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顿饭,莫小荷吃多了。
娘李氏做的红烧肉,色香味俱全,加上这个时代无污染,野猪常年在山里跑,肉质紧实,真是比她吃过任何一顿红烧肉都要好。
“小荷,你的病才好,就吃这么多油腻的。”
李氏拾掇碗筷,看到自家闺女正在前院来来回回走个不停,用手揉着小腹,不由得叹息一声。
闺女不是受啥刺激了吧?自从落水后,见到猪肉眼睛都放光。
还是说,不得已嫁给猎户,所以提前适应吃肉的日子?
“娘……”
莫小荷老脸一红,饭桌上的那些肉,爹娘没吃上两块,都夹在她的碗里。
很多年,没有被关爱的她,感受到浓浓的亲情,差点红了眼眶。
在现代,莫小荷并不幸福。
父母一个当官,一个经商,在别人眼里,她是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富二代,官二代。
自打记事开始,父母就忙着自己的事业,常年分离的夫妻感情不好,在外头各自有人,根本想不起来她。
只有物质条件上,她从没缺过什么。
父母不爱她,她没抱怨,至少,父母给了她一个优渥的生活环境,培养她学习学费高昂的绘画。
来到大吴莫家,莫小荷才知道,原来亲人之间的相处模式是这样的。
“娘,我吃多了,所以我来洗碗吧。”
莫小荷不好意思偷懒,都是十四岁的大姑娘了,村里这个年岁的,种地做饭绣花,样样精通。
自己没有做大小姐的命,就不要把所有人都当人奴婢使唤。
前身不屑做这些粗活儿,对李氏的泼辣耿耿于怀,觉得女子应该笑不露齿,说话绵软,这才算是有修养。
“你身子还没好,歇着吧。”
李氏诧异地看了闺女一眼,心里琢磨,这几天暗地里观察,闺女好像懂事了不少。
莫小荷坚持洗碗,去灶间端了热水,又在灶膛里掏出一些草木灰,去碗筷上的油腻。
前身这小身板一看就不干活儿,十指细嫩,手上一点茧子都没有。
莫小荷虽然也不希望自己将来成为一个粗鄙农妇,可也不能坐着,干等着人伺候。
不过是个农家女,就应该有觉悟,眼高手低要不得。
陪着李氏喂鸡后,莫小荷坚持到村里走走,这么久,她觉得应当出去透透气,顺便熟悉下地形。
家里在村中算富裕,主要还是因为莫家村太过闭塞,村民没有别的收入,只能靠那一亩三分地过活儿。
大哥莫怀远在外念书,闲暇时分到街上给人写书信,很让同窗看不起,说他市侩。
大吴士农工商,商人排在末位。
百姓们认为商人逐利,充满铜臭味,即便是有银子,也难逃穿金戴银暴发户气质,没有一点底蕴。
莫小荷走上通往村口的土路,她低下头,踢着脚下的石子儿,心里在盘算。
家里大哥学问好,早晚要到京城科考,这一路上的光是盘缠就不少银子。
同窗之间,茶会诗会避免不了,只要出门,就得用银子。
自家爹爹教书赚点钱也不容易,她是莫家的闺女,就得想法子赚钱,至少把大哥科考的路费赚出来。
大哥以后成亲,最好能在省府或者京都,有一个小院子。
“哎呦哎呦,有一条蛇,咬到了我的胸脯,怎么办,都红了,我会不会死?”
前方,传来娇滴滴的声音,那人似乎刻意捏着嗓子,听得莫小荷直皱眉,鸡皮疙瘩落了一地。
“呜呜,难道你真的要见死不救啊?”
女声再次响起,又刺激了莫小荷一下。
前方有一片林子,正是通往镇上的必经之路。
这会儿正是晚饭时分,村里人家家户户飘来饭菜的香气,小路上并没有什么人。
莫小荷躲在一棵大树后兴致勃勃地偷窥。
林子里就算有蛇,也不会那么巧合的咬到胸口吧?
这个妇人,真够淫荡的。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妇人正是村里的那个有背景的风流寡妇,张翠花。
“你看这里没有人,我不会说出去的,快帮我吸毒吧,再说你出生的时候,也是吃女人的奶长大的!”
寡妇穿了一身嫩嫩的杏黄色衣裙,脸上像是涂抹了二斤白面,惨白惨白的,偏生画了红艳艳的唇。
“恩,恩,好痛好痛,都肿了。”
寡妇捂着白嫩的胸口,向前踉跄了几步,朝着前方的男人飞奔而去。
男人约莫有二十出头,肤色黝黑,一身灰色的麻布衣衫,勾勒出高大壮实的身材,他的五官如沙雕,黑眸深邃,眼角附近一条狭长的疤痕,让他的面容更多了冷硬感,同时也多了成熟男人的魅力。
莫小荷咽咽口水,真巧,这人正是她未来的猎户夫君,那个救命恩人。
“你不会还是个童子**,装什么正经?”
寡妇张翠花扭腰摆臀,又解开胸前的纽扣,让跳动的胸脯露出。
猎户绕过寡妇,没有说话,也没有看她,径直向前走。
张翠花差点骂娘,她就不信了,这年头对她视若无睹的男人还没出生呢!
她三番五次堵着猎户,就是看中他的身材,床上定然体力好,持久。
至于长相,难看就难看,反正关了灯都一样,活儿好才是真的!
今儿一定要拿下,她没耐心再等下去!
这一幕被莫小荷撞到,心里火气是蹭蹭地上涨。
都说古代女子矜持,保守,这寡妇的做派,比现代的女人还豪放!
难道说是声名狼藉,已经破罐子破摔了?
真真是臭不要脸,敢觊觎她这个莫家村第一美人的夫君!
莫小荷想,自己应该火速回家取铁锹和砍刀,是拍死寡妇呢,还是剁了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