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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章 倒贴猪肉

    陶保见自己单手还弄不过胖妹,登时脖子就粗了一大圈儿,寻思着,爷爷的,太气人了,一只手我都弄不过她,传出去简直笑掉大牙,还好这是在后院,若是在大街上,指不定别人把这件事传为笑柄呢。

    又三十五合,陶保觉得手臂酸得要命,最后把铁枪往地上一甩,道:老子不打啦!

    当即就跑到水缸边上牛饮数口,然后蹲在墙角任由汗水如泉水般往外涌。

    胖妹看着浑身都是肥肉,怎么打起来这么有劲儿呢,就这一会儿功夫,把陶保手臂振得都罩不住了。

    胖妹对自己的胜利也是相当满意,不渴那是假的,她也喝了一大碗水,随即就听到足下有人喊着:人呢?掌柜的呢,买鞋啦!

    陶保挥手示意让胖妹招呼客人,没想到的是,胖妹居然颠颠的去了,这一举让陶保心里变得不那么难受,让他找回一点做为老板的尊严。

    养了这么一个员工,说不得,打不过,还硬是拿她没办法,陶保觉得唯一的办法就是把武艺练好,到时候一定要让胖妹跪在地上唱征服。

    买鞋的人接二连三的来了一波,二人也算是配合着忙了好一会儿,居然还有人问他们何时成亲,到时候好来喝喜酒。

    二人听到这话,都用嫌弃的眼神看对方一眼,然后就异口同声的说这辈子不可能,问的人莞尔一笑,转身走了。

    晚饭是胖妹亲自下的厨,不论如何,胖妹的潜意识里,还是认为自己有些理亏的,毕竟骑了别人的马,没提前说一声,到哪里都是说不过去的,好在是她回来的时候,已经买了些肉,当然不一定在老张那里买。

    毕竟在古代的屠夫,可不止老张一个,所以肉铺更不止老张一家,只不过老张比较有名罢了,但无论在哪里买的肉,都是没有注水,没有伺料,安全纯正的,那味道吃起来,当然就是相当的香了。

    天快黑的时候,发财来了,带来了刘备的一封信,上面问陶保什么时候回去。

    陶保只写了一句话:玄德兄可自行安排,近日足下较忙。

    写好之后就放在了发财心前的小袋子里,然后陶保另外写了一句话,让发财用嘴衔着去找老张。

    老张还剩些肉没卖完,灯已经掌了起来,二人还在守着摊子,期望有人把肉买走,没想到却看到了发财,老张看也没看就大叫道:发财老弟,你这家伙找错地方了,陶保那家伙在这条街最后一个铺位,往前走吧,去去去。。。。。。

    发财原地转了一圈儿,然后就蹭了下关羽的腿,关羽这才看到它嘴里有东西,于是取出来一看,马上就递给了老张。

    老张看完之后,直挠头,喃喃道:哎,你小子可真会做人呀,也罢,谁叫咱们是兄弟呢,你的狗也就是我的狗,之前我还一直想炖狗肉吃呢,现在好了,狗肉算是吃不上了,我还得倒贴猪肉。

    说罢,老张把一块儿带肉的猪大骨,用纸包好,放在了发财前面的袋子里,发财围着老张转了一圈儿,又蹭了蹭他的腿,表示过感谢之后就开始往家跑了。

    天已经黑透了,不过没关系,发财这个信兵一定会安全的返回家的,它在这条路来回走的次数,比陶保吃的盐都多。

    发财有一个中途歇息喝水的地方,实在累了,它可以休息到第二天才出发,这条汪可是很聪明的。

    发财赶回家的时候,刘备还在看着兵书,刘备取下发财脖间的信后,便把骨头赏给了它,然后它就屁颠屁颠的到屋外享受自己的美餐了。

    刘备看完信后,不由得愣了好一会儿,似乎明白陶保是什么意思了。

    陶保想把这里的事情全部交给刘备负责,这也是刘备能够理解的,这样刘备就可以放开的展示自己的管理才能了。

    一天之计在于晨,一年之计在于春。

    清晨总是让人神清气爽,万物沉寂一夜,慢慢开始活动了,陶保此刻已经跟着胖妹练完了枪法。

    其实每天陶保都会有一种错觉,那就是练武的时候,觉得自己是条龙,到真正和胖妹对打的时候,他才发现自己原来是条虫。

    招式看来都是十分简单的,这是因为练的时候都是一招一招练的,很慢很慢,什么事情一旦慢下来,静下来的时候,就变得不那么难了。

    陶保是完全不能和胖妹比的,人家八岁的时候就开始练了,这么多年很少间断,而他是刚开始练的,无论是底子还是身体的素质,都是赶不上人家的。

    现在若让陶保下个腰,估计腰能断了,让他翻个跟头,估计头得摔个大包,但是没关系,只要手还能动,胳膊还能甩,他就可以练枪,这些东西是可以练出来的,速度,招式,灵活度,都是有希望超越胖妹的,只不过是时间问题,陶保有着极大的信心后来居上,他这辈子的梦想就是让胖妹跪在地上唱征服。

    早餐也是胖妹做的,虽然之前胖妹也做过无数次的早餐,但陶保觉得今天的特别香,因为胖妹居然态度有些温和了。

    自从昨天二人吵了一架,又打了一架之后,胖妹似乎就温柔了许多,其实女人有时候也是像弹簧的,你弱她就强,你强她就弱,胖妹之所以脾气暴躁,是因为她多年处在和祖父母生活在一起的状态。

    由于方圆几里都知道她的事,多多少少都会说她是扫把星,所以她长期处在自闭的状态,除了练练枪逛逛街之外,再没有什么事情可做,而她这次骑马失踪,其实就是去找她一个远房亲戚去了。

    陶保不知道她跟别人诉苦,整整哭了一个早上,回来后还得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年轻人的世界,哪有容易二字,都是默默的把眼泪藏起来,然后抬头挺胸的迈步前行。

    吃过早饭后,就来了一位客人。

    这是一位很特别的客人,骑着高头大马,马全身是黄色的,只有四蹄踏白,这样看来,有点儿像陶保的飞云马,只不过上部分的颜色不同。

    来的这个人,跳下马之后,陶保几乎是瞪大了眼睛,因为这个人长得很丑,黑胖黑胖的,但是一双眼睛却如鹰一般锐利,陶保知道,这个人虽然长相不好,但智商绝对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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