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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之吾辈爱自由(33)

    乐景手上的《无法结婚的女人们》刚刚连载三个月,才更新了12章,故事不过才刚刚开始,而大卫的来信又启发了乐景,让他想把他和霍华德伯爵之间的恩怨写成,达成塞私货黑大英帝国顺便赚钱的目的。

    他平时还要学习,课余时间还要和小伙伴们一起进行棒球训练,毕竟今年年底他就要和汤姆他们履行一年之约了。

    也就是说,在如此繁忙的行程之下,乐景还要同时开始写两部,这对乐景来说还真是一个艰巨的挑战。

    也就是在这种时候,约翰贴心地给乐景提出了找抢手的建议。

    怕乐景年轻面嫩不懂行情,约翰还认真解释道:“这在作家圈子里很常见,很多出版商为了畅销都会故意借用知名作家的笔名,还有一些作家会直接雇其他人来替他写作。”

    乐景一时默然。

    他怎么会不知道这种事?

    在21世纪,商业化写作甚至已经有了成熟的产业链,工作室写作和抢手屡见不鲜。

    很多知名作家都有自己的工作室,很多时候作家只需要把大纲甚至一两句故事梗概提供给抢手,抢手齐心合作生产流水线。这也是某些作家的水平为什么会忽高忽低的原因。

    乐景知道这是一个很省力的做法,但是知道并不意味着他会这么做。

    “我少睡一点时间就赶回来了。”男孩认真的说,清澈的眸子里闪烁着执拗的光:“不要把读者当成傻子,作品是有灵魂的,读者能看出来。”

    既然作者自己都这么说了,约翰也不会再讨嫌。

    只是他在心中叹了口气,觉得男孩到底还是年轻啊。

    等他年纪大一点后,就会明白了,世界是很残酷复杂的,有些年少的坚持是很不合时宜的,到时候路易斯还能坚持多久呢?

    他既希望路易斯能快点长大,又希望路易斯不要改变太多。

    真是矛盾的想法。

    约翰收起翻滚的思绪,提及了又一件重要的事:“哈特福德的一家报纸联系了我,希望能在报纸上转载你的《无法结婚的女人们》。”

    乐景挑了挑眉毛,有点惊讶,没想到他的作品这么快就在哈特福德打响了知名度。

    约翰忍不住在心里感慨《哈特福德文学报》主编哈利的锲而不舍。

    这个年轻人足足缠了他一个月,要从他这里扒出路易斯的身份信息,为了避免走漏风声,约翰在这期间去拜访路易斯都要偷偷摸摸的。

    后来,哈利看他是无法从约翰这里得到他想要的东西了,就退而求其次,提出了要在《哈特福德文学报》上转载路易斯的新《无法结婚的女人们》。

    说实话,约翰是不想这么做的。

    但是,他犹豫许久,觉得如果他要是想和路易斯的合作长久维持下去,就必须保证路易斯的知情权,他不可能瞒着路易斯所有事,否则,如果有一天路易斯从别人嘴里知道了这件事,说不定会埋怨约翰影响了他发财。

    约翰知道,路易斯很缺钱,而《哈特福德文学报》如果转载了路易斯的,是一定会给路易斯一笔转载费的。

    前不久,他把路易斯的稿费从一行20美分涨到了30美分,这个稿费已经是他们报社目前能提供的最优厚的价格了,可是他知道远远不够。

    每行30美分的稿费是笼络不住像路易斯这样才华横溢的年轻天才的。

    路易斯现在是年纪轻,所以才会蜗居在小小的孟松城,等再过几年,很有可能就会不满意他们报社的价格,跳槽譬如《哈特福德报》这样资金雄厚的大报纸中去了。

    但是,他斟酌许久,还是选择把这件事告诉了路易斯。

    以后的事以后再说,他不想在现在就在两人之间埋下芥蒂。

    他心中忐忑,面上却不露丝毫,摆出一副喜笑颜开的模样,似乎是真心实意在为乐景高兴,“《哈特福德报》是哈特福德当地老牌报纸,资金雄厚,实力很强,对方开出了每行20美分的转载费,这已经是很优厚的价格了,哈特福德是康涅狄格州的首府,出版业发达,是全美人均收入最高的城市,你在哈特福德发展,对你未来的职业生涯很有好处!”

    乐景安静的倾听着约翰描绘的未来蓝图,目光冷静,一针见血问:“可是,这对你的职业生涯没有好处,对吗?”

    约翰嘴角的笑容僵住了,他下意识干笑几声,“谁说的,你成名扬万了,对我们报社也有好处,可以拉动我们报纸的销量。”

    男孩深深的看着约翰,琥珀色瞳孔里仿佛能看穿到约翰的内心深处,让他的一切隐秘心思都无所遁形。

    “这样,你就满足了吗?不是说好了吗?我成为文豪,你的报纸成为全球性的报刊。”乐景歪了歪头,笑吟吟问道:“所以,你打算什么时候去哈特福德开分社?”

    约翰睁大眼睛,不可思议的看向乐景,这个老于世故的中年男人脸上第一次浮现如此错愕的表情,成功逗笑了乐景。

    少年粲然一笑,眼神干净明澈,似夏日清朗长风,是属于少年人的天真柔软,“我很期待我的文章能登上你在哈特福德的分刊。”

    约翰眼中一热,张了张嘴,又闭上,他深吸一口气,只觉得自己的一颗心都被少年人的纯澈真诚给感动得一塌糊涂。

    约翰哽了一下,话语有点凌乱,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了,“我当然想在哈特福德开办分社,我是说,这需要花很长时间,我至少需要三四个月,你会少一大笔转载费,而且,而且,我在哈特福德没什么人脉,新报纸销量可能不会太好,这对你的职业生涯没有好处,你还是好好考虑一下。”

    “我们中国人有两句老话,一个是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一个是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乐景眉眼弯弯,“您相信我能成为文豪,那我就相信您能成为全球知名的报人,这不正是我们的约定吗?”

    “也是你发现了我,帮我隔绝尘世纷扰,给我提供了驰骋的舞台,对于这一点,我一直以来都心怀感激。我想让你知道,我们中国人是一个很讲究诚信的民族,金钱可以买来很多东西,但是却无法更改我的意志。”

    约翰不知道自己说什么,种种复杂的思绪在他的胸口激荡,在最后,化作一个释然的笑容。

    他轻轻把小少年拥在怀里,喃喃道:“谢谢你,路易斯,你真是我这辈子遇到的最不可思议的少年。”

    就保持这样不要变吧,路易斯。

    我真的希望,你能永远如今日,永远是个少年。

    乐景眨了眨眼睛,眼中闪过一抹精明,“在哈特福德办报要很多钱,你的钱够吗?”

    约翰实话实说:“我打算向银行借一点钱。”

    乐景若有所思:“你缺多少钱?”

    约翰大致估算了一下,说:“差不多要两千美元。”

    乐景笑眯眯:“这点钱何必要问银行借?我自己就能借给你。”

    约翰明显被感动了,“哦,路易斯,你真是太甜了……”

    乐景摆了摆手,“先别急着夸我,我话还没说完,这两千美元相当于我的投资,我要分社的20的股份,每年我都要股份分红的。”

    约翰惊讶地看着路易斯,只觉得这个少年再次刷新了他对他的认知。

    当他为对方少年般的纯真和坚持感动不已的时候,少年又在这种时候展露属于商人的精明。

    约翰并没有怎么犹豫就同意了路易斯的这个提议,他甚至心中是有些窃喜的。

    有了股份,他们两个人的事业会更加紧密的纠缠在一起,路易斯将来就没那么容易跳槽了。

    ……

    送走约翰后,乐景就开始奋笔疾书赶稿了。

    就在他全神贯注之时,肩膀上突然搭了一只手,低沉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你在写什么?”

    乐景一个激灵,好悬才忍住了自己的尖叫声,转头气鼓鼓的看着神出鬼没的印第安人,“你走路没有声音的吗?”

    伊莱,不,现在应该叫他伊莱雅,提着大大的裙摆,因为束腰太过紧绷让他喘不过来气,只能拼命用羽毛扇给自己扇风,听到乐景的抱怨,他没好气的白了乐景一眼,“天神啊,我这辈子都没受过这种罪!我什么时候才能脱下女人衣服啊!”

    乐景不得不承认,伊莱的化妆技术还真是出神入化,他穿着裙子虽然过于壮硕,但是也不至于太出格让人怀疑,毕竟白人天生对黄种人脸盲,很多人觉得东方人雌雄莫辩。而且很多白种女人比东方男人还骨骼宽大,和那些人相比,偏瘦的伊莱都算是骨骼娇小了。

    乐景皱着眉头,发出一连串诘问:“你怎么在这里?你是怎么进来的?我不是告诉你,这段时间不要来找我吗?被人发现了怎么办?”

    伊莱笑嘻嘻地回答:“没事,我打扮成这样,别人认不出来的。只是……”他暧昧的眨了眨眼睛,忍俊不禁道:“恐怕你等下要给玛莎太太和你的朋友们好好解释一下我们的关系了。”

    乐景警觉:“你对他们说了什么?”

    伊莱一脸无辜:“没说什么啊!我就是说我是你的朋友,想和你单独聊聊。”

    然而‘朋友’这两个字却被伊莱坏笑着说得格外意味深长引人遐想,乐景捂着脸,发出一声崩溃的呻吟,他已经差不多可以猜到玛莎太太他们脑补了。

    谁又能想到呢?他的第一个绯闻女友,竟然是个比他还高大的壮汉呢!

    伊莱又开始问他最初的问题,“你在写什么?新吗?”

    对伊莱,乐景并没有什么好隐瞒的,他如实回答:“我想把我和霍华德伯爵的恩怨改编成,以路易斯的笔名发表。”

    伊莱眼睛一亮,感兴趣的摸了摸下巴,“我在里面有没有戏份?”

    想起伊莱导致他的风评被害,乐景就点了点头,不怀好意道:“有,你觉得某个暗恋我的印第安少女怎么样?”

    乐景本意是想逗伊莱变脸,没想到这厮脸皮忒厚了,听到乐景的这个回答竟然咧开嘴笑的一脸阳光灿烂心满意足,“听起来不错啊,比我想象中好多了,我还以为会是个没有姓名的路人角色呢!”

    他叮嘱乐景:“记得我把写的漂亮点。”他嘿嘿一笑,给了乐景一个男人都懂的眼神,内容越发不可描述,“要大胸,大屁股,大长腿,腰一定要软……”

    眼看伊莱的话越来越18禁,乐景忍无可忍拿起一本书盖住了他的脸,“你够了!你这个人怎么脸皮这么厚!我还是个未成年的孩子!”

    伊莱扒拉下书,揉了揉脸,小声嘀咕道:“你这人真没意思,玩笑都开不起。”

    乐景把书放回桌子,没好气地问道:“你到底是来干什么的?”

    伊莱扇了扇羽毛扇,因为呼吸不畅脸上浮现一层红晕,“怎么,没事就不能来找你了吗?你让我现在穿成这么难受的鬼样子,你也别想好过,我要好好骚扰一下你。”

    乐景忍不住对伊莱心生同情。

    他是知道十九世纪的女性束腰是多么反人类的发明。

    西方人嘲笑华夏女人裹的小脚的时候,可曾回过头来看看自己国家女性的束腰?当时很多西方女性为了让自己的腰更细,有的直接抽掉自己的肋骨,有的则是因为长年累月的束腰让自己的肋骨变形成反人类的畸形模样,导致好多女性生孩子难产一尸两命。

    伊莱的束腰强度,那是肯定偷工减料了,所以伊莱出门的时候,少不了被主妇们指指点点——好一个虎背熊腰,一看就知道是经常干粗活的已婚已育妇女。

    但是就算如此,腰被紧紧箍住,还让伊莱很不好受。

    乐景安慰道:“等霍华德伯爵被引渡到美国判刑后,你就可以恢复自己原本的模样了。”

    伊莱沮丧地耸耸肩,模样夸张的叹了口气,然后嚷嚷道:“颜,我这次可是为了你受了大罪了,你要好好补偿我!”

    乐景靠坐在椅子上,随口道:“好啊,你想要我怎么补偿你?”

    伊莱露出一个得逞的笑容,他叉着腰,表情轻松地仿佛只是一个刻意刁难乐景的恶作剧,尖着嗓子装腔作势道:“路易斯小姐,请为我写本吧!”

    乐景转了转笔,漫不经心地斜了坏笑的男人一眼,凉凉道:“伊莱雅女士,你觉得把你写成一个前凸后翘的性感寡妇如何?”

    出乎意料乐景意料的是,伊莱竟然爽快的点了点头,笑嘻嘻地说:“好啊,只要主角是一个印第安人就行,是男是女都无所谓,当然,如果你想把我写成英俊潇洒劫富济贫的罗宾汉我也不反对。”

    乐景白了他一眼,嗤笑道:“亲爱的伊莱雅,放心吧,我一定把你写成柔媚多情的印第安少女。”

    伊莱挥了挥拳头,呲牙咧嘴威胁道:“那你就小心我们印第安人的毒箭吧!”

    乐景大笑出声,伊莱也笑了起来。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太过放松,还是因为气氛太好,还是因为伊莱的表现太过正常,所以乐景短暂的忘记了伊莱的绝症,忘记了那场如影随形的离别,他放下所有心事,和伊莱痛痛快快的笑了一场。

    太阳西斜的时候,伊莱向乐景告别了。

    他冲乐景挥了挥手,然后转过身,穿着可笑的大裙子,头也不回地用着迥异于淑女的豪迈姿势大阔步向前走去。

    乐景倚着门,笑着摇摇头,眯眼感受吹过脸颊的清凉晚风,突然想起毛不易《平凡的一天》里的几句歌词,脑海中情不自禁回荡起熟悉的旋律:

    “不追不赶慢慢走回家,就这样虚度着年华没牵挂,只有晚风轻拂着脸颊。

    日落之前斜阳融在小河里,逛了黄昏市场收获很满意。

    朋友打来电话说他在等你,见面有聊不完的话题,餐桌摆在开满花的院子里,微微酒意阵阵欢歌笑语,从不考虑明天应该去哪里,因为今夜的风太和煦。”

    他伸了长长的懒腰,只觉得全身的筋骨都泡在暖暖的夕阳里,被风吹的酥软。

    这真是平凡的一天啊。

    乐景转身,对上玛莎太太促狭的眼神,对上两个兄弟暧昧打趣的眼神,无语凝噎,只觉得自己满腔文艺情怀一扫而空,恨不能把伊莱抓回来狠狠揍一顿!

    玛莎太太委婉得近乎明示道:“亲爱的,我并不是那种古板的人,我觉得真正的爱情和年龄是没有关系的。”

    顾图南和季鹤卿搂肩搭背,坏笑道:“苍哥儿,你在哪里认识的这个女士?”

    “二哥,没想到你口味……这么独特。”

    乐景深吸一口气,才忍住了自己想把两个兄弟爆锤一顿的冲动,他僵着脸,对玛莎太太说:“伊莱雅女士和我只是普通朋友,请不要误会!”

    玛莎太太“哦”了一声,露出一个我都明白你不用再解释的表情,然后说:“我去做饭了。”

    乐景:……你都明白了什么啊!!

    乐景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终于让玛莎和顾图南和季鹤卿半信半疑,勉强相信乐景和伊莱雅女士只是普通的朋友。

    然后第二天早上,乐景正坐在餐桌上吃饭,威尔先生正在看早报,突然发出一声响亮的欢呼:“太好了,颜,那个该死的霍华德被引渡到了美国,即将接受审判!”

    乐景并不怎么意外。

    就算霍华德侥幸的没有被判处死刑,他也要在监狱里呆一辈子了。

    昨天伊莱还在抱怨穿女装难受,今天他就可以重回男儿身了。

    乐景打定主意,等中午放学后就去旅馆找伊莱,告诉他这个好消息。

    就在这时,邮递员在门外喊,“颜,有你一封信!”

    乐景狐疑的打开门,走出去,从邮递员手里接过信,寄信人的名字是一片空白。

    乐景好奇问:“谁寄给我的信?”

    邮递员耸耸肩,“信封上没写,你打开看看不就知道了?”

    乐景拆开信,映入眼帘的是寥寥几行潦草的英文:

    “亲爱的路易斯小姐,能给我献上一束花吗?

    你永远的伊莱雅。

    1873年4月3日。”

    落款是昨天的日期!

    乐景脸色突然煞白一片,手抖的几乎拿不住信封。

    不,不会的!伊莱昨天还那样健康!

    他捏着信封,疯狂向伊莱的旅店方向跑去。

    身后传来玛莎他们的惊呼:“颜!你要去哪里?”

    乐景顾不得回答,他要尽快赶到旅店!

    ……

    伊莱的房门紧锁,乐景怎么喊门都没人来开门,那个可怖的猜测似乎越来越像真的。

    最后,旅店老板拿来了钥匙,打开了门,乐景屏住呼吸站在门前,一瞬间几乎不敢踏进去了。

    他深吸一口气,颤抖着走进房间,湿润的眼眸就那样猝不及防对上安静躺在床上的印第安青年。

    他穿着印第安传统服饰,头上带着鲜红尾羽编制成的印第安传统长帽,两只手紧紧握着放在胸前的弓箭,双眼紧闭,表情是那样安详平静,嘴角甚至还带着一丝释然的微笑。

    恍惚间,乐景似乎又看到了青年笑着对他说:“路易斯小姐,为我写本吧!”

    “只要主角是一个印第安人就行,是男是女都无所谓。”

    乐景闭上眼睛,两行热泪蜿蜒而下。

    他在沉睡着的青年床前轻轻坐下,温柔的盖上他的双手,声音轻柔仿佛怕惊扰青年的美梦。

    “我答应你,一定会为你们印第安人写一部。”

    这个男人曾经在黑暗中跋涉了25年,终日与复仇和鲜血为伴,现在,他终于大仇得报,可以好好睡一觉了。

    梦中,他所有的亲人们都在,都在家乡的森林里,过着贫穷却幸福的生活。

    “伊莱,睡吧,祝你好梦。”

    ……

    伊莱家乡的森林已经被移平,铺上了通火车的铁路,他所有的家人也死于殖民者的屠杀。

    殖民者的火车轰鸣着开过印第安人的尸骨,为美利坚的工业输送源源不断的鲜血和营养。

    乐景把伊莱葬在了孟松城外的小森林里。

    伊莱的墓很小。但是这个男人的灵魂却伟大得任何坟墓都装不下。

    乐景轻轻把一束白玫瑰放在伊莱的墓前。

    洁白的墓碑上,是由乐景刻下的一句话。

    “伊莱,一名自由的印第安战士,他曾向命运发起冲锋,历史不会忘记他的脸。”

    如果历史忘记,乐景会用帮他正名。

    “再见,伊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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