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认冷灰
24号文字
方正启体
    徐东海?

    咋一听到这个名字,周顺与江宁教谕都有些诧异。

    这名徐东海,确实当得起神童二字,据说七岁就能写诗作词,十岁熟读四书五经。

    并且还以孩童年龄,考进了应天最好的昭文书院,更是从侧面印证了他的天分。

    今年虚岁才十三,就来参加了江宁县试,还入选了五份最好的答卷之一,表面看起来好像各方面都无可挑剔。

    不过认真来说,在这五份选中的试卷中,徐东海文笔、破题思路等都算不得出类拔萃。如若不是看在他年纪尚小的优势,可能都选不进来。

    就这县丞居然还想要取中为案首?

    “徐东海文章稍显稚嫩,可以取中,但不可为案首。”

    教谕直言反对,这五份里面最没有资格评为案首的,就是徐东海。也不知道县丞想什么,居然提名他。

    面对林教谕反对,江宁县丞也不争论,而是脸上挂着一道深意笑容反问道:“那老教谕想点谁为案首?”

    “成国公府沈忆宸,以及江宁县学罗正,其二选一!”

    林教谕说出了自己心中人选,沈忆宸今日拨得头筹理应加分,并且那一手字力压群雄,八股文章破题精准,整篇写的也没问题。

    不过稍显败笔的是最后试贴诗,除了勉强对上了韵脚,其他各方面都极其平庸,简直跟前面优点判若两人。

    罗正就恰恰相反,笔墨上稍逊一筹,八股文章两人算旗鼓相当。但是最后的试贴诗,就领先沈忆宸太多了,完全不在一个档次上面。

    综合下来,林教谕更心属罗正。

    “县台大人,你呢?”

    “成国公府沈忆宸。”

    周顺没有什么好说的,他绝对力挺沈忆宸。

    如若不是县试当堂点为案首太过出格,周顺当时冲动之下,都差点直接宣布沈忆宸为案首了。

    听完两位同僚的回答,江宁县丞笑着回道:“就算不论县台大人的主考权利,单单投票沈忆宸也有两票了,这么看来案首就点为沈忆宸了?”

    江宁县丞说完之后,却并没有等另外两位回答,而是继续说道:“不过下官认为,点中沈忆宸为案首,对于县台大人并无好处。”

    “张县丞,你这话为何意?”

    周顺立马追问道,很明显这话里有话啊。

    “沈忆宸乃成国公之子,这身份应天府可谓人人皆知。当日国公爷家宴,县台大人你也参加了,其中关联很难不让人产生遐想。”

    “另外今日考棚,县台大人你公开称呼为沈小友,还暗示吏员安排了号舍。并且沈忆宸交卷速度之快,很不合乎常理,再加上交卷之后,你又说出可当案首的话语。”

    “种种迹象综合起来,点沈忆宸为案首,县台大人您如何服众?”

    江宁县丞一脸深意的看向周顺,意思已经很明显了,那就是你跟沈忆宸之间的瓜葛太多,外界会怀疑受贿徇私。

    甚至别说是外界了,就连县衙中人,都感觉你跟沈忆宸的关系不正常。要还把他点为案首,不正好坐实了那些猜测吗?

    “一派胡言!”

    周顺虽然年轻,但也不傻,这种赤裸裸的污蔑,他如何能接受?

    自己对于沈忆宸的关照,不过是起了爱才之心,私底下并无任何联系,更别说受贿舞弊这些操作。

    “县台大人,人言可畏,你可要慎重啊……”

    江宁县丞又劝了一句,沈忆宸不当案首也就那么回事,但这可事关你周知县的前途,愿意拿来赌吗?

    就在周顺无言以对之际,一旁的林教谕冷冷说道:“县丞大人,你选中徐东海,又真的是唯才是举吗?”

    不比周顺这种年轻的空降知县,林教谕与张县丞一样,都是本地老官员了,双方知根知底很清楚。

    张县丞说出这么一番话,绝对不可能是站在公义上为周顺考虑,更多还是为了自己私心。不出意外的话,看来沈忆宸,是挡了徐东海的路了。

    听见林教谕都把话说的如此直白,张县丞就干脆承认道:“老教谕说的没错,确实不完全唯才是举,徐东海除了本身才华出色外,他还有另外一层身份。”

    “是何身份?”

    教谕心里面也清楚了,看来这个徐东海,才是真正的关系户。

    “南京兵部尚书徐琦徐大人的堂侄。”

    当徐琦的名号报出来,周顺跟林教谕两人脸色一变。

    要知道南京六部里面,唯一的部院实权大臣就是徐琦,他可不是什么休闲养老官,有很高概率重返京师权利中心的可能性。

    难怪张县丞敢如此的肆无忌惮,就是吃准了说出来,别人也不敢拿他怎么样。

    “县台大人您还年轻,卖徐大人一个面子,未来仕途上将大有可为。”

    既然话都已经说开了,威逼之后就是利诱,县考徇私走关系,整个大明都是如此,算不得什么新鲜事情。

    而且这徐东海本身就有才华,也没有舞弊泄露考题什么的,可以说卖这个面子毫无风险,完全就是举手之劳而已。

    周顺稍微权衡一下,应该就会清楚该选择谁为案首。

    说实话,此刻周顺心中确实犹豫了,先不论什么好处不好处的,自己不过区区正七品知县,何必为了一个才数面之缘的沈忆宸,去得罪南京实权大臣?

    但是想要就此答应下来,周顺却又过不了自己内心的那一道士大夫精神的槛。

    因为这是周顺第一次担任主考官,内心热血未凉,满满的为天子取士荣誉感。

    明明沈忆宸各方面碾压了那个徐东海,却碍于对手有个当朝大臣的堂叔伯,就得令明珠蒙尘?

    周顺脑海中浮现出自己外派为官那日,心中曾许下的诺言,那就是:士大夫以文载道,以民为本,当不为权贵折腰!

    想到这里,周顺的嘴角浮现出一丝放松的笑容。

    “徐大人为官清廉,为人正直,为臣谋国,乃我辈之楷模。”

    张县丞咋一听到周顺对徐琦的称赞,还以为对方想明白了,这是在说点场面话示好。

    结果仔细听这用词,好像又不那么对味,有点反讽的意思。

    “我相信今日要是徐大人亲临,也定会秉公取士,绝不会徇私!”

    “所以本届县试案首,本官决定点中为沈忆宸!”

    当沈忆宸这三个字出来,张县丞傻眼了,他万万没想到这个年轻知县,真就那么一根筋犟到底。

    “县台大人慧眼识珠,下官佩服。”

    林教谕伸手长鞠一躬,这并不是什么场面话,而是打心眼里佩服。

    凭心而论,这事要是换做自己,林教谕都没有勇气如同周知县这般公正大义。

    周顺说完之后,为了防止自己后悔,直接咬牙走到了摆放取中榜单的红案面前,于榜首写下了沈忆宸的名字。

    简单三个字,对于此刻的周顺来说,却恰有千斤之重!

    ……

    另外一边的沈忆宸,此时并不知道自己已经被点中为案首,更不知整个取中过程中,有如此多的利益纠纷,周知县顶住了多大的压力。

    他与赵鸿杰、李达一行人,今夜在醉仙楼,可谓吃的膀阔腰圆。到最后结账的时候,都能隐隐看到李达脸上那般肉痛表情。

    吃饱喝足回到客栈房间,沈忆宸倒头就呼呼大睡,这倒不是有多么辛苦累到了,而是李达这群家伙实在太能劝酒了。

    哪怕沈忆宸以明日还有县考为由,找了无数个借口,但人都在桌上了,挡得住初一,挡不住十五。

    到了最后,沈忆宸干脆也放弃了抵抗,与李达来了个“不醉不归”。

    半夜无梦,当天空之中还是星光点点的时候,沈忆宸就挣扎着从床上爬起,要赶着去县试第二场初复了。

    摇了摇因为宿醉之后还隐隐作痛的脑袋,沈忆宸来到了院子里面,打盆冷井水洗了把脸,好让自己更加清醒一点。

    与此同时,赵鸿杰也从房间里面走出来,一看到沈忆宸就抱怨道:“哎,早知道昨夜不跟李达喝这么多了,今日头痛欲裂,县试还怎么考啊。”

    “你也好意思说这话,昨夜劝酒最起劲的就是你!”

    沈忆宸毫不留情的揭穿了赵鸿杰,可能是现在没有了李达的欺负压迫,这小子可比以前放开了不少。

    甚至昨天晚上,还有胆子跟李达玩起了酒令,到最后都喝多了,两个人还勾肩搭背的哥俩好起来,沈忆宸感觉自己都看瞎了眼。

    说话之间,李达等人也纷纷从房间走了出来,每个人都睡眼朦胧一脸疲态,完全没有了昨夜的精神劲。

    洗漱完毕之后,随便吃了两口早餐,一行人就朝着下江考棚方向赶去。

    与昨日考生们三三两两,在考棚前空地各处站着不同。今日沈忆宸等人来到下江考棚,看到了几乎所有考生,团团围在了一座告示栏前面。

    “出案了,这么快?”

    见到这一幕,沈忆宸一行人都是考了数次的老油条,自然明白发生了什么。

    只是以往放榜公布取中名单,最快也得到第二场初复结束之后,甚至慢者拖到第三场结束都有可能。

    没想到今年主考官阅卷速度了得,第二场都还没有考,就已经出案放榜了。

    “还愣着干什么,赶紧看看取中了没?”

    不知道谁喊了一声,李达等人瞬间反应过来了,然后仗着身强力壮,硬生生在人群中挤出一条道来,杀到了公布栏的最前面。

    “快看看,老大的名字在哪里?”

    白胖子张祺因为体型缘故,想要挤到前面不太容易,于是只能扯着嗓子朝李达喊了一句。

    “没看到我在哪里啊。”

    面对张祺催促,李达快速扫视一圈,粗看之下并没有发现自己名字。

    “谁说你名字了,是看老大沈忆宸的!”

    听到张祺这句话,李达首先愣了一下,瞬间感到内心里面五味杂陈……

    “狗叛徒!”

    嘴上恶狠狠的暗骂一声,李达眼神动作可没有耽搁,又赶紧扫视了榜单名字,好像也没有沈忆宸的。

    不应该啊……

    李达好歹也是见识过沈忆宸在诗会上的表现,整个南直隶的文人雅士都称赞他有才,还是状元公弟子,难道考个县试又得名落孙山?

    不过很快李达反应过来了,自己习惯性的更关注榜单末尾的名字,毕竟要是能取中,自己名字肯定也在那块。

    但是沈忆宸不同啊,他名字应该在榜单前面!

    改变思路,李达从后往前看,一直扫到了第一行榜首,他才终于看到了那个熟悉的名字。

    沈忆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