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目前最看重的两个网站是他的自留地,一个是自由音乐网和自由视频网。
私人空间是必须要上市的。成为一个全民发声渠道,如果能够让某位总统在上面办公就好了。
自由网络科技公司可以说是网络十分充足。
很多人可能奇怪为什么一个做娱乐产品的竟然是个科技公司。
黄飞很负责人的告诉大家,连送外卖的都是个属于科技公司的人员。
因为网站也也是科技的产物,而外卖其实是通过一个网络平台给分发信息的,同样属于科技产物。
最重要的是某团其实就是一个平台而已,他们不产生内容,只是一个中转。
黄飞的自由科技网络则是自己产生内容,自己通过平台展示。
本质上网站和某团的APP都是同一个性质。
私人自由空间,则是类似地球前世微博的存在,只是这个世界的网络必须实名,任何人说话都会被记录。
征信系统也相当完美,不会出现很多匿名账号之类的事情。
至于水军可能也有,即使是实名,但是做在电脑后面的人是谁就不一定了。
要是被人发现盗用身份证,那么可能面临牢狱之灾。
本世界的刑罚是相当严厉的。
偷税漏税是必须要坐牢的,可不是很多明星即使是漏税高大几十亿还能够补交免罚的那种。
法律是神圣庄严的,不是当权者糊弄百姓的产物。
这个就造成了社会畏法律如虎。不敢越雷霆一步。
加上这个世界的监督比较健全,律法普及比较到位,人们的法律意识也很高。
法律规定之下大家都在玩,很少有超出法律之外。
同样的这样的规定之下,很多事情就没那么热闹了。
比如网络的野蛮生长,一些靠抄袭壮大的企业根本没有生存的资本。比如某腾。
产品创意也非常的值钱,专利才是人们最关心的,因为它直接与利益挂钩。
同时专利也不是随便注册的。
不想前世的专利,就跟儿戏一样,相似的类似的都可能被审核通过。
如果有相似的类似的被审核通过,那么你使用了。到时候可能被原告直接起诉,连同专利局也要出一份钱进行赔偿。
民告官已经是常见,别以为当官就能够为所欲为。
律法尊严不容亵渎。
但是像四大公司这样联手封杀黄飞的事情,并不违法。
因为他们明面上并不是一家公司,股份并没有交叉,相反还是竞争关系,不构成垄断。
都在规则里玩游戏,最多是看他们不爽而已。
黄飞的出现给了大家一个希望,一个打破四大公司垄断的希望。
网络成为大家关注的地方。
黄飞的成功都会被很多人模仿,网络商业模式如何营收问题也成为一大难题。
起初黄飞免费让人听歌,大家都嘲笑他愚蠢,等到黄飞开始收费之后,他们就发现了盈利方法。
可惜已经晚了,用户已经形成习惯。
他们在跟进那么只能‘借鉴’黄飞的方法,按照他的模式来。
很多地方又神情了专利,无论是网络构架还是创意都还在专利保护期内。
你想绕过去,重新做原创谈何容易,首先就是用户不会买账,其次就是一些借鉴的地方可能会被自由科技公司起诉。
成本成倍的增加,盈利更是遥遥无期。
即使再有远见,公司的股东也不会同意的。
由奢入俭难,这个就是人性。
之前年年盈利,之后你跟我说要一头插进网络里面去,这个是属于战略转型了。
不是董事会可以做决定的,因为这一决定可以说是可能会把公司拖入泥潭,也可能腾飞而起。
享受了现在的好处,大家都是求稳发展,不会轻易的做出大的改变。
这个就是大公司的毛病。
即使再有魄力的董事长也无法随便决定这种事情。
公司转型涉及到方方面面,从来都是由上而下的。
外部的危机没有逼近之前,他们根本不敢做出这种不知道盈利还是亏损的举动出来。
你作为董事长你能保证投入网络之中能够站稳?能够保证未来盈利?
所以他们找黄飞谈合作。
四大想要发展自己的数字音乐,困难重重,倒是可以授权给别人,他们歌曲库里面有大量的音乐产品。
不过大家都还在观望,感觉网络这个地方很低端,受鄙视。
如果作品发布在网络,可能会拉低明星的档次。
就像前世黄飞所谓的院线电影和网络电影一样。
看看新闻,某位明星沦落到拍网络电影谋生。
使用沦落来表达对网络作品的鄙视。
更何况如今网络新生,大家主流还是现实世界为重。
他们那些明星已经功成名就了,不会这么冒险的,四大公司也要顾及一下明星们的感受的。
上到股东下到明星员工都不同意的情况下他们也无计可施。
黄飞也明白这些人的目的,可是他心里已经打算不会和他们合作了。
拖得时间越久,就对他越有利。
同时也赶紧发展自己公司。
不缺钱,不缺人,缺的是时间。
自由视频网的如今可以算是丰富非常。
上面大部分都是黄飞歌曲的MV歌曲,还有一些野生导演投放的短片内容,经过审核只要符合要求,都是来者不拒。
版权费会给,效果好的还会给一些额外的费用。
也算是鼓励他们继续进行创作了。
同时最近还开启了网络电影计划。
都是面向应届毕业的导演或者没有机会的导演,当然在校生也是可以的。
反正各电影学院的导演系都发了通知。
对于那些已经成名的有了上院线的作品的导演,还有已经签约的导演不会给予机会。
这个消息可以说是轰动一时,让自由视频网名声大噪。
获得了很多影视圈内的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