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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相处的过程中苏雨晨对于唐升也慢慢有了些意见,她发现唐升这家伙有些太懒了,每天除了去厨房做一两个小时的菜肴后其他的时间几乎都躺在那躺椅上,别说是人类了,就是国宝团子大熊猫也不可能懒到这种程度吧?

    在苏雨晨的观察中唐升比最懒的动物还要懒惰,她没见过唐升洗过澡,作为一个厨师每天保持身体整洁,头发干净,手脚洁净不是基本的素质么?而且天气这么热,怎么可能不流汗?甚至于唐升从海里后身上恐怕会沾染一些海水吧?为什么就从来没有洗过澡?苏雨晨有的时候靠近唐升的时候都是撇着头的,很怕闻到唐升身上的味道。

    有的时候就是如此,当你对一个人有了一些主观的念头后很多优点或者缺点就会被主观意识无限放大,所以唐升那身上懒散的气质以及一些小毛病在苏雨晨看来就是大问题了,现在已经上升到基本上不和唐升对话的程度了,很多时候苏雨晨甚至直接在微信中问唐升一些问题,主要还是这养殖场和餐厅装修的事情。

    唐升也乐得如此,没人打扰他发呆最好了,看到养殖场一天变一个样唐升也是很高兴的,以前唐升就听过那种话语,当你有了钱后什么事情就都会变得很简单,因为钱可以直接雇佣到最专业的人士帮你搞定所有的事情,以前是真的没什么钱,现在嘛,不缺钱了,很多事情也就变得简单了。

    为什么人们天天都在追逐金钱?因为在世界上用钱无法解决的事情真的不多,买车的时候不知道买什么牌子的车好?只要你有钱这绝对是小问题,买手机电脑也不懂行?有钱的话一句话就可以用上最好的,没有男(女)朋友?当你展现出足够的财力时对于不离不弃的男(女)朋友就会出现了。

    金钱给人们带来的便利真的是无法想象的,尤其是现代化的今天,以前出门旅游的时候还需要携带大包小包的东西,现在如果你有钱的话只要拿着一台手机就什么都不用携带了,什么东西都可以当地直接购买,去爬山的时候甚至可以直接花大价钱坐轿子让人把你抬上山,只要你舍得花钱你就可以过得比皇帝还要舒服一百倍。

    说实话现在苏雨晨是真的有点讨厌唐升了,对于懒到这种程度的男人苏雨晨根本不想忍受,可为什么还在隐忍着?很简单,在这里唐升提供了足够的金钱给苏雨晨‘挥霍’,苏雨晨大权独揽不说还可以为以后的事业搭建一个极高的跳板,所以她才舍不得这次宝贵的机会呢。

    唐升自然也感受到了苏雨晨那不太友好的态度,不过他根本不在乎,或者说唐升根本就没有走脑子去想一下为什么苏雨晨讨厌自己,是真的懒得想,女人有的时候就是很麻烦。

    “汪汪,呜呜~~~”,唐升正想到后院太阳伞下继续躺尸休息时一阵又是狗叫又像狼嚎的声音让唐升扭过了头去,叶素素刚才就跑去和苏雨晨说话聊天了,哪怕在背后叶素素不太喜欢苏雨晨这样强势的女人,可是相处的时候依旧像个好闺蜜一样,和苏雨晨聊得很开心,两个人有的时候还会去逛街吃饭,女人之间的闺蜜感情是真的太复杂了。

    看着眼前的两只动物唐升也有些懵了,二傻子唐升自然是太熟悉了,可是二傻子身边的这一只是什么鬼?二傻子是一只哈士奇不错,如果是不懂行的人看到二傻子和身边的这只动物后一定会认为这是一对哈士奇,可是唐升却不是一般人,哈士奇和真正的雪狼还是分得清的。

    你一只哈士奇要是寂寞了出去勾引来另一只哈士奇我不奇怪,毕竟哈士奇这种撒手就没的古怪物种莫名其妙的出现一只说得过去,二傻子不就是这样来的嘛,可这是雪狼啊,可不是哈士奇,雪狼一般只生活在十分偏远地区的高山区域,整个华夏雪狼的数量也只有七千多只,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别说在都市旁边了,你就是在春城方圆几千公里的区域也找不到。

    不,还有一个地方可以找到,那就是动物园了,春城有三家动物园,还真有雪狼这种动物,不过动物园又怎么可能把雪狼放出来?这玩意买一只是很昂贵的,再如何松懈也不可能把雪狼放出来的,雪狼一般都是比较凶悍的,不怕咬了人么?那样动物园也要负很大责任的。

    “他是哪里来的?”唐升惊愕了足足三分钟后指着那只雪狼有些发懵的问二傻子。

    “嗷呜嗷呜~~”,结果二傻子对着唐升就是一顿乱嚎,唐升翻了个白眼,你嚎啥呢?

    “说人话!”唐升直接吼了二傻子一嗓子,觉得这只傻狗越来越不靠谱了,结果唐升这一吓唬那只雪狼却是后退了半步,身体微微下蹲,嘴里也露出了一排尖锐的牙齿,一看就是进入了凶悍的攻击模式,“嘿,小样儿,你还想扎刺儿啊?”唐升可是气的不轻,一只雪狼竟然敢在自己面前挑衅。

    “嗷呜嗷呜~~~”,二傻子急忙开始打圆场了,跑到了中间开始左右乱嚎一气,唐升反正没听懂,不过那只雪狼却是听懂了,收起了攻击的模式,但依旧十分谨慎的看着唐升,那防备的样子让唐升很不舒服。

    而二傻子却是直接用自己的爪子戴上了一个特殊的指套,然后叼着自己的手机跑了过来,之后在手机上开始打字了。

    是的,你没看错,二傻子就是在手机上微信上在打字和唐升进行交流着,之前二傻子的智商已经十分逆天了,相当于一个七八岁孩子的智商了,唐升也是觉得稀奇,没有想到这二傻子喝了不少的生命之水,曾经还喝过一次自己的血液后,虽然喝的不多,但效果也非常强悍了。

    陈诗诗喝了自己的血液不就是完全治愈了绝症嘛,还进化了身体和大脑,现在变成了一个超级天才被军方带走了,这二傻子也喝过自己的血液,他的狗脑子同样得到了进化,进化的哪怕不多但也很吓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