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可欣偷偷学了一手好厨艺,这是姜夏无论如何都没有想到的。
原本是自然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即便是日后要做一个贤内助,也应该是那种对着保姆发号施令的贵妇人才对。
想到这,姜夏眼角竟然有些湿润。
“夏啊,你跟可欣的事儿这丫头从来不跟我讲,我一问她,她就说她自己的事儿自己做主。我看的出她是用了真心了,你就说这做菜,她从小那弄过这些,可应是看着菜谱学了好多……”
“爸……”宋可欣娇嗔了一句打断了他,满脸通红,仿佛是做了一件什么囧事被人发现了一样,夹了一块排骨放到宋恩泰碗里,埋怨道,“快吃你的饭吧!”
宋恩泰和姚蓉呵呵笑,姜夏却笑不出来,认真道:“可欣,你不用那么辛苦的,我也可以学烧菜,家务我都会做的……”
“好啊,我喜欢吃的你都要学会!”
“好,好,我会的……”,姜夏突然意识到得安个家了,心中动了在魔都买房的心思,总住在酒店也不是个事,可是买什么样的房子呢?宋可欣可是打小住着别墅长大的,规格一定不能比现在宋家的宅子低。
姚蓉和宋恩泰互相看了一眼,目光交接之处能看的出对方对宋可欣和姜夏的之间的感情都很满意和放心。
“夏啊,你们打算什么时候结婚呢?我和你叔叔也好操办一下……”姚蓉试探道。
姜夏正要开口,宋可欣抢先道:“会提前通知你们的!你们就准备好祝福我们好了!”
宋恩泰哭笑不得。
姚蓉白了她一眼埋怨道:“怎么?嫁人都不要爸爸妈妈管了?”
宋可欣也意识到这句话过分了一点,遂解释道:“我们都是成年人了,就让我们自己做主吧,你们平时已经够累了,再让你们操心,岂不是很不孝?”
“狡辩你是第一,就那么怕爸爸妈妈干涉你?”
宋可欣翻了个白眼。
有了昨天的一番话,姜夏倒是非常能理解宋可欣,她就是想让她的婚姻和爱情更加纯粹,遂接过话茬道:“叔叔,我今天来,其实还有一些商业方面的问题想请教您。”
“好,吃完饭我们一起去书房讨论吧。”
那一天在书房里三个人讨论到了晚上十点多,从技术方案到商业方案,宋恩泰几乎都支持余天洋的那一套理论,姜夏也总算下定决心去做这个项目。
至此,焦虑了好几个月的姜夏心里总算畅快了一些,从大康的转型再到新公司框架的确立,虽然他知道前路一定不会一帆风顺,但是方向一旦明确,人的心里就没有了纠结,剩下的全是干劲了。
姜夏很快全身心的投入到新公司的建设运营中去,公司选址就在东城的工业园,离大康不远,先租下了一栋上下两层近两千平方的厂房,二楼是办公区域,一楼是生产区域。
日子过的很快,姜夏很享受这种忙碌充实的日子,直到两个月后的一天随意浏览网页时看到一则新闻,才意识到那些危险其实远远没有解除。
新闻的内容是:“万色城附近发现一男一女两具尸体,疑是遭越境武装分子抢劫杀害。”
配图虽然打有马赛克,但仍能看出来手法极其残忍。
上次周婷跟他说过,司马志盘踞的管农县就和万色城隔着一条汝河相望,这里历来是武装分子和犯罪分子横行之地,再加上宗族势力错综复杂,暴力伤人事件时有发生,所以夏国才有了驻军。
姜夏使劲捏了捏眉头,陷入沉思。
千里之外,管农县正在举办一场热闹的婚礼。
司马志穿着崭新的军装,胸前戴着大红花,头上一顶扎了红丝带的褐色礼帽,脸上喜气洋洋,还是骑着他那辆大摩托车,后面跟着两辆吉普车和一队跑步的兵丁。
他的新娘当然是小美,自从上次偷偷将魏老汉的小坟包改成了青石大坟之后,小美对他的好感更深,还增添了几分崇拜之情。
对付这种情窦初开心思单纯如白莲花的女孩,司马志有的是办法,偶尔骑着招摇的摩托带她去县城逛了几回,买了几件漂亮衣服,刚开始小美还扭扭捏捏不肯接受,架不住老油条的司马志长时间的软磨硬泡,渐渐的也接受的心安理得起来。
有了司马志的“关照”,小美不再下地干活,没有了风吹日晒的摧残,即便不用涂脂抹粉,脸蛋儿也是白里透红。平时在家就是对着镜子打扮,也开始尝试城里人才穿的那种有点“暴露”的衣服,心思也逐渐活泛起来,时不时学着村上那些嫁过人小娘们一样搔首弄姿一把。
一次两人在外面玩的时候赶上了暴露,急忙跑回去之后,司马志看小美的眼都直了,湿透了的衣服将那凹凸有致的身材衬托的更加妖娆,司马志再也按捺不住,趁势将小美压倒在了床上。完事之后,看着床单上的一片殷虹,小美哭了好大一会。
“好了,你现在是我的人了,以后就跟着我,保你吃香的喝辣的!”
“那你要明媒正娶才行!”
“那是当然,全按村里的规矩来。”
小美破涕为笑。
能成为将军夫人,这对于山里的女人来说无异于一步登天,哪怕这个将军是一个满头白发的老头子。
更何况司马志看起来一点都不老,反而很有城里人的气质和洋派,小美拒绝不了,实际上她也不敢拒绝。
司马志让宝甲找到了村长,跟他商量了一下,找了媒婆去小美家提亲,由于小美父母都已经不在世,就由他本家的叔叔和婶婶充当长辈接受聘礼。
司马志完全按照当地的传统来办事,他相信只要这个姿态做够,这个县上的人就会更加支持他。
今天就是他大喜的日子,司马志是真的高兴,既可以取信乡民,又能抱得美人归,何乐而不为?
这小美是真的尤物,自从破身之后,性情也越来越泼辣起来,少了几分少女的休羞涩,多了几分少妇的妩媚妖娆,时常一夜下来弄的司马志走路扶墙。
从军营到小美家里只有几里路,司马志的摩托开的不快,动静却不小,时不时轰几声油门,引来乡邻们满眼的艳羡。
这时候的小美正顶着红盖头端坐在自家堂屋,叔叔婶婶在她身旁,司马志到了之后,就按照当地的习俗举办了仪式,之后抱起小美放在摩托车上,一路轰鸣着回了军营。
营中已经摆好了十几桌的酒席,将军的大喜日子,所有兄弟都有酒喝,沾沾喜气。
司马志治军颇严,兵丁们平时很少能有这样的放松机会,自然是个个放浪形骸,从中午一直吃喝到了傍晚,几乎人人都醉的东倒西歪。
司马志醉眼朦胧的看着院子里东倒西歪的兄弟,来到这安南国,一切都是顺风顺水,不到半年的时间就拉起了大旗,这比他预想的顺利的多,自然有些骄傲起来,酒喝多了,嘴就有点瓢,对声旁的宝甲道:“你看看这些兄弟,这才是我们将来的依靠啊……还要多征兵,有了兵有了枪才能扩大地盘。”
“其实人到处都是,关键是钱,这年头只要有了钱,谁都愿意跟你混。将军现在只收八成的粮食和保护费,收入确实减少了一些,要精打细算才行……”
司马志重重的拍在宝甲肩膀上,“这个不碍事,我有办法,用不了几个月,咱们还会有其他的进项……”
他说的办法宝甲能猜个八九不离十,但是司马志的性格他知道,他想让人知道的自然就会说,不想让人知道的,最好别问,那是他的忌讳之一。
醉酒的人说话声音特别大,近乎嚎叫,有猜拳的,有满脸猥琐谈论女人的,近百人现在一起,实在是吵闹,司马志开始有些厌烦,正准备反身回屋休息一会,忽然目光触到一个人,那人穿着一身黑衣,又完全是一张生脸,站在穿着绿色军装的兵丁中很显眼。
只是现在所有的人几乎都已经醉的不成样子,硬是没有人注意到他。
“宝甲……”司马志叫了一声,正要伸手朝那人指过去,不想那人朝司马志伸出一个拳头,那手上戴着一只黑色的戒指。
那是黑桃k的证物。
刚来安南国的头一个月,司马志一直在想自己擅自脱离黑桃k会怎样,是不是会被追杀,但是后来什么都没有发生,渐渐的自己也忘记了,没想到现在在自己的婚宴上出现了黑桃k的人。
难道他是来处决自己的?所以才挑了这么一个特殊的日子?现在几乎所有兵丁都喝醉了,所以动起来手来最方便。
司马志心生怯意。
就在黑衣人缓缓走上台阶的时候,身后一声尖锐的喊叫,接着一个鞭腿朝他脖颈处扫去。
黑衣人仿佛身后生眼,瞬间弯下头向左前方环绕,躲过那一击,而后就势旋转半周,一脚踢在还没有站稳的罗刚肩上。
虽是仓促间的一脚,力度也是大的出乎意料,罗刚飞出几米远,撞倒了一桌酒席。
这回醉醺醺的兵丁们终于反应过来了,都叫嚷着要去拿枪,罗刚也翻身而起,拉开了架势准备继续搏斗。
黑衣人微微侧目,鄙视一笑。
“住手!都给我住手!”司马志大喊道。
人群中瞬间安静了下来。
“都特么疯了!这是老子的客人!”司马志骂了一句,随后做了一个请的姿势,“先生快里面请……”
黑衣人往前走了两步,轻蔑的嘟囔了一句:“虾兵蟹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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