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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男 与 女(一)

    唰唰唰……

    森林上空,一阵春风吹过,大橡树上那两根被割断的草绳在轻轻摆动。

    深棕色的发梢被风吹起,露出脖子上不断冒血的狰狞伤口。

    安德斯满脸抓痕,右眼紧闭,鼻血又流了出来。

    他喘息着从腰包的外夹层掏出一叠绷带,轻轻印在脖子的伤口上。

    “嘶……”

    他的脚下,小狼嘴猿一动不动地趴在那里。

    扔掉被血浸湿的绷带,从腰包里再取出一叠,打开来。

    又拿出一个装着大半瓶浅蓝色药膏的小玻璃瓶,咬掉木塞,将浅蓝色的药膏一坨坨的抖出来倒在绷带上,均匀抹开,再将绷带一圈圈地缠在脖子上。

    “唔……好凉……”他闭上眼睛享受了片刻,突然睁开眼睛,“先离开这个鬼地方,要是再钻出几头狼嘴猿就不好玩了。”

    他心有余悸地提起地上的双肩大背包,头也不回的钻入茂密的树林。

    “安德斯两天前就是从哈姆斯堡出来的,那里不算大,要找安娜应该不难。

    复盘一下整个事件:为了给怀孕的妻子安娜猎鹿,亨利和他的父亲带着弓箭来到森林里,不幸遇到了狼嘴猿,他的父亲被狼嘴猿用木矛捅穿腹部,两人的弓箭被抢走,他们身上应该还有短刀匕首之类的武器,但是未见狼嘴猿使用,原因不明。

    狼嘴猿想祭祀邪神,就将他们抓住并吊在大橡树上。

    再之后就是在附近采药的安德斯过去救人,亨利的父亲身体虚弱早已死去,只是不知道当时的亨利是死是活,或许安德斯本人能够保住亨利。

    如果是这样,那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亨利会求安德斯护送他带着父亲的尸体返回哈姆斯堡,安德斯会答应的,反正他也是要拿狼嘴猿的脑袋去永烈之炎的神殿里换赏金的。

    如果没有保住亨利,当时的安德斯也和我一样没有切下狼嘴猿的脑袋就跑路的话……

    安德斯还是会回哈姆斯堡,一来草药采得差不多了;二来森林里连续出现狼嘴猿,已经变得不再安全。

    结论:无论亨利是死是活,安德斯都会返回哈姆斯堡,看来这个事件的后续发展就在哈姆斯堡里,而我现在的线索就是亨利的妻子安娜。

    从这里回去要走半天,根据安德斯的经验现在大概是下午两、三点钟,走到哈姆斯堡肯定宵禁了,要等到明天早上才能进城,我记得哈姆斯堡外有一家旅店,可以在那里吃饭过夜。”

    安德斯在森林里默默地走了半个多小时后,心想一直走路有点无趣啊。

    想到这里他心中一动,退出《异变法则》!

    ……

    背着大背包的安德斯瞬间回到了被时间禁锢的大漩涡上方,他对悬浮在面前的无头女道:“小白,真实模式下有没有直接传送到目的地之类的心灵感应?”

    “没有(安德斯一脸失望,双肩塌了下来。),不过在不触发任何事件的条件下,有可以加速重复性的日常动作六十倍时间的心灵感应。

    开启是‘时间加速流逝’;

    关闭是‘时间正常流逝’。”

    安德斯兴奋道:“还真有啊!时间加速流逝……时间正常流逝……记住了。

    我只是根据这游戏公司的尿性来猜测的,像赶路这种既浪费时间又无比枯燥的过程他们应该会为玩家妥善解决,哈哈,果然没让老夫失望!对了,有时间加速的话,有没有时间减速啊?”

    无头女左手竖起食指和中指道:“菜鸡模式里有。”

    “呃……我回游戏了。”

    ……

    安德斯回到被定格的寂静森林里,两秒钟后,森林“活”了过来。

    “在不触发任何事件的条件下赶路时可以加速时间六十倍!这样既节约了时间,又不用担心错过事件,好设计!时间加速流逝。”

    两秒钟后。

    安德斯依然站在原地,周围没有任何变化。

    “为什么没用?”他双手交叉抱在胸前,仰头想道,“不触发任何事件……重复性的日常动作……要先做动作才能开启吗?”

    他朝着记忆中哈姆斯堡的方向走去,然后在心中默念:“时间加速流逝!”

    周围的景物高速地向他身后闪去,所有的声音的消失了,安静得可怕。

    自己的身体也在高速地行动:走路、转弯、下坡、给脸上涂药膏、换绷带、对着灌木嘘嘘……

    “时间加速六十倍,也就是本来走路要花一个小时,在玩家的感官中只过了一分钟,这撒尿的动作一闪而过,还好我的注意力集中。

    加速的时候玩家就失去了对角色的影响和控制,角色将会按照自己的习惯行事,比如安德斯嘘嘘的姿势就和我的完全不同……

    咦,在河边升了火,脱鞋挽裤干嘛?

    哦,下水捕鱼。

    怎么不去旅馆吃啊?

    哦,在他的记忆里一般这种路边旅馆提供的食物都巨难吃,还不如省下钱来自己做……

    哇,他用长剑刺中了一条三十多厘米长的白鳍青鲈,高手啊!

    开肠破肚、清除内脏,等等,他居然不刮鳞?

    时间正常流逝!”

    安德斯蹲下来,重新将手里的白鳍青鲈放在大鹅卵石上。

    用短刀背仔细刮去鱼鳞,洗净后把鱼切成三段。

    回到不远处的篝火旁,用鹅卵石围着篝火砌了一个小灶。

    将盛了大半锅河水的铁锅放到灶上烧。

    脚丫子在裤子上蹭干水后,穿上皮靴,将三条皮带扎紧。

    在附近翻找了一圈,摘了些薄荷叶回来,洗净后撒在鱼肉上。

    锅里的水咕噜咕噜地沸腾起来,安德斯将鱼肉贴着锅边滑入沸水里。

    他坐在灶旁的大石头上,望着天边绚烂的晚霞出神。

    右前方的树林里传来马儿的响鼻声,穿着永炎殿祭司制式长袍的两女一男各牵着一匹高大神俊的马儿从树林里走下河滩。

    为首的女子身材高挑,凹凸有致,身上的红色长袍在胸腹的位置上绣着金色的永烈之炎圣徽(一个正三角形外接一个圆圈,三团火焰分别遮住了三个角和部分圆圈),头戴与长袍一体的红色大兜帽,脸蒙红巾。

    右肩上背着用黑布包裹的长条状物体,腰系黑色皮带,右腰上挂着一个黑色的翻盖皮包,左腰上有一把黑鞘军刀,长袍中间开叉,下摆盖住膝盖,里面穿着黑色长裤,脚踏黑色长靴。

    永炎殿是永烈之炎的武装机构,当他们无暇处理异变野兽时,贵族们才会开出悬赏雇佣赏金猎人。

    赏金猎人属于半官方职业,要求统一着装,在塞格维德,赏金猎人的装扮就是借鉴永炎祭司的。

    她身后的两个人衣服的形制与她相同,只是颜色由红色换成了灰色。

    红袍是正式祭司,灰袍是见习祭司。

    其中的灰袍男子没有蒙面,身上的装备和红袍女子一模一样。

    另一个灰袍女子脸蒙灰巾,身上只在腰间别了一把匕首。

    三人径直走到离安德斯十几米远的河边让马儿喝水。

    安德斯不再理会,从左手边的大背包里取出装着细盐的小玻璃瓶和木勺木碗,将细盐倒在木勺里,再把木勺伸进翻滚的鱼汤里轻轻搅拌。

    这时,三人中的灰袍男子走了过来,他的身高接近一米七,身材偏瘦,兜帽的帽檐低垂,逆光下看不清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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