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下午,季晏城真的买来了贝斯,不敢买特别贵的,怕她不敢玩,昂贵的自然怕弄坏,"喏,给你。"
季晏城帅气的一只手拿着贝斯,程松松正在看金融书,突然眼前出现了熟悉的乐器,手里的书本都不知觉的摔掉在地上了。
"我不是叫你不用买嘛。"程松松心口不一,心里可是很想要的,毕竟这是她喜欢的事情,嘴上却说着不要不要。
被季晏城硬塞到她手上,程松松兴奋的将它摸了一个遍,真的很久没有碰了呢,还是那么熟悉的手感。
"我买给你,就是让你是用来摸,用来看的?赶紧给我演奏一曲。"季晏城坐在她对面的沙发上。
程松松吐吐舌头,道,"我很久没碰了,不好听别嫌弃。"说着,她就献丑了。
这旋律,这调调,令季晏城很是称心如意,他也曾经学过乐器,她这种程度,还勉强可以过关,这是蒙着良心说的话。
直到最后一个音结束,程松松稍有骄傲,"怎么样,还不错吧。"等待着他的优质评价呢,努力撑大眼睛,满怀期待。
"嗯,还不错。"季晏城轻轻睁开双眼,不夸张说着,说太好怕她骄傲。
程松松给他一个白眼,季晏城又游说着,"你喜欢哪位贝斯手?"他就有一位,特别崇拜那种——齐柏林飞艇贝斯手约翰·保罗·琼斯。
没想到,她也是,居然有这么巧的事情,共同的崇拜者,注定了,是最适合的人。
他们有了共同兴趣,程松松就好像打开了话闸子,络绎不绝的说着,季晏城对她也是,两人有说有笑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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