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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4章 婚期将至

    十二月的八号,是个黄道吉日。

    不论城里乡下,贫富贵贱,不少人都扎堆结婚。

    朱家决定在八号给长子博远大婚,和林家的选择如出一辙。

    离办婚礼还有两天。朱涓涓为了兄长的婚礼忙里忙外,不仅要选丁浣要求好的各种礼品首饰,还要操心糖果和酒水。

    本来是可以交给管家打理,但这位挑剔的准大嫂觉得,让自己的闺蜜兼小姑来办更为放心。凭着朱涓涓的能干持家,还可以节约下来一笔钱。

    朱涓涓筹备了不到半个月,就瘦了一大圈。

    临近婚礼,学校的课也快上完,她刚想喘喘气,又给一个电话催了出门。

    赶到丁浣家一看,原来是嫌弃之前订做的婚纱是绑带式,紧了不好看。

    实际上是她胖了三斤肉,穿不进了,非要拉着朱涓涓去修改。

    她们提着婚纱上了车,一路赶到礼服馆去。

    趁着丁浣忙于和设计师提意见,朱涓涓好奇而期待地逛了起来。

    馆内,一个身材玲珑的美少女引起了众人的注意。

    在落地镜子前,林觅由母亲陪着,随手拿起件真丝的长袖婚纱在试穿。

    她的腰身比起丁浣,足足小了两寸。

    好美!朱涓涓忍不住驻足赞叹。

    她也看出了林觅的稚嫩,胸口处并不算丰满,明显还是个小姑娘。

    丁浣的礼服由于改起来太费事,设计师建议重新选件标准码的现货。

    靠里的那排架子上挂的全是美版,有些尺码偏大,适合丰满一点的女性穿。

    林觅选的是最小号。她穿出的效果很惊艳,客人们纷纷围拢。

    朱涓涓忍不住凑过来,轻声问:小妹妹,你就要结婚了吗?看着还小呢。

    林觅给她说到痛处,低头叹息。

    八号。我十三岁,也不算很小了。

    丁浣听到这声音有点耳熟,好奇转身望。

    不看还好,看到林觅,她要气炸。

    咖啡馆里被泼了啤酒,简直奇耻大辱。

    眼前这小贱人披了婚纱还有模有样。

    她要嫁给他?

    即使秦锋已经决然不吃回头草,丁浣也不甘心让其他女人得到。

    她不声不响地走到林家母女旁边,盯着她们的举动。

    林觅没有心思挑选。她惦记启澜,随手选了试好的那件,让店员打包。

    林太太见女儿连多试一件都不肯,猜出她的心里不好受。

    开心点,后天去华夏酒店,当着客人面可不许哭。

    丁浣一惊:居然撞一起了!不行,不能让她抢了风头!

    既然今天下不了手,就留着后天。

    丁浣和朱涓涓在大学里都主修化学。

    论正经的本领,她不及朱涓涓,但论起制毒,她更厉害。

    归国不到半年,丁浣不仅制造出了一堆类似香水的迷药喷雾,还捣出了不少无色药剂:能让人疯,也能让人皮肤溃烂,甚至变哑巴,聋子

    朱涓涓看着准大嫂的嘴角浮出一丝难以捉摸的笑容,手中的婚纱白森森的。

    如同吹过的冷风,让她打了个寒颤。

    回来路上,朱涓涓开车。

    丁浣轻咳一声,不紧不慢地问:你和店里那个买婚纱的小姑娘认识啊?

    没,就随便聊了两句。

    巧了,上回我就是碰见她和秦锋在一起。

    朱涓涓并不感到伤心,只是大方地笑笑。

    哦,那就祝福他们。

    丁浣讨了个没趣,一心在琢磨怎么赶时间把毒药配出来。

    林觅坐在车里,恍恍惚惚地望街道两旁。

    曾经和少年骑车穿过的地方,熟悉又陌生了。

    启澜,你在哪儿?过得好不好?我真心盼望你能出现在面前,哪怕只看一眼

    路过咖啡厅,她下意识地侧头看。

    一个穿黑色大衣的年轻男人,正拉着一条高大的狼犬。

    秦先生?他又约了人来这里?

    潜意识里,她很信任他,毕竟秦锋待她很真诚,也懂得克制。

    甚至在犯糊涂的时候,她还想过去找秦锋,请他帮忙一起寻找启澜。

    林太太见女儿一路上魂不守舍,急忙催警卫快开。

    秦锋的身影在眼前一晃而过,林觅再次感到了无助和凄凉。

    街上的人影多了。

    咖啡厅门口来了一辆白色福特轿车。

    秦锋勾起嘴角,潇洒一笑,走到车前。

    车里下来一位打扮时尚的妙龄女子,看到他,眉眼间尽是惊喜。

    秦公子,你果然比照片还迷人。

    他摆摆手,过奖了。我就一正常长相。

    她正要去靠近他,秦锋脚边蹲着的狼犬忽然发出不友好的呜呜声。

    这狗我好怕!

    秦锋镇定地弯腰,把狼犬直立起来,乖,贝贝,我们一起进去喝咖啡。

    门口的服务员见状,捂嘴偷笑。

    这是秦锋和林觅分别后,第十次光临,回回来都带狼犬。

    他并没有养大型犬作宠物的爱好。

    带贝贝约会是面对各类媒人的轰炸,想出的极品攻略。

    秦局长和秦太太,为了儿子早点忘掉林觅,在相亲安排上广撒网。

    秦锋每次回家,都发现桌子上冒出一堆莫名其妙的女人照片。

    秦太太借着来房里看他,旁敲侧击地催儿子抓紧。

    秦锋把照片要么烧了,要么撕碎丢掉。

    而最近的一些相亲对象来头太大,父亲明确表态,就算是抗拒,也不可不去。

    为此,父子争吵无数,回回以儿子的失败告终。

    秦锋思来想去,决定剑走偏锋。

    表面上,他爽快同意去和女方约会。

    实际上,他向警察局负责养狼犬的人要了一条两岁的德国黑贝,取名贝贝。

    每次他都精心准备,带上给女方的礼物出门,让父母看着高兴。

    而开车到半路,他会调头去接贝贝,带着一起走。

    贝贝很通人性,特别懂得配合,把一次次见面成功搅黄。

    这次,秦锋照例和一位大官僚的千金见面。

    这位小姐对他很满意,决定爱屋及乌,装着不怕狗,与他一同入座点餐。

    菜一端上来,秦锋用手摸了下贝贝的头,它就心领神会地双爪放到桌子上。

    女方紧张至极,贝贝的舌头血红,爪子很锋利。

    秦锋低头一笑,露出好看的牙齿。

    小姐,介意我带它来吗?

    不介意。

    贝贝是我的好朋友,就算结婚了,我也每天会和它同吃同睡。

    女方的脸色顿时大变。

    同吃还行,同睡就太那个了

    他的音调提高,还好,一张床。它睡中间。

    只听到一声尖叫,女方狼狈逃跑。

    秦锋牵着贝贝,喊女招待结账。一桌食物酒水,丝毫未动。

    相亲对他而言,又费时间又费钱,不过只要能把女方吓跑,管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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