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到底哪里来的自信,这说得我是越来越怀疑了,真的是往断月峰这边逃了吗?会不会是障眼法。”温景梵越来越没底气。
李云洲笑笑不语,对魏梦岚拱手道“多有打扰,我们就先回去了,请师姐先周旋着,不要打扰到奉月长老。”
魏梦岚微微点头道“放心吧,我有分寸。”
温景梵这厢还没有反应过来,已经被李云洲拉着溜出了五里地,等温景梵反应过来,使劲一甩李云洲的手,“男男授受不亲,能不能放手。”
李云洲一怔,转而大笑道“好,记着了,男男授受不亲,下次注意。”
“我方才问你话,你为何不回答就拉着我跑了。”温景梵有些气愤。
“我怀疑那人和邱行沛有勾结。”李云洲锁眉,“大师姐固然知道其中的详细,但这些话还是不方便拿出来说。”
温景梵不屑,“什么叫勾结,明明就是一伙的。”
李云洲否定道“这话说的不对,勾结是勾结,一伙是一伙,我看那人未必和邱行沛是一伙的,先不说断月峰有多少弟子是近几年才来的,原山弟子想要频繁的和御剑山庄的弟子沟通就是不可能的。”
“而且如果是一伙人的话,邱行沛最大的本事也就只有灭了御剑山庄,不必让他来原山,我要是幕后的人,我直接杀了邱行沛便是,留着他还害怕生出事端。”
“那邱行沛没死的原因是什么?对幕后的人还有用?”温景梵反问。
“金丹修士,就这么杀了,确实有点浪费,留在原山当一个棋子,总有用的上的时候。”沈听白一顿,“不过,上次他以为被你逮住了,原山又没有闹出动静,他八成以为你不知道在温若溪的人是他,要么就是试探你,要么就是杀你灭口,你还是小心些。”
温景梵当即跳脚,“他活腻了吧,自己一个破落修士,敢杀我,当心我爹叫他魂飞魄散。”
“就算他魂飞魄散,你也死了,小心总是没错的。”
温景梵白了他一眼,似乎是想到什么了,有些讽刺的说道“话说回来,你不是来找邱行沛报仇的吗,现在你修为也恢复了,干嘛不直接杀过去,还在这里一个劲的小心为上,小心为上,别是怕死,不敢吧!”
讨厌的小鬼。
李云洲不理会他,径自御剑飞走了。
“等等我啊!”温景梵在后面大喊着追了上去。
正要飞到住处,只见云华峰却是灯火通明,沈听白停止御剑,悬浮在上空,温景梵也跟着停了下来,疑惑道“怎么回事,无念峰什么时候这么热闹了。”
沈听白摇头,“下去看看,也许是出了什么事。”
彼时云华殿内,掌门几位长老紧锁着眉头,神伤的看着大殿中央的一具面目全非的尸体,只见尸体全身呈现出黑紫色,甚至有些落水溺死一样的发胀,衣服干干净净,只是看不出面容,从衣着上看,显然是内门弟子无疑。
有弟子匆匆忙忙的从外面奔了进来,逸风长老便焦急问道,“查出来了吗,这个弟子是谁?”
那弟子便回道“是无念峰的弟子无疑,下面的弟子正在相互确认是谁。”
此时沈听白与温景梵二人正好从门外走来,一进门便被大殿中的尸体吓到了,两人都有些发愣。
“爹,掌门,长老,这是怎么回事?”温景梵惊骇的问道。
“巡夜的弟子在山门外发现的尸体,被魔族所杀,所以尸体呈现出黑紫色,还不清楚究竟是谁。”
“山门外?”温景梵更加震惊,“我们最近没有外派弟子出去吧!”
逸风长老身边的弟子便道“也许是抛尸,想要让原山上下都知道我们有弟子被魔族所杀,所以故意放在山门口。”
逸风长老勃然大怒,“魔族好大的胆子,先是灭了御剑山庄,现在又杀我原山弟子,是想将整个仙门都颠覆了吗?”
殿内一篇寂静,几位到场的长老都锁紧了眉头,剩下的弟子也不敢说话。
过了好一会儿,才有弟子来报,道“回禀掌门,各位长老,下面已经核实了,这是派往青义镇伏妖的内门弟子,名单正在拟定,稍后便呈上来。”
“青义?”掌门惊骇的问道。
众人俱是一惊。
温景梵不清楚青义到底怎么了,侧身附耳对李云洲道“什么意思,青义怎么了,为什么我爹面色还那么难看?”
李云洲悄声道“据我所知,青义有一个不得了的人物,非魔非妖,原是一个天下了不得的剑修,走火入魔发了疯,闹得附近鸡犬不宁,民不聊生,所谓伏妖,应当是指伏这个剑修。”
“鸡犬不宁,民不聊生?”温景梵反问,“那他是杀人了还是放火了,要闹成仙门追杀的状况!”
李云洲伸手示意他再往跟前来一步,温景梵便更凑近了一些,只听见李云洲轻轻说了四个字,“诛仙证道。”
诛仙证道!
你以为这不是一个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大错特错。
仙门百家之中,从古至今,代代都有人才,甚至是天才出现,有的人的修为甚至可以媲美天上的一些小神仙,但是媲美并不是说就等于这些小神仙,仙与人之间,终究是有一层皮的,所以凡间修士,想要成仙,必须要经历飞升雷劫,其目的第一是磨炼心智,第二是为了平衡天道,如果成仙数量持续上涨,天道就会不平衡,为了把这个数量压下来,所以许多修士都不能达到飞升的境界,即使达到了,在飞升雷劫中夭折的修士也不在少数。
所谓诛仙证道,即意味着修为已经达到了一个很高的境界,高到能够跨越仙与人的界限,但是这违背了天道,杀一个不起眼的神仙不是什么大事,但品阶再小,也是神仙,天界就要降下天罚,要么魂飞魄散,要么终身监禁。
可这剑修,不仅没魂飞魄散,连终身监禁都没有,反而活得好好的,还在人间为祸一方百姓,只可谓之稀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