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飞枫的摔门离开,将这一出“小娇妻被强取豪夺”的剧场版插曲推向了一个小**。
骆熠没有追出去,而是站在两人之间,旁观了一出瞬息万变,一波三折的戏剧。
好一个枫妹妹,有内味了。
他冷嗤,蹲在温可的跟前,“满意了吗?”
温可噎得一瞬,垂眸敛目,避开了他咄咄逼人的眼神,“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手同时绕到侧边,解开了自己婚纱裙的暗扣。
“听不懂?还是在装傻?”骆熠反问,牙槽紧绷,拽着她手臂往上提。
“啊!你干嘛啊!”温可尖叫,双手挣脱着扑腾着,想护在自己的身前。裙摆随着挣扎而不断滑落,她拿出毕生的演技,哭出了面临凌|辱的宁死不屈。
二分委屈八分假意。她感觉自己演得挺好的,就是比较费眼泪。
骆熠平生最讨厌女人哭哭啼啼,偏巧,这温可回回都在他的雷区反复横挑。最气人的是,自己还不能动她,一动铁定会触发泪漫双颊的模式。
今天骆家都出席,尤其是骆老夫人,宁愿撑着抱恙的身体也要参加这一出婚礼喜事,可见重视的程度。骆熠就算平时再混蛋,关键时候,当中的利害关系依旧拎得清。
要是温可顶着一双哭肿的眼睛出现,得,不用说,他自己的脊背一定是被戳破好几个洞。首先,老婆子那一关就过不去,就更不用讲她的娘家人了。
“哭哭哭,整天就知道哭。”骆熠
口吻嫌弃,但也是作出了让步和妥协。
他继续着自己被打断的动作,将温可带进更衣间。只是这一回,他没有扛她起来,而是将人横空抱起,妥妥的一个公主抱。
可惜搭配了一个凶神恶煞的神情,已然没有浪漫可言。
天花板的水晶灯亮白如昼,映耀在温可饱满的苹果肌,尽显娇嫩光泽。但下一秒,男人放她下地,仅用一个俯视的动作就把这一点灯光遮掉。
更衣间的空间本就逼仄。刚才温可和熊姝姝两个女生站在一起时就很难转身,现在换成了骆熠,一个高出温可一个头的一米八几的男人,轻而易举就能把女人逼在角落,动弹不得。
温可的视线,已然暗无天日。头顶是男人紧绷着的下颔轮廓,线条精致,可惜她没心情品赏,而是警告:“离得太近了。”
“你我又不是没有靠近过,怎么,换了场景就不适应了?”骆熠眼皮微压,瞳底的风浪一丈高过一丈,是情绪不佳的征兆。
逼迫感铺天盖地朝温可袭去,压得她不敢戏精上身。
他玩味地问:“我刚才是问,这一出被撞见的戏,温导是否还满意?”
温可:其实并没有。
在温可的设想中,倪飞枫都夺门而出了,骆熠作为她昔日的情人就应该会追出去。再当着一众宴客的面,两人来几个回合的“你听我解释”“我不听!”的琼瑶式对话。
只要把事情闹大,她,这位在婚礼还要被强
取豪夺的小娇妻就可以站在道德的制高点,批斗他!制裁他!放在古代,她还可以在旁嚷着:浸猪笼,淹死他!
可惜,美中不足的是,骆熠竟然没追出去。
如此一来,温可就没法满意,但她又不能直白的说。说出来的话一定是会激起这匹野狼莫名的征服欲。
于是,她选择沉默。回应问题的,只能是无止境的沉默。一双乌瞳水汪汪的,看起来承载了不少惊慌与失措。
在外人看来,他们之间,硬碰硬的实力过分悬殊,女人不敢应话才是正常的反应。骆熠挑了挑眉,霎时对这种逆来顺受的反应索然无味。
真是没趣。他在心里评价道,可能不是装的,这女人是真的怂包。
没兴致听温可的回答,他转身退出了更衣间,又拨了个电话给顾安,单刀直入道:“让嵇小之去找找阿枫。”
“哈!找阿枫干嘛!”顾安这厮正为了躲避上台表演节目,正往休息室赶过来。电话还没讲完,一推门,就凭借本能,察觉到了一丝不同寻常的气氛。
人就站在门口不敢进去走动,他将就着唤了几声,“熠哥!熠哥!”
“鬼吼鬼叫做什么。”骆熠阴沉着脸从更衣室出来,衣衫不整,领带也扯得七零八落。脖颈处,新添上的两三道血丝挠痕已经凝血,赫然显目。
看得出来,当时的战况很是激烈啊。
“啧。”顾安评价了句,“禽兽。”
骆熠声音沉闷:“滚!”
“那不成。”顾安能躲着过来,那可是身负重任。被婚礼司仪一个个捉上台的伴郎团已经黔驴技穷,他们已经没有节目可以替上了。
“新娘子要换衣服什么的,多耽误点时间没事。但你的话,一个大男人,跟一小姑娘似的,在自己的婚礼躲着藏着,这样子怎么行。赶紧跟我走!一大帮人就等着灌你酒呢。”
他说到一半,凑前去,声线霎时压低,朝骆熠挤眉弄眼:“你们这边什么情况啊,怎么突然又扯到阿枫?”
骆熠敷衍:“就你想的那样。”
“哎哟我天。”顾安苦口婆心,“算我求求你,咱们别在今天惹事成吗!缺席那么久,骆奶奶已经在问你情况了。我估计你俩小夫妻要是再没出现的话,这温家人铁定会算你账。”
“这温可怎么着也是骆奶奶相中的媳妇,你就算再不乐意,也得把三年前欠下的婚宴给办了。之后的事情,咱们再做打算。”
到底是同穿一条裤裆长大的兄弟。平日里再怎么损,一旦到了关键时候,心里打的嘴里 说的,依旧是向着他这边。
骆熠心里也清楚当中的利害。其实他一开始就没想缺席,只不过是要温可换条裙子罢了。
“知道了知道了。”他一脸不耐烦,摆摆手,明示顾安带路。
仪容仪表稍微整理一番,就重新回到了人模狗样的状态。
事实也确实如此。
回到婚礼现场,他一扫在温可那里吃瘪的阴霾
,重新回到众人的焦点之下。左手端着高脚杯,无名指的戒指闪烁着耀目吸睛的光芒。
作为全场瞩目的纨绔公子哥儿,他或稳或沉,或痞或野。态度始终玩世不恭,沉浸在这一场浮华之中,游走在全场席桌之间。
杯子一碰,杯中的红酒激荡出汹涌澎湃的弧度。
为了拼酒壮大气势,他双指一解,解开了束缚脖子的衬衣。脖颈处的两三道血痕撞入了其他人的眼。
他不当回事,歪侧着头,舌尖扫一圈后牙槽,活脱脱一副野性难驯的气质。
每个人都看到了他脖颈新添的血痕,大多数人都不敢问。
偶尔有一两个没有眼力的问了一句,他亦没有多大的反应。
有时闭口不谈,有时也会勾了唇,淡淡敷衍道:“猫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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