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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all·of·Fame》的原唱是爱尔兰的著名乐队——The·Script。

    这是一首励志歌,当年在一斤发布就连续获得英国单曲榜冠军两周,虽然没有什么国际大奖,毕竟在平行世界这首歌是由来自爱尔兰乐队演唱,但是这首歌是真的非常好听,歌词也写的很棒。

    “Yeah,you-could-be-the-*****est,you-can-be-thebest。”

    (你可以成为最伟大的人,你能做到最好)

    “You-can-be-the-King-Kong-banging-on-your-chest...”

    (你可以像金刚一样敲打的自己的胸膛)

    黑人大多都对音乐非常敏感,大妈乐芙兰又是在格莱美这种国际奖项上担任彩排负责人,自然是懂音乐的,看着乐谱,乐芙兰不自觉耸动肩膀,手上打起响指,跟着哼了起来。

    声音比较小,林奇听不太清,但能看到乐芙兰时而皱眉露出揪心的表情,时而又高高挑起眉露出黑人惊讶的面孔。

    两分钟后,乐芙兰放下乐谱,看向林奇的目光已经带有了一丝崇拜意味:“林...你真的是一位天才,不仅能吹奏出那么凄美悠扬的笛声,现在又...”

    华人在欧美地区的地位并不高,准确来说应该是非常低,就算林奇拿出了《我心永恒》也一样,包括图拉杨,包括乐芙兰在内的人,在今天之前依旧没有多么重视林奇。

    也许在华国内部,很多人都觉得林奇得到了格莱美奖并且能够担任出演嘉宾是因为他的实力够强,但是乐芙兰知道,制作组之所以让林奇表演,主要看中的是林奇背后那无比庞大的华国市场,并不是他单独这个人。

    但是现在...不管是刚刚的《回梦游仙》,还是现在的《Hall·of·Fame》...

    太疯狂了。

    一个人的曲风怎么能如此多变?!

    黑人大妈乐芙兰只能感叹,这就是天才啊...

    平复心情,她对林奇说道:“这首歌非常棒,但是你知道的,今晚是全世界都在关注的NBA季后赛,等会能否见到,能否说服吉姆·巴斯先生让你表演,还不知道,我只能带你去试试运气。”

    “谢谢。”

    “跟我来吧。”

    吉姆·巴斯属于巴斯家族,而巴斯家族就是湖人队的老板,这个家族对于斯台普斯体育中心有一定的话语权。

    在乐芙兰的带领下,林奇与张梦涵来到一间办公室门口,乐芙兰敲了敲门,里面传出“请进”的声音,乐芙兰推开门说道:“吉姆先生,我是乐芙兰,请问你现在有空吗?这位林奇先生想和你谈关于比赛结束后的表演事项。”

    “表演?”

    吉姆·巴斯是一位有着蓝色眼睛的白人,他此时正在办工作后看着文件,听到声音后,抬头看向林奇,当发现林奇是位没见过的华人之后又重新低下头,挥挥手说道:“抱歉,乐芙兰小姐,以及这位林...林先生,我们目前没有这种打算。”

    “好的..抱歉打扰了,吉姆先生。”

    他甚至都没有让林奇说话,便直接赶人,乐芙兰尬住了,但她与吉姆的身份差距过大,也不敢多说什么,只好带着林奇退出办公室。

    人来人往的走廊上,乐芙兰无奈对林奇耸耸肩,然后将乐谱抵还给林奇:“吉姆先生就是这样的性格,所以~很遗憾,你不能在比赛结束后表演这首非常棒的歌曲了!”

    “没事。”

    “行吧,那我先走了,之后的颁奖典礼请务必不要再迟到哦。”

    “一定。”

    目送乐芙兰离去,林奇摇摇头,他到没有觉得生气什么的,他在美国的知名度并不大,也许那吉姆每天在斯台普斯中心混,听过他的名字,但对方说到底是个篮球队的老板,对音乐界的事情不会太上心。

    这种情况下吃到闭门羹,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只是...难得来次美国,难得又遇上科比与湖人队的比赛,不留下点纪念,多少有些小遗憾啊。

    不过事已至此,他自然也不会跑去求人家让自己唱歌。

    又不是抖m。

    正准备离开,这时身后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

    “wo~林!”

    循着声音,林奇转头看去,只见扎克利正一脸惊喜的站在走廊尽头,这厮今天穿着一件花里胡哨的T恤,戴着一副墨镜,脖子上挂着闪闪发光,一看就非常贵重的嘻哈风格项链。

    他满脸惊喜,快步小跑过来,给了林奇一个拥抱,笑道:“嘿,真没想到在这里能遇见你,你也是来看比赛的吗?!”

    林奇笑道:“我今天是来参加格莱美的彩排,然后路上遇见了科比先生,就想着顺路来看一下。”

    “wo~林也是科比的粉丝?!那太好了,我们是一家人!”扎克利脸上的笑容越发兴奋,这时他看到了林奇还没来得及放进包包的乐谱,好奇的问:“这是什么?”

    “呃..一首我刚刚写的歌曲。”

    “新歌?!wo!可以给我看看吗?!我大学学的音乐专业!”

    “当然。”

    “是什么风格?拜托,千万不要再是《我心永恒》的那种类型了,虽然我妈妈非常喜欢听就是了,但是你知道了,我们是爷们儿,爷们儿就该铁血硬...”

    声音中断了,刚刚还喋喋不休的扎克利嘴唇微张,将墨镜下拉,瞪大眼睛,“我去,林,这首歌是你写的?!也太好听了吧!”

    林奇点点头,朝身后大门指了指:“这首歌是我写给科比的,本来准备说比赛结束后演唱这首歌,可是吉姆先生并没有同意我的提议。”

    “原来是这样?!林,你是找错人了,那吉姆不学无术,用华语来说就是典型的二世祖,他当然看不懂这首歌!”扎克利哼了一声,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也是个二世祖,他直接搂住林奇的肩膀,用蹩脚的普通话说道:“走,这件事哥们儿给你搞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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