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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基在哥谭和厄贝里斯特会面, 而斯塔克大厦这边,队长一直拉着洛特凯亚说东说西,洛特凯亚提出了好几次离开, 都被不着痕迹的拒绝了。因为已经猜到了队长的用意, 洛特凯亚显得非常配合,后来见队长实在找话题找的有点困难, 洛特凯亚干脆提议他们一起给队友们做点饭。从昨天他就发现了,这群人几乎一直在吃外卖, 而且口味也太单调了些。

    他的午餐得到了所有超英的一致好评。

    “我没想到你还会做这个!”鹰眼用行动证明了他对洛特凯亚手艺的认可:“有人说过类似的话吗?它们简直太棒了。”

    “对!”黄蜂女简直不能更赞同了:“而且饭后甜点也很棒,这个叫……小甜饼?”

    “这是韦恩庄园的管家,阿尔弗雷德的得意之作。”洛特凯亚笑眯眯的道:“如果我有幸邀请你们去韦恩庄园的话,相信我,你们能尝到更好吃的。”

    托尼点点头, 一边咀嚼一边举手道:“我作证。”

    几位超英的眼睛亮了:“哦~!”

    “真可惜巴恩斯中士不在, 是吧, 队长?”娜塔莎优雅的拭了拭手指, 似笑非笑的看着队长道:“对了, 他干什么去了?”

    美国队长一时语塞:“呃……”

    他总觉得娜塔莎好像猜到了点什么,况且她本来就是神盾局特工, 对洛特凯亚的那套说辞很容易被一眼看穿。

    正在队长犹豫的时候,洛特凯亚帮忙打了个圆场:“他好像有自己的事情要去忙,”他温声说道:“不过没关系,我应该会在这里住一阵子,以后有的是机会。”

    鹰眼和黄蜂女举起手臂欢呼:“耶!”

    洛特凯亚觉得他们俩实在太给面子了,简直像是气氛组成员。不过正因如此,大家度过了一个挺美好的中午。酒足饭饱之后又聊了一会,才陆续起身, 去干自己的事情。

    大家散伙后没多久,巴基就从外面赶了回来。

    在这之前队长已经接到巴基的消息,让他不用再看着洛特凯亚。等巴基一回来,队长就立刻拉住他的手,找了个隐蔽的地方:“你确定了吗?”

    巴基反问:“他一直和你在一起吗?”

    队长点了点头。

    巴基泄气似的叹了口气:“那就不是,我猜错了。”

    “这没什么,”队长安慰道:“其实洛特凯亚也是个很好的朋友,很会关心别人,你和他多相处一下就会知道。”

    “我知道,”巴基闷闷不乐的说:“但就是……”

    他停顿了一会,没有把话说下去。

    他们谈话的时候洛特凯亚已经回房间休息了,不过哪怕不听,他也能把巴基和队长的对话猜个大概。令人放松的是,之后洛特凯亚这个身份在巴基面前总算不怕掉马了,而且因为今天厄贝里斯特的一番劝告,接下来巴基应该会把修理和升级手臂的任务都交给他。

    这样等之后托尼打开机械臂,看到内部构造时,也不会因为设计风格就怀疑他,毕竟那可是经他之手整修过的,好几次,是他的风格简直再正常不过了。

    一下子解决了两个惊险的问题,洛特凯亚美滋滋的睡了个午觉,结果等下午起来的时候就被托尼当胸拍了一张便签纸。他捏着那张纸,迟疑的问:“……这是什么?”

    “我需要你去帮我买点东西,这是地址。”托尼挑挑眉,双手抱胸:“反正闲着也是闲着,给自己找点活干怎么样?”

    洛特凯亚奇怪道:“可是你明明可以打电话让他们送过来。”

    “我不要,”托尼不耐烦的抬起下巴,骄纵道:“我就要你去给我买,快点出发,放心吧,晚上我会给你记得订晚饭的。”

    洛特凯亚看了一眼那张单子,不禁咂舌。托尼要的可东西不止一种,而且位置天南海北,分布在纽约的各个区域,要是全部给他买完,那真的要等到晚上才能回来了。

    想到这,洛特凯亚看了托尼一眼,脑子里忽然冒出一个猜测。

    恐怕不是想要他去买东西,是准备做点什么,想支开他吧?

    洛特凯亚思考了一下。鉴于这么多超英都住在这,而且托尼也已经长大了,没有以前那么皮……大概吧,总之,应该不是什么危险活动。

    这么想着,洛特凯亚点一点头,半无奈半纵容的道:“好吧,我现在出发。”

    “ok”眼见洛特凯亚答应,托尼得意的打了个响指:“车库里的车随便你开,都配备了斯塔克工业最新开发的智能系统,喊jar给你开锁就行。”

    “不用,”洛特凯亚把那张单子折起来,放进口袋里:“你忘了我也是开车从哥谭来的了?”

    洛特凯亚是个懒得买车的人,并不喜欢关注这些,平时出行会随便选韦恩庄园的车开走,但之前有一阵子,布鲁斯不知道为什么忽然频繁的送他礼物,包括许多车钥匙,领带夹,还有手表。

    都是布鲁斯亲自挑选的,洛特凯亚会选一两样戴出来。他从房间里找到自己的车钥匙,无意识的摸了摸手腕上的表盘。指针上钢蓝色的宝石与布鲁斯的眼睛极为相似,几乎一模一样,洛特凯亚经常戴着它,保存的非常仔细,几年过去仍看不到一丝划痕。

    他唇角轻轻上扬了一下。

    ……

    正像洛特凯亚猜想的那样,为了买齐那些东西,他在纽约开车转了一下午。为了给托尼多留点时间,他甚至还刻意放慢了一点速度,顺道去给他买了几盒最喜欢那家店的甜甜圈。

    他在路边找了个地方把车停好,来到一个热狗摊前。

    托尼给他的单子上还在旁边标注了“纽约市最好吃的热狗”,并且专门用笔圈了出来,显然对它非常推崇。看起来味道应该不错,洛特凯亚决定给在斯塔克大厦的超英们多买几个。

    然而事情有点不凑巧,他刚好和另一个同样来买热狗的男孩撞到了一起。两个人同时开口,洛特凯亚挑挑眉,男孩意外的看了他一眼,把头低下去,局促的说:“呃,抱歉,先生,我以为您……”他看了一眼洛特凯亚身上的风衣,能肯定这一定非常贵,他真的以为这样的人是不会来吃热狗的:“请您先付钱。”

    “没关系。”洛特凯亚温和的对他笑了一下:“我恐怕我等的时间会比较长,你先来吧。”

    男孩向他道了谢,洛特凯亚微微后退一步,站到他后面。忽然,他注意到男孩抬手递纸币的时候,袖子稍稍滑落下来,露出手臂上的一块淤青。

    洛特凯亚蹙了蹙眉。

    一个热狗很快就做完了,男孩回过身,刚想再次向他道谢,忽然睁大眼睛,抿起嘴唇,不自觉向后退了一小步。

    洛特凯亚似有所感,向身后看去。

    果然,一个五大三粗的男孩正站在他们身后,咧开嘴笑了:“嘿,胆小鬼彼得!”

    他有一头黄色短发,长得挺英俊,身材高大,身上穿着一件蓝白色的棒球服,手里还拿着一根球棍,此刻正大刺刺的搭在肩膀上——哦,天,他简直和电视剧里那些校园霸凌的角色一模一样。

    彼得小声叫了一句:“弗莱士。”

    “我刚刚还说肚子饿,现在晚饭就有了,你真好,彼得。”弗莱士洋洋得意的嘲弄道,一点也不客气的大步走过来。

    洛特凯亚刚好在他的必经路线上,弗莱士十分不耐烦的说:“让开。”

    洛特凯亚挑挑眉:“看起来你的同学好像没有请你吃晚饭的意思?”

    “哈?”弗莱士皱着眉讶异的看了看他。虽然年纪不大,应该和彼得差不多,但是发育的很好,身材壮硕,已经快和洛特凯亚一样高,浑身肌肉看起来充满力量。弗莱士半点都没把这个瘦高男人放在眼里,不耐烦的道:“让开,这没有你的事。”

    彼得也小声道:“没错,先生,这和你没关系。弗莱士是……嗯,是我的朋友。你只要稍稍离远一点就好,这不会耽误你很长时间。”

    洛特凯亚着意看了他的手臂一眼:“真的?”

    意识到自己胳膊上的淤青可能被看到了,彼得局促的抓住自己的袖子:“我真的没……”

    还没等他说完,弗莱士已经等不及了,他叫起来:“我希望你不要多管闲事。”

    洛特凯亚说:“不然呢?”

    “不然?”弗莱士轻蔑的说:“不然我就让你尝尝拳头的厉害。”他搭在肩膀上的棒球棍放了下来,威胁性的在掌心里敲了敲。

    洛特凯亚微微一笑:“要打架吗?好啊。”

    彼得着急道:“不,先生,不要!”他试图拦在他们中间:“我真的没有关系,弗莱士很厉害的,你没必要为了我……”

    洛特凯亚没有回话,看着弗莱士,温和的、友善的微笑了一下。

    然后他高高举起手,向弗莱士身后喊道:“警察先生,这里有个人要殴打我!”

    彼得:“……”

    弗莱士:“……”

    两个人:“???” w ,请牢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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