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认冷灰
24号文字
方正启体

第二十一章 黑王子红宝石

    东南亚的气候适宜,由于二人是从华夏的北方来的,所以一路上换下来的衣服都显得与这个地方格格不入。

    “吴成军,先找个地方落脚。”

    “这个我已经安排好了,琦姐。”

    “嗯。”

    两个人,在年纪上看起来就像是父女,可谁又会知道,那个尖嘴猴腮的男人会管一个比自己小的女孩子叫姐呢?

    很快,两人轻车驾熟的来到一家酒店。

    “我昨天订的房间,我姓吴。”

    “好的,吴先生,请您稍等。”

    吴成军拿出自己的身份证,然后递给酒店前台的小姐。

    很快,入住的信息就登记完了。

    这是一家规模居中的酒店,虽然他们破月才刚刚运转起来,资金还不是很充足,但是出门在外,住酒店还是比较安全的。

    拿了房卡,俩人便上楼了。

    吴成军开的是两间,虽然不是挨着的,但是两人的房间也没有距离多远。

    因为路途奔波,两人都有些疲倦,所以各自回到房间去休息,谁也不打扰谁。

    趁着现在是白天,把时差先倒过来,晚上,才好方便行动。

    “……”

    陆思琦进入房间后,才发现,这间屋子的视野很好,一个高大的落地窗,站在窗户旁,可以看到远处的风景,拉开窗户,站在外面的阳台,竟然隐隐约约的听到了隔壁房间的说话声。

    “祥子,这回咱们去的那座陵墓你拿回了什么啊?”

    “对啊,祥子,我看你当时忙乎的挺欢啊!怎么这次回来什么都没有啊?”

    “这你们就不知道了吧,我可是拿到了一个好宝贝!”

    “什么东西,给我们看看!”

    “切,想看,没门!你们把我扔在后面不管我的死活的时候怎么就没想到啊!”

    这名被称作祥子的男人气喘吁吁的说着,无疑,他此时的心情是十分不好的。

    隔壁的陆思琦也不傻,从这几人的对话中就能够听得出,这几人是一伙盗墓贼。

    而且,貌似当中那个卖关子的人应该是得了一件不可多得的好东西。

    “怎么回事?”

    突然,陆思琦的头感觉一阵眩晕,好像正有一双无形的双手在牵引着她向前,而方向正是刚刚那几个盗墓贼所在的房间。

    “噗!”

    刀子陷入的声音,瞬间,鲜血毫无征兆的顺着刀口开始往外流。

    “你——竟然——要——杀我!”

    祥子的瞳孔瞬间放大,眼睛死死的盯着面前的男人,这个一起合作多年的盗墓伙伴,虽然对方用刀刺的是他的肚子,但他依旧咬紧牙关,从后腰拿出一把军用匕首,同样,反手刺入了对方的后心。

    “噗!”

    同样,也是匕首没入血肉的声音。

    “你!”

    鲜血顺着嘴角滴落,没想到,这平日里关系不错的二人竟然会因为一件没有见到的宝贝痛下杀手。

    另外的几人也没有闲下来,看到二人差不多没有气息的时候也纷纷上前欲求宝贝。

    然而,同样的场景再一次发生了。

    “啊!”

    “噗哧!”

    “哈哈哈……”

    “……”

    也就十几分钟的样子,这一伙人全部倒入血泊之中,没有气息。

    可能至死,这群人也不会知道,为什么平日合作密切的伙伴会自相残杀,还有,那件被祥子称作宝贝的东西到底是什么。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浓郁的血腥味,仿佛这个眩晕感越发的强烈。

    陆思琦浑身感到不适,但是又挣脱不开那股牵引她前进的力量,这种无力感使她不知是好是坏。

    不一会儿,她就被这股力量带入了这间死人的房间。

    因为这群人都是下了死手,所以,空气中的血腥味久久难以退去。

    站在血泊旁边,那股骨子里的嗜血感愈发的强烈。

    鲜血,渴望得到杀戮的力量又一次的被唤醒。

    “翁——”

    突然,一股强烈的红光散发出来,生硬的压制住陆思琦体内此时蠢蠢欲动的暴戾气息。

    “这是什么。”

    只见,一枚戒指从那个祥子的里衣兜里缓缓的飞了出来。

    好像有一个声音一直在对她说,“伸出手,接受它,那是你的东西。”

    没想到,陆思琦竟然鬼使神差的伸出了左手,而那枚戒指正正好好的套在她的左手无名指上。

    更不可思议的是,那枚戒指的尺寸竟然完全符合她手指尺寸。

    当戒指完完全全的套牢时,那阵眩晕感终于消失了,随后,那闪耀的红光也消失不见。

    “这究竟是什么。”

    陆思琦几次试图把戒指摘下,然而,越摘,套的越发牢固。

    但是,当她把心静平复下来之后,那枚戒指就好像了解她一样,释放出一股温和的气息。

    当然,此地不能再留,看到屋里横七竖八躺着的尸体,陆思琦决定赶紧离开。

    毕竟,有一群死人,这群人的身份又是盗墓贼,而且又身处异国,国外的警察干预到此事,肯定会有一定的麻烦。

    看到屋内的一些古董,本来还有一些惋惜带不走的,没想到,那枚戒指竟然感知到她的想法,突然射出一抹红光,随之,屋里的那些古董全部被收入戒指中。

    “难道这是一枚空间戒指?”

    等回到自己房间时,陆思琦才开始仔细的观赏起这枚戒指。

    原来这是一枚通体由黑王子红宝石打造而成的,可想而知难度会有多大。

    “黑王子红宝石”是一块红色尖晶石,重约170克拉。宝石已被抛光,但是仍保留了大致的原始形态。产地不太详细。

    黑王子是英王爱德华三世之子,他从该宝石的原持有者堂·皮德罗手中得到宝石,因此命名为“黑王子红宝石”。

    英王亨利五世在一次对法作战中,头部受到法国奥伦康的重击,由于头上有头盔的保护才未受到伤害,镶在头盔上的“黑王子红宝石”也没有破碎。1653年,在克伦威尔统治期间,以“大红玫瑰尖晶石红宝石”的名字准备将它出售,标价40万英磅。1660年,在英王查理二世统治时期,宝石又重新回到皇冠前面中心最显眼的地方。至今,“黑王子红宝石”仍然是英国皇冠上的主要宝石之一,保存在英国王室内。

    不一会儿,她就发现,在最上面的装饰竟被雕刻的如此细致,如果不是她眼力极好,是根本不会看到在宝石的内部有两个字,好像是古文,又好像不是一种汉字。

    通过这些细致入微的观察,不难猜出,制作这枚戒指的人一定是倾尽了自己的爱意。

    这枚戒指给她的感觉就好像是一对恋人之间的契合,但是,当这枚戒指戴在她的手上时,又有一股说不出来的熟悉感。

    就好像这个东西本来就属于她。

    当然,她确定,活着的这些年,她的确没有见过。

    而且,最主要的就是,这枚戒指,应该是那伙盗墓贼刚刚从墓室带回来没多久。

    也不知道那座陵墓究竟在什么地方,否则,她真的很想一探究竟。

    如果她没猜错的话,能够用顶尖的宝石来打磨成这样的一枚戒指,它的主人,肯定非富即贵。

    这样一枚有着几百年历史的家伙,就这么明晃晃的戴出去,那不是很危险吗,此时的陆思琦,不禁苦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