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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四章 枯死的玫瑰

    芬格尔躺在白色的床单上,注视着头顶的灯光。

    纯白方正的房间,没有穿护士服的女护士,也没有探望他的访客,很安静,像是静谧的森林,窗户半开着,能透过夜色看到那颗粗壮的百年梧桐。

    早秋的梧桐树还未完全枯萎,但绿叶上泛着淡黄,水分逐渐流失,几周过后,深绿色的梧桐叶就会干枯发干,从枝头上一片片飘落,树枝会变得光秃秃的,很难看。

    夏天的茂盛过后,留下的只是秋天的枯萎和冬天的死寂。

    芬格尔穿着白色的病服,缩在被子里,手上套着塑料环,右手腕上插着输液管,等待袋子里的透明液体输送完毕,他嘴里嚼着什么,垃圾桶里有很多没有标签的糖纸。

    灰蓝的瞳孔下倒映出苍白的灯泡,正如他苍白没有血色的皮肤,血管里,粘稠的血液缓慢地流动着,为他的细胞输送养分。

    忽然,“咚咚咚”的敲门声打破寂静。

    芬格尔转过头,左手撑着床板半坐起身子,一口把嘴里嚼着的东西吞入肚子。

    路明非轻手轻脚地踏入201号病房,医院里需要保持安静,这里是公共场合,虽然里面住的是芬格尔,但他并不知道是否有新的病人入住。

    看来是没有,这间病房依旧只有芬格尔一个。

    来之前路明非去食堂弄了两个牛排骨三明治,还有两杯冰可乐,是芬格尔点名要的餐。

    路明非提着两个纯黑的纸箱,拼在一起差不多和一个牛奶箱一样大,两杯冰可乐装在塑料袋里。

    “这玩意也太贵了吧,一个要100美刀。”路明非把箱子和可乐放在一旁的柜子上,坐在板凳上。

    “那你也看看料是啥啊。”芬格尔伸出舌头舔了舔嘴唇,“这里面可是一根的牛排骨啊,选自西海岸上等肥牛,完全值这个价。”

    “得了吧你,一整天就想着吃。”路明非把吸管插到可乐杯里,刚想递给芬格尔,忽然动作又停住,把杯子拿了回来。

    “等等,你能吃这些吗?不用忌嘴吗?”路明非看了看所剩无几的无名点滴液,“你不是还搁这打点滴吗,别待会吃这些高热量食物又给整出啥毛病了。”

    路明非不懂医术,但谁长这么大没生过病?总归是去过医院的。

    感冒时去看小医疗所,医生就会说,忌辛辣,忌烟熏什么的。

    这牛排骨三明治就是烟熏烤出来的,一共有三片果木烟熏面包,一整根大块烤牛排骨,还有一些腌黄瓜和秘制酱汁,超大份,都不能组装到一起,分散着放在纸箱里,侍者说吃的时候再把它们拼接到一起。

    路明非买的时候还没想那么多,走进医院才反应过来。

    “这你放心,我绝对能吃,这几天吃医护餐嘴里都快淡出鸟来了。”芬格尔手法熟练地拔掉输液管,用棉签沾上棕色碘酒微微压了一下后,从床上爬了下来,伸手就要去拿箱子。

    “等等,我问下医生。”路明非抢先一步把箱子抓到自己手里。

    “你这么不相信你兄弟的吗?”芬格尔无奈地坐回病床。

    “就是因为太相信你了,我才要问医生。”路明非取下病床边触手可及的白色电话。

    “你这是什么逻辑?相信我就该把那箱子给我啊。”芬格尔眼巴巴地望着,背靠着墙坐。

    路明非没回话,因为电话已经接通了。

    “您好,请问有什么需求吗?”一个温柔的年轻女声从电话里传来。

    “你好,这里是201号病房,我想问一下,1号床的芬格尔在吃的方面有什么忌讳的地方吗?今天他让我给他带了一份牛排骨三明治和冰可乐,牛排骨是烟熏烤制的,面包里夹有腌黄瓜,他能吃吗?”

    “这个...请稍等...”年轻女声停顿片刻,能听到鼠标点击和敲动键盘的声音。

    “没问题呢。”她说:“芬格尔先生只是有些贫血,在吃的方面没有什么忌讳。”

    “好的,谢谢。”路明非点点头,挂断电话。

    “你看,我就说吧。”芬格尔摊手。

    路明非白了他一眼,把其中一份牛排骨三明治递了过去,“话说回来你还要在医院里呆多久啊。”

    “快了。”芬格尔拿起可乐杯吸了一口,“应该再有一个多星期吧,到时候就能回来陪你了。”

    他打开纸箱,把棒骨抽出来,用面包把那一整块烤得焦褐多汁的牛排夹住,然后张开大嘴,狠狠咬下第一口。

    牛排上浇着浅黑色的酱汁,烟熏味和肉香味窜进鼻子,让人食指大动,路明非也打开他的那一份,学着芬格尔组合起三明治,咬了一大口。

    嘴边上蹭得全是酱汁,三片面包就像是摆设,吃到嘴里只有肉的口感,不过这牛排骨烤得恰到好处,外皮有微微的焦脆感,里面鲜嫩多汁,软烂到轻轻一抿就能吞入肚子里,一点不柴,棒骨很轻易就能扯出来。

    据侍者所说,这三明治是每日限量供应的,因为牛排骨要用果木烤制十八个小时,得提前一天准备好售卖的量,通常晚课过后,就会被一抢而空。

    “这味道确实很棒啊。”路明非把嘴里的嚼完,喝冰镇可乐,“我都不知道有这个菜,食堂的菜单表上也没有。”

    “也不看看你芬哥在学院待了几年?”芬格尔把嘴边的酱汁舔干净,“这可是隐藏菜单,好多新生在学院里待了一整年都不知道,因为都被老生给买完了。”

    “卡塞尔学院的学生真有钱啊,那可是100美刀一份啊。”路明非说。

    “像我这样的穷逼也不少的,光知道菜单有啥用,要想吃到肉,还得靠我的s级室友啊。”芬格尔拍马屁。

    “别跟我来这套啊。”路明非说:“你这账单我都记着呢,这顿可是你要的,不算我请的。”

    “大哥,你就宽容小弟我这一次吧。”

    “亲兄弟都要明算账呢。”

    “那是他们不够亲,哪有咱俩好啊。”

    “我迟早要被你吃成穷光蛋。”路明非咬下一口牛排肉。

    “嘻嘻。”芬格尔嬉皮笑脸。

    他们一边吃肉一边有的没的聊上两句。

    回想起初见那天,喝的也是可乐。

    一个披头散发的壮汉喊着“just  one  dollar!just  one  dollar!”跑过来伸手,你以为他是几天没吃饭饿坏了给他一个硬币,好让他去买点面包填肚子,结果刚拿到钱,他就说谢谢好心人给我钱买一杯可乐。

    就这么一个脑子脱线的家伙居然是你的师兄,还是你的室友,真让人感叹世事无常。

    渐渐的,超大份的三明治被两人干完,只留下一片狼藉的空箱子。

    路明非咬着可乐吸管,望着空荡荡的纸箱,芬格尔也没说话,扯下一张抽纸擦了擦嘴。

    “老唐把他的银行卡交给我了。”良久,路明非开口说,“密码是912323,他亲口告诉我的,里面存着10632.32美金,大概是他的全部积蓄了。”

    “...”芬格尔默默拿起可乐。

    “大概是留给我们的饭钱吧,他说过要请我们去芝加哥的高级餐厅吃意大利面条,撒黑松露和鱼子酱的那种。”路明非语气低落。

    关于那张银行卡的事情,他是第一次给别人说。

    “他是龙王诺顿。”芬格尔看着自己微微颤抖的右手食指,“‘老唐’不过是诺顿衍生出来的副人格,短短二十年的人生怎么可能和龙王近乎无穷无尽的记忆对抗?”

    “可我分不清楚,谁是老唐,谁又是诺顿。”路明非说:“我们明明亲眼见过他,和他一起打牌,和他一起开语音,你忘了吗?你打牌输了231块给他,还没钱付,只能写欠条粘在脸上抵债,去个31块的零头。”

    “路明非,最好不要对龙类有什么同情的想法。”芬格尔摇摇头,“它是和我们完全不同的生物,用人类的道德标准去规范它们是不合适的。”

    “那些家伙都是以力量至上的牲畜,野性和兽欲充斥着它们的灵魂,在它们的世界,只有臣服或者死亡,只有杀戮和鲜血。”

    “就像是人与猫,在人类这里,同一个母亲生下的孩子如果结婚相爱,那就是乱lun,可在猫那里就是很正常的事情,人类会好好照顾自己的孩子,可母猫甚至会在生育后吃下自己孩子的胚胎为自己补充营养,并且这不是个例,是很常见的事,如果用人类的标准去评判一只吃自己孩子的母猫,你觉得这合适吗?”

    “龙类和人类的差距,比人类和猫的差距还要大的多,它们有它们自己的道德标准,有它们自己的一套规则,而这套规则,与人类世界是不相容的,与人类所认知的法律是完全相悖的。”

    “要么,它们和人类分开,独自生活在另一个世界,以它们的规制去生活,要么像是小猫那样被人类驯服,无法反抗,否则两者同时存于一个共有的空间,必然会有一方会受到侵犯。”

    “过去龙类主宰世界的时候,人类是比小猫的地位还要下贱的生物,我们的祖先不知道经历多少抗争,流了多少血才让人类站起来,那个黑暗的时代里,无数人死在屠龙这条路上,才有了今天我们能在校园里度过的青春。”芬格尔接着说:“人与人之间都充满着矛盾,人与龙就更加不可理解。”

    路明非低头沉默着,没有回应。

    “‘诺顿’苏醒之前的人格,其实并不能算是一条龙,而是一个人。因为他按人类的思维思考,但当他苏醒后,他就从一个人变成了一条龙,。”芬格尔接着说:“那时他就不再是‘老唐’了,你做的没错,杀了诺顿,是正确的事情,因为在诺顿苏醒的时候,‘老唐’就被诺顿杀死了。”

    “可我没杀他。”路明非抬起头与芬格尔对视:“他是自杀的,用自己的骨刺,捅穿自己的心脏。”

    “不要再骗自己了。”芬格尔冷冷地说,“他是龙王,是我们的敌人。”

    路明非第一次从那双瞳孔里看到恨意,仿佛一支枯死的玫瑰,带着刺,让人悲哀。

    路明非再一次发觉了,其实从来不曾有人能和另一个人真正地感同身受。

    他和芬格尔不过认识两个星期,他不知道芬格尔的过去,不知道这位留学四年降到“f”级的师兄为何要藏起来躲在角落。

    一千个人的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个人看到的都是不一样的。

    “时间也不早了,你早点休息吧。”路明非叹了口气,站起身,“过几天我再来看你吧,还有什么想吃的吗,我来的时候给你带一份。”

    “帮我带份意大利面吧。”芬格尔说。

    “嗯。”路明非点点头,转身离开。

    芬格尔看着他的背影消失,直到门关上的声音传来。

    他凝视着青灰色的铁门,许久之后,悠长地叹息。

    躺在纯白的病床上,他伸出右手,手心朝上,笼罩住白色的灯。

    灯光下,五指的轮廓清晰可见,可食指却在颤抖,紧握住右拳,再次张开,一秒过后,食指再一次不受控制地抖动起来。

    他坐起身,眯左眼,左手在前,右手在后,像是虚握着一把不存在的狙击枪。

    食指做出扣动扳机的动作,还没做完,他就垂下双手,打开抽屉柜,取出一颗圆形糖果,剥开白色糖纸,放到嘴中咀嚼,再次躺在床板上,望着苍白的灯泡。

    “eva,值得吗?”芬格尔轻声问。

    枕头旁的手机震动,亮起来,像是心电图波一样的图案出现在屏幕上。

    一个平淡的女声从屏幕中传出,波动图随着声音震动,“后悔了么?为了击杀龙王,付出这么惨重的代价。”

    “不过是在床上躺上两个星期而已,有什么后悔的。”

    “生命是需要珍惜的宝物,虽然我只是一段人格程序,但还是希望能在剩余的时间里多看你一会儿。”

    “我还没亲手杀死‘太子’,怎么会这么轻易死去,但或许我是有些累了,需要好好休息一阵子。”

    “这是正常反应,你的血糖今日的监测结果依旧很低,很容易感到疲倦,浑身无力,注意补充营养,血液中的糖分和‘灵’还在持续性地‘湮灭’中,倍率只下降了0.3。”

    “没办法,这就是代价,eva,帮我关一下灯,我想睡觉了。”

    “在睡觉之前,需要为你补充足够一整晚的营养液,我会通知护士前来换专用输液包。”

    “去吧,我先睡了,让护士动作轻一点,不要吵醒我。”他合上双眼,呼吸微弱,头陷入枕头里。

    与此同时,房间里的灯光熄灭,一切归于黑暗,手机屏幕的光熄灭,彻底安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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