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武藏对老何说的那样,不管是楚天峰还是码头的工人们都认为老何已经被他丢进大海喂了鲨鱼,只是大家都心照不宣的不说不提。
武藏并没有把老何临走前吐露出来的秘密告诉楚天峰,因为他没有把楚天峰当成一个可以交心的人。直觉告诉他,楚天峰的所谓暗黑事业并不能长久,这个纨绔子弟的狂热会很快受到打击。
老何所说的那个小智肯定不是真名字,很显然,警方既然以及注意到了这个码头,那就不可能不关注来往的船只,被一锅端只是早晚的事儿。
武藏只是来还债的,做好楚天峰交代的事儿就算是仁至义尽,至于这位大少爷和楚门最后的结局如何于他无关。
他甚至可以想象,不久后的一天夏国警方会突然将这个码头一锅端,只是那时候他自己该何去何从并没有想好。
如果有人朝楚天峰开枪,他愿意替他挡一枪,但如果楚天峰是被警方抓起来,他就只能从海上离开夏国了。
没事的时候,武藏喜欢坐着一只小船在海上漂,表面上看是在钓鱼,实际只是享受海洋深邃和博大的感觉,让憋闷在码头上的心灵放空一下。
他也去了几次老何原来居住的小镇,找到了那个小饭馆吃吃饭喝喝酒,并没有发现有哪个人像是过来和老何接头的小智。
倒是姜夏,打听到老何失踪之后陷入了深深的自责,他的“鲁莽”,可能让老何丢了性命,也可能已经打草惊蛇,破坏警方的计划。
而远在千里之外的司马志关心的只是他的生意和他的钱,楚天峰和楚门只是他生意链上的一个环节,即便倒了,还可以再想别的渠道只是损失一个财源。只要他司马志不过国界线,夏国的警方就拿他没有任何办法。
…………
清晨,在别的兵丁都还没有起床的时候,罗刚就已经在大山脚下完成了十公里的越野跑,然后端起一把步枪,随手几枪就能射下几只鸟来。
这几个月,不管是身手还是枪法都进步神速,这除了他自己的努力之外,还要仰仗司马志对他不加掩饰的欣赏偏爱。除了自己的女人之外,什么都可以给他用。
人家都说神枪手是子弹喂出来的,那司马志就把军火库里的枪支弹药随便他用。
罗刚偶尔会去县上,除了买些必需品吃点好吃的,就是去那些“按摩小店”呆上半个小时左右。
没有人知道他只是拿那些暗娼做挡箭牌,在屋子里呆着什么都不做。
完成了早上的训练,罗刚回到营中,看到司马志也在兴致盎然的打靶,宝甲跟在一旁。
司马志今天好像是遇到了什么喜事,看起来精神特别好,枪枪凶猛,全部正中靶心。
罗刚没有直接回房间,而是坐在一旁休息用的长椅上,欣赏着他的表演。
“将军,厉害!”罗刚赞叹道。
“只怕现在已经比不上你了!”司马志放下枪,看了看罗刚,吩咐道,“今天你和我一起吃早饭”。
罗刚从来不客气,也很少说客套的话,司马志倒是很欣赏这种直来直去的性格。
军营的早饭很简单,无非是白粥,炸糕和一些腌笋。
罗刚吃饭很快,风卷残云般填了很多到肚子里,吃完之后就瞪眼看着对面,他知道司马志肯定是有话要跟他说。
“吃饱了?”司马志开口道。
“吃饱了!”罗刚打了个饱嗝。
司马志端起粥碗吸溜了一口,“我记得你跟我说过,为了我你可以去冒一切风险,是吗?”
“当然!”罗刚回答的毫不犹豫,“没有将军我啥都不是,我的命就是将军的!”
司马志满意的一笑,“好!那我就说了。我要你跟我回到夏国去,杀掉那个姜夏!”
罗刚一愣,继而一拍桌子道:“那怎么行?”
“怎么?你不愿意?”
“不,不,我的意思是,我去杀人即可,将军不可去夏国,太危险了!等我杀了那混蛋,将他的头提回来给将军!”
“好小子,我果然没有看错你。不过你放心吧,我们不是去魔都,一切都有很好的安排,这次万无一失!”
罗刚神情茫然。
司马志站起来在他肩膀上拍了一下,“这两天吃点好的好好在营中好好休息,明天不要出营,我让你见个人!看一出好戏!”
罗刚这次的茫然是真的,明天晚上可能会发生的事儿,他没有得到任何的信息,也无从去猜测。
躺在自己的小房间里,罗刚一根又一根的抽烟,好不容易熬到了第二天,下午的时候,外头有了动静。
罗刚扒开窗子往外看去,是一辆军用吉普车开了进来,然后从车上下来了一个差不多有一米九那么高的壮汉,穿着一身军装,戴着墨镜,光头锃亮,一脸的凶相。
“嗨,加鹏,欢迎欢迎!”司马志迎上去。
那个叫加鹏的壮汉伸出一只手,沉声道:“谈不上辛苦,大家都是为了赚钱!”
“人带来了?”
“在后面!”
司马志一挥手,宝甲立马带着两个兵丁从后备箱里拽出来一个男人。
那人被绳索捆的结结实实,脸上还有血,而是身上穿的明显是夏国特种兵的军装!
罗刚心中大惊,还没等他回过神来,就有兵丁来叫:“罗刚,将军叫你到外面训练场。”
罗刚不敢怠慢,伸着懒腰到了外头,一看到被扔在地上的那个军人,立马咋呼道:“哎呦,这是谁啊?怎么给打成这样子了?”
司马志开口道:“这可是个宝贝,他是夏国的幻影特种作战大队的特种兵,代号夜莺!”
“我靠!特种兵!将军,厉害哈,这都被你抓来了!”
司马志笑笑道“罗刚,别一惊一乍了,跟你介绍一下,这位是加鹏,和我们一样都是夏国人,早年离家,现在在洪司令手下效力,是我花重金请过来的!”
罗刚看了看人高马大的加鹏,嘟囔道:“块头倒是够大,就是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中用!”
加鹏脸色骤变,“想比试比试?”
“比就比!”
司马志见状急忙道:“好了两位,要比划有的是时间,现在我们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去做,加鹏老兄,请先进屋喝点水休息片刻吧!”
加鹏嗯了一声,指了指地上的夜莺,吩咐身旁的兵丁道:“给他喝点水,不要弄死了!”
屋内四人,司马志,保甲,罗刚和加鹏。
接着小美亲手端着一套茶具和茶壶走了进来,摆好了茶碗,一番操作,手法不亚于专业的茶艺师。
此时的小美虽然才不到二十岁,却很有一副少妇独有的韵味,脸蛋比以前是姑娘的时候还白皙许多,身材前凸后翘,走路如风吹杨柳般摇摆。
宝甲都忍不住多看了两眼,那加鹏倒更像个正人君子,目不斜视,喝茶也不紧不慢,细细品来。
几口茶入口,加鹏抬头看了看外头,“司马将军,我看还是尽快开始吧,一会儿天黑了光线不够,拍出来的效果不好!”
“好吧!我们到外面去!”
罗刚并不知道他们的计划,一脸茫然的跟出去。
此时训练场一侧的柱子上捆着那个特种兵夜莺,旁边还燃起了一个炭火盆。
夜莺看起来完全清醒,脸上的血迹还在,上衣已经被扒光,露出了古铜色皮肤和一身健硕的肌肉。
司马志走近瞥了一眼道:“不愧是特种兵,光看这体型,这还真不是健身房能练出来的……”
“哈哈,废个毛的话,有本事就杀了老子!”夜莺说着一口血痰吐在了司马志脸上。
宝甲一看就急了,“狗日的,你是真找死啊!”
司马志拉住了宝甲,用手抹了抹脸上,冷哼了一声,“确实够硬汉,那就让你好好爽一下,看你一会儿是不是还嘴硬!宝甲,开始吧!”
一根蘸了水的鞭子抽到了他身上,立时一道血痕。
夜莺没有吭声,罗刚的心已经抽成了一团,又不能表现出来,为了掩饰内心,反而开口喊道:“打的好!我操,竟然敢对将军不敬!该打!照死的抽他!”
嘴上叫嚷着,眼睛却不忍心一直看,往一旁瞟的时候发现宝甲正拿着一个手机拍下整个过程。
那一个晚上,夜莺被折磨了接近二十分钟,最后司马志从火盆上里夹出一块烧红的烙铁按在了他肚子上。
伴随着一股被烧焦的皮肉味道,昏过去的夜莺被抬进了房间。
“好好给他养伤,千万不能弄死了”,司马志交代看守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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