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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一十六章 舌尖上的DNA检验

    “来,请拿好。”

    “请拿好。”

    “请拿好。”

    格雷特拿着一只试管架,给列队站立的每位血族,挨个分发装了5l生理盐水的试管。赛贝什先生皱眉道:

    “诺德马克法师,您也太不优雅了,居然用试管让我们品尝血液!——至少也应该用高脚杯呀!”

    “是啊是啊!”

    被他拉来的同伴们一起点头。

    赛贝什先生虽然只是个子爵,在代表团里的号召力还不错,一口气拉来了四个朋友。这会儿,五位衣着花里胡哨的血族贵公子,就一人拿着一支试管,同声抱怨。

    格雷特:“……”

    搞清楚,我是来请你们帮忙参与研发,不是来请你们开宴会。什么高脚杯,实验室里用高脚杯?

    随便哪位老师看到了,都会抄起扫帚把你赶出去!

    但是很显然,这样对客人说话,外交礼仪一定崩盘。好在格雷特反应快,不慌不忙,立刻微笑:

    “先生们,用实验器材品尝研究对象,才是研究者的浪漫。诸位有兴趣的话,我先用老师实验室里的最新成果,为大家做一份甜点?保证是诸位从未吃过的味道——”

    牛奶。

    奶油。

    砂糖。

    蛋黄。

    可可粉。

    在低温实验室——就是那位把液氮喝下去的麦克同学的实验室——里面顺来的液氮当中,用魔法混合,搅拌……

    液氮巧克力冰淇淋,细腻柔滑,香甜美味。

    五位血族,人手一只洗干净的烧杯,吃得啧啧称奇,赞不绝口。

    “烧杯是实验室里的,搅拌器是实验室里的,液氮也是实验室里的。”

    格雷特也捧着一只烧杯,用小银勺细细地挖起一勺。端在手里,直到冰淇淋上的白雾散尽,才送进嘴里,用舌尖轻轻碾了一碾。

    然后,他笑了起来,眼睛弯弯,像一只刚刚偷到油的小老鼠:

    “材料难得。所以,我们只有在做完实验以后,趁着老师不在的时候,偷偷做一点,赶快分掉。嗯,所谓研究者的浪漫,就是这样吧……”

    液氮巧克力冰激凌很好地安抚了血族们。格雷特再端出试管来的时候,虽然还有人哼哼两声,却也不抱怨了。

    格雷特拿着滴管,一个挨一个,在他们的试管里滴入鲜血。一滴,两滴,抽出滴管,下一个。赛贝什子爵又开始抱怨:

    “诺德马克先生,您太吝啬了。每人只有两滴血,舌头上打一个滚,味道就没了啊!”

    “对啊对啊!”血族们跟着开始起哄:

    “诺德马克先生,您是没有备足材料吗?”

    “材料不够的话,您早说啊!我们刚才离开的时候,可以先去【不眠之塔】转一圈!”

    格雷特甩汗。虽然一个是死灵法师,一个是不死生物,但是你们和黑鸦沼泽到底是什么关系啊,说去弄点血就去弄点血?

    “再不然,我们可以去街上转一圈——我相信,只要补偿到位,一定有年轻、美貌、贞洁的淑女,愿意献出鲜血的……”

    不行!格雷特脸色微变。议会接待这些外族客人,有一条规定就是:不准违反尼维斯的法规。

    比如兽人族,不许当街打架、当街杀人;又比如血族,不许在尼维斯“狩猎”!

    自愿的也不行!

    不等他回答,房门已经被敲了两下。然后,一位巧笑嫣然的金发女护士——骷髅套皮——拉着一只漂浮碟,送了满满两架子血样过来。

    每一瓶血样上,都端端正正的贴了标签。

    a型,b型,ab型,o型。

    根据交叉配血实验,主侧、次侧凝集反应的结果,定出的分型。

    琳琅满目,何止一两百瓶。

    格雷特笑盈盈的向漂浮碟一抬手。

    “有那么多血样等待品尝呢……每人一杯,喝到后来,岂不是肚子要鼓出来了?那可不行,还是一滴一滴来吧!”

    几百瓶血样往面前一堆,果然成功的镇住了血族们。他们老老实实,拿起试管,挨个品尝:

    “这是个小女孩。平民。年龄……应该十岁上下。金发。”

    厉害。格雷特看了看第一份血样的标签,是小珍妮的。问题是……光靠尝,您是怎么尝出来的?

    “这个是年轻男子。20岁左右。平民。褐色头发。”

    “这个……老头儿了,不,应该是中老年人,四五十岁。该死,一肚子肥油!”赛贝什子爵身边,另一个年轻血族呸了一声,脸都歪了:

    “诺德马克法师,您欠我一次,您真的欠我一次!这么糟糕的血液,换了平时,我绝对不会碰一碰的!”

    格雷特向他翘起大拇指。血样瓶上的标签显示,这份血样,确实来自某位富商——

    所以高血脂也是正常的。至于有没有痛风,格雷特非常好奇他们能不能尝出高尿酸,但是可惜,标签条上没写。

    血族们端着试管,小口啜饮生理盐水——以及滴进生理盐水里的两滴鲜血,像参加品酒会一样严肃品评。偶尔,还因为某些细节争执不下:

    “这个一定是红发。”

    “不,我觉得应该是褐发……浅褐色,明亮一点,但不可能是红发。”

    “这个十八岁,处女。”

    “不不不,最多十六岁!你被干扰是因为她怀着孩子!怀孕的妇人,血里能尝到胎儿的新鲜味道——”

    “呸,你的爱好真奇怪!居然吸孕妇的血!”

    格雷特不得不拜服。这份血样来自一位济贫院的孕妇,产后大出血,输了将近3000毫升血,侥幸救了过来。当然,采血样的时候,她还没有分娩……

    虽然现代临床研究发现,孕妇怀孕7周左右,就能从血液中分离出胎儿的dna,但是,靠舌头,您是怎么确定的?

    “尝出来的。”

    “当然是尝出来的。”

    血族们异口同声地回答。赛贝什子爵取一杯葡萄酒漱漱口,附赠了一句:

    “喝得多了就知道了。当然,刚刚转化为血族的同胞,年轻,没有经验,也可能搞错……”

    格雷特吸气,吐气,再吸气,再吐气。此时此刻,他对自己寻求血族帮忙的计划,多了几分信心:

    不管血族们是怎么辨认出来的,总之,能尝出年龄,性别,头发颜色,高血脂,连胎儿dna都能辨认——这份精确到dna的功力,应该,能辨别血型吧?

    他“啪啪”地拍拍手掌:

    “好了先生们。接下来,就拜托各位,配合一下我的研究——这些血样,我按类型分为四种,诸位能尝得出它们的区别和共同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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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及求不要问我血族为啥尝得出这些,反正我在别的地方也看到,他们能尝得出金发,美貌,男女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