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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酒馆,音乐

    第四十二章酒馆,音乐

    吴瑾带着摄影师走进livehouse里面。

    半路,有一位工作人员过来,示意这里并不能直播。

    吴瑾看了看摄影师:“要不你现在外面等着,我过会就出来。”

    “这...”他有些为难。

    “节目组有交代,摄影师必须寸步不离的对主播进行拍摄,如果这里不能拍摄的话,最好还是不要进去了。”

    “我进去是为了寻找生计,这里不让摄影,但也不应该影响我生存下去吧?”

    这个问题,摄影师回答不上来。

    双方陷入沉默时,一位身材高挑,脚踩水晶鞋的妙龄女子走了过来。

    “怎么了,发生什么事情了吗?”

    她看向一旁的工作人员询问道。

    工作人员将刚才的事情与吴瑾和摄影师之间的矛盾,同女子大概说了一遍。

    女子点点头,表示了解。

    她将头转向吴瑾,饶有兴趣的看向他:“你刚才说来这里寻找生计,不知是什么意思?”

    从刚才工作人员对这位妙龄女子的态度,不难看出,她在这家酒馆的身份地位很高。

    最低也是一个管理级别的。

    “你好,我是一名歌手,看见你们酒馆有驻唱歌手,便想来应聘一下。”

    “哦?”黄若夕看吴瑾一身较为时尚的打扮,以及长得还算帅气的面孔。

    本以为是想来应聘当个营销之类的。

    没想到居然是一名歌手。

    “我们酒馆正好缺一位歌手,不知道你平时都比较擅长演唱什么类型的歌曲?”

    其实这座酒馆并不缺乏歌手,如果黄若夕想找的话,可以随时找到两三名唱歌都很不错的驻唱歌手。

    但她认为,小酒馆里面就应该更多的唱那些舒缓柔情的歌曲。

    而不是像那些迪吧一样,一味的追求激情。

    只可惜,现在的歌手以及市场,似乎更加欣赏后者,以至于她一直没有找到合适人选。

    “我什么风格都能驾驭,但更多的会选择唱一些自己的原创吧,因为我觉得其他优秀的歌曲,并不一定能够比得上我自己的原创。”

    当她听到吴瑾说自己什么风格都能驾驭的时候,黄若夕心中有些小惊喜,不过还是保留了态度。

    毕竟不能凭借他的一面之词,就认定他具备这样的能力。

    而听到吴瑾说到后半句的时候,黄若夕觉得对方不是一个诚心来应聘的家伙。

    一个有独特风格的歌手,会唱几首自己的原创歌曲无可厚非,但他不能说其他优秀的歌曲,比不上他的原创。

    那他把歌坛那么多前辈以及现今的实力歌手们,放在了什么样的位置。

    特别是最近有一位被誉为华国两千年第一原创歌手横空出世。

    短短几天时间,他所创作的《那个女孩》《消愁》《爱我别走》,无一不是热歌榜上排名靠前的最新单曲。

    特别是《以父之名》,更被评为华语歌曲之星!

    他把这位天才少年,又被放在了什么位置?!

    “我很欣赏你的自信,但有些时候,过于自信反倒成了一件坏事,你能够明白吗?”

    黄若夕一针见血道,没有在意对方作何感谢,且是对方狂妄自大在先。

    就不需要留情面了。

    “看来你是不相信我的实力。”吴瑾能够理解对方的顾虑。

    在自己没有表现出足够实力之前,任何的说辞都会显得苍白无力。

    黄若夕微微摇头,没有给出回答。

    但答应已经很明显,她默认了。

    她觉得很可笑,倒不是因为对方作为一个歌手的自信,而是她就没有见过如此狂妄无边的人。

    这时,台上的歌手刚好唱完一首歌。

    “不知道你平时喜欢听什么类型的歌?”

    黄若夕有些惊讶,看来他是不到黄河心不死,想要通过演唱,来打破自己对他固有的看法。

    既然如此,那便成全他。

    “我最近了解到一位天才歌手,接连创作了数首非常经典的歌曲,其中有一首我非常喜欢,《爱我别走》,不知道你听过没?”

    黄若夕似笑非笑看着他,看他究竟是作何反应。

    当吴瑾听到对方提到了一位天才歌手时,他还在思索,究竟是谁居然被给予了如此高的评价。

    等到听到《爱我别走》这首歌名时,他露出了更加自信的微笑。

    姐,说来你可能不信,我就是那个他天才歌手。

    但吴瑾深知做人要低调,于是没有将身份透露给对方,而是答应道:“没问题,我会唱。”

    直播间的观众越来越多,当他们亲眼看到这位三号选手又成功装了一个逼时,就心痒痒。

    ——【(奸笑)也没有可能,这个天才歌手就是远在天边,尽在咫尺的逼王】

    ——【(狗头)主播,无形之中又被你装到了】

    ——【(滑稽)你们别看三号一脸淡定,其实他的心在不停的狂笑】

    ——【(愤怒)每次看到主播装逼成功,我都那么想打他是怎么回事】

    ——【还有我,还有我,还有我......】

    ..

    当着众人的目光,吴瑾拾级而上。

    在黄若夕的示意下,站在舞台上的驻唱歌手让开了位置。

    吴瑾搬来小长凳,拿起麦克风,打了一个响指:“music!”

    音乐的声音响起。

    黄若夕每次听到《爱我别走》这首歌的开头音乐,都忍不住要陶醉其中。

    只可惜她这里所有的驻唱歌手,都不能唱出她在手机中听到的那个感觉。

    这是她一直以来都非常遗憾的事情。

    ...

    我到了这个时候还是一样

    夜里的寂寞容易叫人悲伤

    我不敢想的太多

    因为我一个人

    ...

    吴瑾开口,黄若夕就想给他跪!

    没错,想跪!

    她是一个对音乐极度追求的女孩。

    斥巨资开的这个酒馆,只是为了能够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一个人感受着热闹的氛围,惬意的听歌。

    她喜欢这种热闹而又孤单的感觉。

    最近几天,当一次萦绕在耳畔的声音,以一种近乎完美的形式在现实生活中展现出来的时候。

    如果演唱的人要她跪的话,她说不定真的会为了音乐而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