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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快船VS勇士,大胡子戴维斯登场(求鲜花,求评价)

    快船战胜了开拓者后,主场的赛程告一段落。

    他们现在要前往奥克兰,迎接和金州勇士的对决。

    2007-2008赛季的勇士队,主教练还不是史蒂夫·科尔,而是“科学怪人”唐·尼尔森。

    他的执教思想非常开放,经常会在战术上有所创新,像著名的砍鲨战术、控球小前锋,就都是出自他的手笔。

    上赛季,勇士队能以48胜的战绩,季后赛黑八逆袭小牛,将MVP诺维斯基钉在耻辱柱上,老尼尔森的功劳非常大。

    而对于快船队来说,能和勇士在季前赛交手,也是一次不错的磨练机会。

    2007年10月15日,早上7:30分,甲骨文球馆。

    快船和勇士的比赛马上开打,老尼尔森向技术台递交了首发名单。

    控卫拜伦·戴维斯、分卫蒙塔·埃利斯、小前锋斯蒂芬·杰克逊、大前锋艾尔·哈灵顿、中锋安德里斯·比德林斯。

    勇士的这套首发,就是去年黑八小牛时的阵容,每个人都能跑能跳,很克制那些老将比较多的球队。

    “嘟!比赛开始,双方跳球!”

    现场的广播声响起,催促着两队首发入场。

    快船队这边,负责跳球的依然是林炎,他的运动天赋要比卡曼强得多,因此以后的跳球,都将由他来执行。

    “哔哔哔!!”

    裁判一只手将篮球抛向空中,林炎和比德林斯同时蹬地起跳。

    两人的身高臂展所差无几,所以拼的就是谁的运动能力更强。

    “啪!”

    林炎以微弱的优势,用手指将篮球点回了后场,卡斯尔立刻上去接住,快船队获得了第一波球权。

    “不可思议,比德林斯居然跳输了!”

    “那个龙国小子,运动能力这么夸张的吗?”

    “不可能,比德林斯一定是大意了,他从来不会输掉跳球的!”

    “……”

    甲骨文球馆一阵骚动,勇士球迷们都不太敢相信,林炎居然在跳球环节,战胜了他们的比德林斯。

    要知道,比德林斯有个外号,叫做“白人中的战斗机”,他的身体极为劲爆,弹跳在联盟内线球员里,更是天花板一般的存在。

    因此在跳球环节,比德林斯几乎是战无不胜,成功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

    但是现在,比德林斯却败在了快船的一个新秀手里,这让很多勇士球迷实在难以接受。

    “这小子的弹跳,恐怕是联盟内线第一了!”,老尼尔森在场边暗暗诧异。

    他之前对林炎的关注不多,只知道是个天赋炸裂的年轻人,但是现在看来,快船这个新秀的实力,远比他想象的强得多。

    居然连比德林斯都能跳赢,联盟还能有谁是他的对手?

    奥兰多的那只魔兽?还是休斯顿的小巨人?

    恐怕两人加在一起,都未必跳的赢这小子吧!

    球场上。

    快船队开始发起进攻。

    卡塞尔慢悠悠的运球到前场,他这个年龄已经没有多少单打威胁,只能通过挡拆叫战术,串联球队寻找机会。

    林炎积极上去掩护,现在的他身体非常结实,挡拆起来就像一座铁山般,防守人根本挤不过去。

    卡塞尔借掩护突破,随后在中距离急停跳投出手。

    “唰!”

    篮球空心入网。

    2比0。

    林炎的挡拆质量很高,以至于卡塞尔这次投篮,完全没有遇到任何干扰。

    下一回合,勇士队的进攻。

    大胡子戴维斯在弧顶运球,他今年28岁,身体和技术都正值巅峰。

    所以当他发现,防守自己的是卡塞尔这老家伙时,戴维斯毫不犹豫的发起了单打。

    他的突破速度很快,只是眨个眼的功夫,就将卡塞尔过了个一干二净。

    戴维斯一路突进禁区,遇到协防上来的卡曼,没有丝毫迟疑的跳了起来,利用良好的滞空,躲过了对方的封盖。

    紧接着。

    戴维斯在身体落地前,用一记拉杆上篮将球打进。

    2比2。

    勇士队这次得分,全靠的是戴维斯的个人能力。

    “卡塞尔这家伙,还是太老了啊!”,老邓利维在场边微微摇头。

    别看快船的后卫线上囤了不少人,但真正能打硬仗的其实一个都没有。

    38岁的卡塞尔进攻还行,防守端却是个十足的漏勺,那老胳膊老腿的连人都跟不上,但凡是个后卫,过他都跟过马路一样。

    莫布里是个愣头青,一拿球就往人堆里扎,进攻效率时高时低的,连马盖蒂的投篮选择都比他强。

    至于黑帕克、布莱文·奈特这些小角色,那就更不用说了。

    “回头补强的话,还是得在后卫线下点功夫!”,老邓利维暗暗想道。

    这几天老板斯特林找过他,承诺愿意在缴纳奢侈税的基础上,使用今年的中产特例。

    老邓利维之前还纠结,该用这个特例去补强哪个位置。

    不过现在看来,还是先签个靠谱点的后卫算了。

    毕竟他不能总让林炎,去给卡塞尔他们擦屁股吧。

    第一节6分37秒,快船队的进攻。

    林炎在弧顶持球策应,他连着观察了七八秒,都没看到队友有合适的机会。

    勇士队的防守很强,几乎没给他们留下任何破绽。

    林炎无奈之下,只能迎着哈灵顿的防守,强行出手了一记三分。

    “唰!”

    悦耳的涮网声响起,篮球稳稳命中。

    艾灵顿的身高只有2.06米,臂展也算不上出色,所以除非贴身紧逼,不然很难干扰到他的投篮。

    场上比分11:15,勇士队暂时领先。

    双方的后卫线差距很大,大胡子戴维斯只一个人,就打爆了快船的整个后场。

    要不是林炎在防守端,一直玩了命的给卡塞尔擦屁股。

    恐怕现在的分差,还要再更扩大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