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厂长拉着何雨柱走了后,偌大一段路,就只剩下和何雨顺和林小沐两个人。
气氛一时间变得有些微妙。
说实话,之前在图书馆遇到林小沐的时候,何雨顺就只感觉这个女生长得好看,气质温婉,看过去很顺眼。
但是他实在是没有想到,她居然是大领导的女儿。
这真的是万万没有想到。
不过何雨顺也只是有些意外而已,并没有因为林小沐是大领导的女儿就对她有什么其它的感觉。
刚才杨厂长的那些举动,他自然看得出来有一些其它的用意在里面。
肯定是杨厂长看出了点什么,决定把空间和时间都给他们两个年轻人......杨厂长还真是个人精啊。
何雨顺感叹道,但是一时半会也不知道怎么起话题。
站在他身边的林小沐每一步走在地上落脚,心脏就噗通一声跳动一下。
虽然不强烈的,但是却可以让她感受自己对这个叫做何雨顺的年轻男人的好感。
好感这东西,它很神奇的地方就在于你根本不知道是从何而起。
就像是春天一样,只有它来了,它那和煦的微风吹拂你的脸颊了,你才会知道:哦,原来春天已经来了。
现在的林小沐就是处于这个状态。
她不知道自己对于何雨顺的好感是什么时候形成的,但是事实就摆在这里,自己确实对这个男人有着一些好感。
只不过——好感并不等于喜欢,也不等于要谈对象,它可以只是一种欣赏。
具体会变成什么样子,还得看后续的发展。
林小沐觉得何雨顺肯定也是这么想的,所以也就慢慢放松了下来。
就当做是和好朋友的散步不就行了?
林小沐这么想着,便主动开口和何雨顺了解起他大学的事情。
“大学啊?我记得我大学的时候,每天完成学习任务后,就是喜欢打球,或者是看书。打球让我身体得到锻炼,读书让我的精神得到满足。”
“对了,那个时候我还加入了我们学校的诗社,名字叫做繁星。怎么样?好听吧?那个时候也会写诗,只不过都是随便写写,倒是从来没有写过给谁。”
何雨顺向林小沐说着自己的大学往事,记忆似乎一下子就回到了那个时候。
大学里的青葱岁月,快意人生。
回过神来,却发现林小沐在看着自己,眼中满是光亮。
“你还会写诗?那你读过泰戈尔的《飞鸟集》嘛?还有普希金的诗......我在大学的时候,其它同学都喜欢散文、杂文还有随笔,只有我喜欢读诗。因为这个事情,还被她们笑来着呢。”
林小沐说道,眼神期待地看着何雨顺。
何雨顺点点头。
他都看过。
在大学的时候,因为专业是工科的缘故,每天都要进行大量的公式推导和计算,让何雨顺的身心有些疲惫。
就是那个时候,他养成了阅读文学的习惯,这样一来,可以让自己换个方式看世界,能够让身心得到放松。
恰巧,诗集就是其中一种他最喜欢的读物。
“读过。”
何雨顺的问答让林小沐欣喜。
她又一次从何雨顺的身上找到了共鸣。
“你最喜欢哪一句?我最喜欢那句‘世界吻我以痛,我却报之以歌’,我觉得很美......”
“我?我觉得那句‘生如夏花般绚烂,死如秋叶般静美’最美......”
......
任凭杨厂长和何雨柱怎么猜测两人现在在干什么,也猜不到两人居然开始讨论起诗歌。
等到两人收拾完东西走到停车的地方时,林小沐甚至还在和何雨顺谈论着。
“既然你读过这么多诗,那我们看看谁写的诗好,等到下次你再来我家的时候,我们交换着比比看。”
林小沐朝着何雨顺说道,眼神灿烂,宛如春日朝阳。
何雨顺自然答应下来。
别的不说,通过刚才的聊天下来,他发现这个叫做林小沐的女生,是为数不多能够和他进行深入的精神交流的人。
他可以和她谈天说地,从国外的十四行情诗,说道国内李商隐的七言律诗,无所不谈,无所禁忌。
这个时代的太多女人,都只能够被限制在日常的生活当中。
比如秦淮茹,你和她说哪句那局诗多么多么美,那她估计会骂你一句神经病。
但是如果你和她说哪家的米面实惠,那她就会兴致勃勃地和讨论。
当然,这并不是她们本身的错,而是因为家庭的不同,条件的不同。
林小沐出生在这样一个家庭,给了她自由的环境,让她能够得到浪漫的精神成长。
但是秦淮茹却是自始至终都需要考虑一家人的衣食住行,自然没有时间去扩展精神视野。
不过无论如何。
何雨顺对着个年轻的语文老师,已经产生了相当的好感。
“雨顺,上车走了。”
杨厂长喊了一句。
“来了。”
何雨顺应道,同时朝林小沐点了点头,答应了她的要求。
“那就看我们谁写的诗更好了。林小沐同志,下次见。”
“何雨顺同志,下次见!”
林小沐和他道别,看着何雨顺坐上杨厂长的车,扬长而去。
回到家。
大领导看见自己女儿开心的样子,颇为好奇。
“怎么,小何同志和你说什么了?让我们的小沐同志这么兴高采烈的?”
林小沐连忙捂住嘴,说了声没什么,落荒逃回自己的房间。
大领导见了,笑着摇摇头:“这些年轻人啊~”
......
车上。
气氛有些不对劲。
先是杨厂长咳嗽一声,然后何雨柱伸手拢过何雨顺,神秘兮兮地问道:“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何雨顺感觉有些莫名其妙。
“和小沐同志啊!”
何雨柱看他装傻,拍了他肩膀一下。
何雨顺翻了个白眼,决定闭嘴什么话也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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