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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六章 失落的纪元

    <div id="cener_ip"><b></b>    自从联邦建立、施行义务教育政策后,但凡稍微有独立思考能力的学生,都会问老师一个问题。

    ——为何在至暗时代,幸存的人们不能记录时间?

    每当被问到这个问题,即使是再博学的老师,也只能支支吾吾,叹息着表示不知道。

    最初之石陨落后直到现在,  人类一共经历了四个时代。

    “至暗”、“逆乱”、“辉煌战争”、“联邦”。

    逆乱时代持续三千二百年,这一纪元的人类发展出武道、诞生了天启者、对最初之石开始解析和研究。

    辉煌战争时期共两千八百年,人类联盟军反攻旧土,夺回失去的家园。

    如今则是联邦的1206年,人类强盛无比,怪物辈出。

    然而,  最开始的至暗时代,是没有任何纸质记录的,  甚至连时间也没办法追溯,人类不知道至暗时期持续了多少年、发生了什么。

    现如今的各个教材和联邦图书馆记录的,关于最初之石坠落前的“科技时代”和新纪元开始的“至暗时代”,都是逆乱元年还存活的老人口口相传的残破信息而已。

    这是极为不符合常理的。

    没有文档记录倒是情有可原,那个年代的人们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易子而食绝不是说说而已,东躲z不得安宁,没有文献可以理解。

    但是无法记录时间?拜托,以智商为傲的人类,怎么可能不知道“精准记录时间”的重要性?

    只要在阳光下立起竹竿、在周围画上刻度,或者用小容器弄成简易的沙漏,就可以制作出精确到“分”的时钟。

    除此之外,潮汐、日落月升、季节变化……就算失去科技手段,  以人类掌握的知识,精确到“月”的时间记录是完全能做得到的。

    然而,不论现代的人们怎么想,至暗时代的先祖们依然没有成体系的时间信息流传下来。

    不合情理,但这就是无可奈何的事实。

    在如今的科学界,  “失落纪元的历史”是很重要的研究课题。

    直到今天,  这依然是破不开的最大迷雾之一,在1200年,联邦的学者峰会上,科学院的一位副院长曾感慨道

    “不知先祖历史的我们,愧对[人类]这个称谓。”

    ……

    波光晕染,时空交错成绚烂的光辉,时间如逆流的大河,几欲冲破绝堤。

    沈白感受到了强烈的晕眩感,他半蹲下身子,没有时间思考【创世牌·星期天】上那几行小字的意思,只是双手护在头上,金焰熊熊燃烧,拼命加强皮肤的强度。

    晕眩感消失后,沈白站起,打量身处的这片沙漠。

    跟人类世界的不毛之地没什么区别,黄色的沙子与坚硬的石子混合,裸露在地面上、蛮横地冲出地平线,顽强的植物退化了肥硕宽大的叶子,  偶有生着外骨骼的节肢动物在黄沙下轻轻移动,  身子与砂砾摩擦,  发出静谧的沙沙声。

    沈白眯眼抬头,凝视天空中肆无忌惮释放光与热的太阳,回想着创世牌上的话。

    失落的纪元……指的是至暗时代?

    多想无益,不如前去探索,沈白估算了下时间和方位,向南边走去。

    他从没有过独自一人跋涉沙漠的经历,事实上,蓝海市处于联邦地理位置的中心区域,旁边有山有水,瀑布大江一样不缺,但唯独没有沙漠和戈壁,他想有经验也不允许。

    黄沙无尽,太阳炙热。

    这样千篇一律的环境很容易让人失去方向感和耐心,普通人孤身穿越沙漠十有都是个死,但沈白毕竟是b级天启者,又是强横的焚骨顶峰武者,有底气在,而且【创世牌·星期天】的穿越能力是有时间限制的,到点了就会强行把沈白带回去,根本不需担心。

    然而直到日落月升,不知名的沙漠昆虫稀疏鸣叫时,沈白也并没有“唰”的回到正确的时空。

    这个失落的纪元,拥有太多太多恐怖的秘密,创世牌的力量在这里也不过是微不足道的沧海一粟,想按规矩穿越时空,已成了一种奢望。

    沈白无奈,只能找到一颗较大的灰褐色的灌木倚靠,闭上双眼小憩。

    沙漠的夜晚是有些寒冷的,虽然沈白的身体素质已经无限接近霸体境,但他来时是九月下旬,正穿着薄薄的短袖,时间长了也有些不适。

    于是沈白化身钻地鼠,用金焰强化手掌的硬度后往下挖掘,找到了挺多肥美的小虫子,便搞了个小火堆,将各种虫子扔到里面,烤熟之后再放到嘴里,一口一个嘎嘣脆。

    ——联邦的高中生实践课中有一门“野外生存基础”,吃虫子对沈白来说完全没有心理负担,况且这些可爱的小家伙蛋白质丰富,只要注意烘烤的火候,口感也挺好。

    当天色大亮时,沈白随意踢灭火堆,继续向南边走去。

    无尽的黄沙中,黑夜与白日交替出现,当太阳第三十一次升起的时候,沈白终于见到了智慧生物的痕迹。

    他驻足停下,看向砂砾上灰黑的焦迹。

    这是木头燃烧后的残渣。

    前方有人……而且不会少,沈白想着,再次动身。

    这次他更加谨慎,因为在行进时用了一层很薄的金焰做隔绝层,三十多天的沙漠之旅并没有让他很狼狈,印花的短袖依然光鲜亮丽,连商标都没有丝毫模糊。

    沈白觉得这样的形象可能会遇到麻烦,便灵机一动,将短袖撕成一条一条的,在上面抹上砂砾和泥土,装作落难逃亡的样子。

    他的脚下燃起金焰,全力奔跑,两个小时后,一条长长的马队出现在他眼前。

    沈白绕过去,提前到了马队的必经之路上,两眼一闭躺了下来。

    清脆的铃铛声中,马队越来越近。

    窸窸窣窣的声音响起,沈白觉察到有很多人在靠近,但他时刻提醒自己此刻是“难民”的身份,嘴里哼哼唧唧,发出模糊不清的音节,没有睁眼,只细心地分辩周围的声音。

    “哎呀,这娃子,怎么晕倒在吃人沙上了?”

    嗯?说的是联邦官话?沈白心中一怔,随即有些放松,既然语言互通的话,交流想必是不成问题了。

    “五叔,快点把他救下来吧,啧啧,细皮嫩肉的,也不知是哪家的落难公子?”

    “小铃,别说话,你还年轻,不知道这吃人黄沙的恐怖……”

    “没事哒,反正有五叔、六叔、大叔二叔和……”

    “你这丫头。”

    在声音不断传入耳朵的同时,沈白感觉到一只手正在扶起自己,他谨慎地在肌肉下面燃烧金焰,卸掉所有的力,遮掩强横的身体素质。

    在沈白看不到的地方,“五叔”的眼中浮现放松的意味,他马上招呼人过来,将沈白背到一辆宽敞的马车中。

    这个白嫩的俊俏小子,并不是强者,虽然孤身一人出现在这里很可疑,但没有力量,倒也不必这么警惕。

    人,都有落难的时候。

    ——已经渡过许多风霜的五叔,依然有颗善良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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