百米的兰克突击步枪。

    “兰克突击步枪的子弹很好弄,这里有三百多颗,我也该换枪了。”

    方圆考虑一番后,决定使用一支雷暴狙击步枪,两支雄鹰手枪,一支兰克突击步枪,一把冷锋军用匕首,作为自己的武器。

    黄昏时分,鸟枪换炮的他,悄无声息的回到利亚利斯官军营地。

    “小家伙,我出五百刀元,买你这支枪。”一个雇佣兵说道。

    方圆没有理会对方,眼见对方拿起他的战利品,上前就是一巴掌。

    体形彪悍的雇佣兵恩克,被他一巴掌抽倒在地,牙齿掉落几颗。

    换一个环境,方圆肯定会毫不犹豫的干掉恩克。

    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雇佣兵的威名,是杀出来的。

    “这支突击步枪,五千刀元,谁要?”

    方圆拿起多余的一支兰克,双眼环顾四周。

    全新的兰克突击步枪,售价三万多刀元。

    九成新的兰克,还加装了不少配件,五千刀元,物美价廉。

    “卖给我。”亨特说道。

    “我出六千。”戴恩加了一千。

    竞价片刻,方圆多余的那支兰克,卖了一万两千刀元。

    不服气的恩克,想了想后,放弃在宿舍报仇。

    宿舍开枪,后果很严重。

    第二天上午,继续战斗。

    恩克正准备射杀方圆,就被一颗子弹干掉了。

    早有防备,反应速度更快的方圆,一颗子弹就将恩克送走了。

    作为一个雇佣兵,他早已不是心慈手软的人。

    三个月的雇佣任务结束,方圆没有再签合同。

    酬金赚了四万多刀元,加上额外收入,他已有三十几万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