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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一章 再也回不来了

    小孩子是很聪明又有灵性的,能敏锐的察觉到谁比较温和宽容,何况是血脉相连又耳根子软的父亲。

    所以即使只亲密相处了一个月,就像牛皮糖一样粘着了,倒是让一直照顾小雪的赵母有些红眼,还趁着吃饭时调笑了几句。

    只是她没想到自家女婿是个经不起玩笑的,当夜哄着小雪睡下后,悄悄拉了拉赵鸳鸳的衣角,引来她的注意后立马收了手,慢吞吞问她,能不能把小雪送回娘那里去,如此一来,他也不必每夜来这里。

    “你这是什么意思?你就这么不愿意和我在一起?”

    本来已经能慢吞吞吐字的宫祉修被她皱眉厉声这么一问,又开始结结巴巴,“我”了半天才点了点头“我……还是,回去。”

    “不,你别怕,我不是想要凶你,我是太急了。这我这里不好吗?我感觉你这好像也挺高兴的,是我做了什么,让你。”

    “没,没,小姐,求您了,让我,回去。”

    接下来无论她如何劝,他都执意要走,死活不肯留下,甚至连赵鸳鸳拿出绝招,轻轻摇他的手臂和他撒娇,他也只是愣了下就拨开了她的手,清清楚楚说了句“够了”。

    宫祉修就这么回去了,连个再见都没和她说,而她甚至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事情。

    明明白天还吃了她喂的橘子,还少见的红了脸,她以为事情在向好的方面发展,怎么突然就翻脸不认人,连小雪也留不住他了。

    说起来,她从小到大都不怎么招人喜欢,村里那些小子她看不上,其实人家也同样看不上她,说她见人头都抬到天上去了,嘴里也跟长了毒刺一样,说的话刻薄又扎人。

    唯独喜欢个人,还是她自个儿黏上去的,不过前世那人亲口对她讲了。

    他从来没有喜欢过她这个刻薄又狠毒的女人,小时候说话把夫子气得犯病,长大后更是为了爱而不得的心上心不惜那样伤害自己的丈夫,即使他就是那个她没得到的心上人。

    他也只觉得她是个好骗的蠢女人,更是个可怕至极的女人。

    “事到如今,你还不明白?我那都是骗你的,骗你叫那结巴给我顶罪,骗你我对你余情未了。谁会喜欢你这样的毒妇,你除了这张脸还有点儿看头,又还有什么?”

    算了,就这样吧。

    她心里也累的很,所以眼睁睁看着宫祉修走了出去,甚至没再出声挽留。

    不可以的,就算再怎么恶毒的人,也没有强迫别人喜欢自己的理由,何况她是一个毫无吸引人的优良品质的毒妇呢。

    她躺在床上,一直到半夜也没睡着,最后从柜子里翻出块毯子,摸着黑到了院子里,借着月光给那人盖上了,才放心回去了,这一次,她刚躺下没多久就睡着了。

    然而被盖上毯子的人没能睡着,他蜷起了身子,把自己裹在毯子里面。

    如果可以的话,他希望可以和她一辈子都这样好,甚至她可以不必这样好,再坏一点儿也没关系,打他骂他也没有关系。

    他该怎么和她开口呢,说他还不想死,还想要和她一起看着小雪长大成人,熬到年份,到她晓得他的好,愿意真正接纳他。

    他还有很多妄念,远不止这些。

    若他不生那场病烧了脑子,若他也有机会读书,若他生得俊朗健壮,若他可以不必吃这些苦,若他能够不遇上这个人。

    只可惜,种种假设皆不成立,明知道要受许多罪,明知道她的良心坏透了,他还是没能避免将自己送上绝路。

    “哈?为了半袋米就把亲生儿子卖来做苦力?她也太不是东西了吧!”

    “哈哈哈,难怪你不说话,原来是个小结巴,‘小小……小,小姐’,好傻,但姑且不算难听吧。”

    “小结巴,你别哭了,她不来赎你就不来呗,反正你那娘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你以后就在我们家吧。”

    所以啊,老老实实的,一辈子做个家仆不好吗?到底为什么,要生出这种妄念。

    那样张扬肆意又可爱的人,是被他给毁了,如若不是不得不与他这种人成婚,还与他发生了关系,她也不至于过得这样不快乐。

    所以够了,给他的好处已经够多了,无论是要他按手印还是挨板子,或者再也回不来,现在这些就已经足够了。

    再多的话,他可能就舍不得去了。

    女儿和女婿的关系一向紧张,前段时间好不容易有缓和的趋势。

    到昨天又出事儿了,起夜的赵老爹看见女婿重新钻到了牛棚里,第二天赵鸳鸳就把小雪送了回来,说以后还是让小雪和爹娘睡。

    一手促成这桩婚事的赵母愁眉不展,赵老爹也跟着着急,最后两人一合计,决定以祭拜祖父母为由,去永州老家一趟,一来一回至少月余,小雪年纪小,经不得舟车劳顿,故与两个小辈一起留在家里。

    “鸳鸳娇纵任性,许多事情都要你担待,若非有你这样可靠的女婿,我二人如何也放心不下。”在他面前一向严肃的赵老爹难得缓了脸色,对着他叮嘱了几句。

    “行了,就送到这里吧。你若走远了,鸳鸳什么事也做不成,她一个人看不住小雪,怕是会闯祸,”看着点头应是的小女婿,赵母叹了口气:“唉,小清是个好孩子,是我们鸳鸳对不住你。”

    “不,没有,没有的。”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他不想太丢人。

    所以从头到尾除了肢体动作,也就只说了这么一句话。

    有次他去叫她回家吃饭,结结巴巴喊了句“小姐”,被她那些朋友笑了好一阵儿,也把她气得够呛。

    临走时朝他腿肚子上踢了两脚,把正在走路的他踢倒了,又惹来了一阵笑。

    从那以后,他就不爱在人多时说话,能用动作代替的,就绝不开口。

    刚才那句,是他太急了,娘说的那句话,让他有点儿惶恐。

    从小到大,他得到的打骂远远多于夸奖,爹爱喝酒,娘爱打牌,家里的事情就落到了他头上,连小他十岁的弟弟都差不多是他带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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