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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〇八章 她叫陶俊书

    就在两个月前,周秉昆在十二连农场演出结束,带着一书包好吃的,来看郝冬梅。

    刚进到集体宿舍大院,一个穿着红格上衣梳着大辫子的姑娘迎面走了过来。看到姑娘第一眼,周秉昆就像触了电一般,眼睛便再也移不开了。

    按理说,&nbp;&nbp;周秉昆并不是没见过漂亮姑娘。

    且不说文工团漂亮女孩很多,自己的姐姐就美的不能再美。

    只是这个姑娘,太有气质了。或许五官不如姐姐精致,独有的那份仙气却周秉昆见过姑娘中,没一个能比的。

    仙女什么样周秉昆不知道,不过在他眼中这个姑娘就是仙女的模样。

    即便穿着朴实无华的工作服,&nbp;&nbp;也掩盖不住她的天生丽质。

    姑娘走近后,周秉昆下意识地迎了过去“同志打听一下,郝冬梅在么?”

    “你找冬梅姐啊。冬梅姐就在宿舍,进院就能看到她。”姑娘的声音很柔和,是周秉昆爱听的声音。

    本想再说几句,姑娘却擦肩而过走开了,令周秉昆不禁回身望去。

    这时,郝冬梅从集体宿舍大院中走了出来。

    见周秉昆神不守舍站在那里,郝冬梅问“秉昆,你过来了?”

    周秉昆听到郝冬梅的声音,连忙凑到她身前,指了指刚才见过的姑娘,问道“冬梅姐,那个姑娘叫什么名字?”

    顺着周秉昆指的方向,&nbp;&nbp;郝冬梅看清了是谁,&nbp;&nbp;“她叫陶俊书,上海人,去年来的农场。好像虚岁也是二十,&nbp;&nbp;和你同岁。有什么事么?”

    “冬梅姐,她有没有对象?”周秉昆压低声音,神秘地问道。

    “小陶刚来这里不久,除了农场,很少出门,应该没有对象。”

    “那太好了。”周秉昆紧紧握了握拳头。

    郝冬梅似乎听出了什么,“秉昆,你看好了?”

    “冬梅姐,我看好了。这个姑娘,你帮我介绍介绍。”周秉昆搓着手说道。

    “秉昆,小陶这个姑娘从小弹钢琴,很有艺术修养,你们两个倒是能说到一起去。

    不过,她是大资本家的女儿,成分很不好,这一点,你要考虑清楚。”郝冬梅一脸严肃道。

    “冬梅姐,我不在乎。”周秉昆毫不犹疑答道。

    郝冬梅思量片刻,“你想好了?”

    “我想好了。就算你不给我介绍,我也会自己去追求的。”周秉昆掷地有声。

    见周秉昆语气坚定,&nbp;&nbp;郝冬梅点点头,&nbp;&nbp;“那行,我帮你说说,将来后悔了,可别怪我。”

    “冬梅姐,你就说吧。

    对了姐,我这包里带了不少好吃的。留给你,还有……她……小陶。”

    说完,周秉昆把背着的书包递给了郝冬梅。

    郝冬梅打开书包,只见里面有绿豆糕,有油茶面,还有花生和大枣。

    “秉昆,这些东西都是哪来的?”郝冬梅不解问。

    “大多都是演出的时候,老乡、知青们送的。还有人慕名给我寄的。我给我哥拿去,他不要,一定让我给你送来。”周秉昆一脸憨笑。

    “行,那我就收下了。

    晚上我就跟小陶说说,她要是没意见,你们就处处。你姐跟我说,她跟陆天九月中旬已经登记。你们家就你一个人没处对象,也不是事。”

    “我姐真的跟陆天哥登记结婚了?”周秉昆一脸狂喜。

    “是啊,你姐信上说的,还能有假。”

    “那真是太好了。

    要是没有陆天哥为我指点迷津,经常鼓励我,我哪有现在这样的成就。

    我姐长得好看,陆天哥有才华,这才叫郎才女貌呢。”

    “是啊,陆天真的很不错,和你姐很般配。”

    想到陆天,郝冬梅的亲切感便油然而生,在她心里,已经把陆天当成了自己的哥哥。

    就这样,在郝冬梅的撮合,周秉昆开始与陶俊书有了接触。

    尽管没有正式确立恋爱关系,也是越走越近。

    周秉昆觉得有戏了,便给周蓉写了封信,让她给自己把把关,出出主意。

    这一次,姐姐完全支持,周秉昆觉得,到了跟陶俊书表白的时候了。

    ……

    这一天,文工团休息。

    一大早,周秉昆便借了一辆自行车,奔向十二连农场。

    文工团离十二连农场二十多里路。

    平时,骑自行车有一个多小时就能到。

    这几日,天降大雪,路难走许多。

    可再难走的路,也阻挡不住周秉昆想早些见到陶俊书的期盼。

    用了差不多三个小时,终于到了目的地。

    到的时候,差不多已经是中午。

    因为大雪天,集体宿舍中女知识青年,大多没有出宿舍门,挤在炕上,报团取暖。

    郝冬梅也和陶俊书靠在一起,伸着手,在站炉旁烤火。

    自从知道周秉昆对陶俊书有好感后,郝冬梅对陶俊书格外的照顾。

    其实,某种程度上,两个人也是同命相连。

    一个是高干的女儿,一个是大资本家的女儿,

    论惨,彼此彼此。

    与郝冬梅不同的是,陶俊书是上海姑娘,不像郝冬梅那样,能适应北大荒的严寒。

    特别是她那双“十指不沾阳春水”为钢琴而生的手,生怕因为冻疮而影响了敏感度,入冬之后,尽可能不到户外劳作,显得很不合群。

    本来对生活已经有些绝望的她,在最需要温暖的时候,遇到了周秉昆。

    某种意义上讲,现在的周秉昆是整个建设兵团的红人,无数知识青年的偶像,能和他在一起,对于陶俊书来说,是高攀了。

    在她心里,生怕周秉昆看不上自己这个资本家的女儿。

    因为这个,陶俊书一直有顾虑,这两个月与周秉昆接触也是若即若离,不敢走的太近。

    郝冬梅经常去安慰她,以她自己做例子,说周家都是好人,让她别有顾虑。

    可陶俊书是个学艺术的姑娘,心思太过敏感,生怕受伤。

    她在等着周秉昆明确态度,看看两人能不能继续下去。

    进到集体宿舍大院,周秉昆敲了敲宿舍的外门。

    开门的是一名裹着军大衣姑娘,见是周秉昆,便冲屋里喊道“冬梅,你未来小叔子来了。”

    听到有人喊自己,郝冬梅从火炉旁站起身来,“卫红,你瞎喊什么啊。”

    那个叫“卫红”的姑娘,从门口走了过来,咧嘴笑道“冬梅,我可没瞎喊,你和周干事可没少钻小树林,来的是周干事的弟弟,整个兵团的大红人,还不是你的小叔子么?”

    “行了,我可说不过,你这张嘴。”

    说着,郝冬梅转过身,冲着坐在火炉旁一个白净的姑娘说道“小陶,秉昆来了,你跟我过去。”

    “我……”姑娘似乎有些害羞,没有马上答应。

    “你不过去,那我就自己去了。”说着,郝冬梅转身就走。

    见郝冬梅要走,这个白净的姑娘连忙起身,拉着郝冬梅的衣袖,“冬梅姐,我跟你去。”

    郝冬梅一回头,“这才对么,走吧。”

    说着,郝冬梅挽起陶俊书的手臂,一起离开集体宿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