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咳!车厢内,梓潼时不时的就要咳嗽两声,自从醒来之后,她一直就是如此。
戚风和梓潼之间很少会有交流,似乎说是什么都是多余的,戚风总是能够在最佳的时机中领会梓潼的意思,而梓潼也总是能感应到戚风的心情。这种感觉很玄妙,不过这对少年男女都不清楚,他们之间为何会突然发生变化。
离城不过二十里地,路旁有一座凉亭,正是阴雨时节,路上行人稀疏,即便是偶尔见到一个,也是身披蓑衣急匆匆行走的。然而就在这凉亭外,一人一马正孤零零的站在那里,没有蓑衣,任凭雨打风吹去。
看到那鹅黄色的身影,戚风便知那人就是沙莎。驱马走近凉亭,戚风吆停了两匹马。
门主,有事么?车厢内,梓潼有些虚弱的问道。
有朋友来送行了。戚风道,你也认识。
沙莎定定的看着戚风,她脸上都是雨水,眼睛似乎也是红的,手里拿着马鞭子,两只手都快把马鞭子绞碎了。当戚风走近的时候,她的眼中闪过一丝喜悦,可是当梓潼的声音传来后,那喜悦便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冷若冰霜和高傲,一如既往。
沙小姐。戚风拱手道,没想到在这里也能遇见你。
戚风,你别得意,我是来送我姐妹的。沙莎道,梓潼是我妹妹,我舍不得她一个人出远门,特地来给她送点府里的师傅做的点心。
哦,呵呵。戚风笑了笑,我想她一定会很开心,请吧。戚风闪开身子给沙莎让路,她便昂首挺胸的往前走去,径直绕过戚风,来到了马车跟前。
沙莎姐姐。此刻梓潼也早已掀开门帘下了马车,两个女孩子双手紧紧握在一起,情深意切的样子即便是铁石心肠看了也会感动。
梓潼并非是小家碧玉,也不是寻常软弱的女儿家,可此刻她居然也盈满泪水,握着沙莎的手说不出话来。
路上小心。最终还是沙莎哽咽着先开了腔。
梓潼用力的点点头,这一别不知何年何月再相会,更不知是否有机会再回来,所以此刻她的心里也十分难过。
戚风为了给这两个丫头留点空间,特地走远了一点,大概过了半炷香的功夫,两个人才话别完毕。梓潼和沙莎手牵着手向戚风走来,眼睛都是通红通红的,脸上都湿漉漉的,不知是雨水还是泪水。
一路小心。沙莎终于是对戚风说了一句不那么硬邦邦的话。
嗯!戚风点头。
好好照顾我妹妹,她若少了一根汗毛,回来我就跟你没完!沙莎恢复了本来面目,很是凶狠的威胁道。
呵呵,不会。戚风笑了。
好了沙莎姐姐,你快回去吧,天色晚了,又下雨,梓潼道。
那就这样了,你们你们一路珍重!沙莎咬着嘴唇说道。
会的。戚风和梓潼齐声道。
沙莎身子震了震,她看了看戚风,又看了看梓潼,最终是骑上马头也不回的绝尘而去。而戚风和梓潼也是重新上路。虽然心里很好奇这两个丫头都说了些什么,但是他最终还是忍住了,不该问的不问,这是这么多年来戚风养成的良好习惯。
从明州城到葬心山,沿途要经过大小城郭数十个,每走到一处他们都会停下来歇歇脚,不知不觉已经是五天的时间过去了。因为有马车的关系,戚风并没有把速度放的很快,他担心梓潼的身子受不住。
越往南走,气候就越是温热潮湿,虽然距离出发的日子只有五天,可是在这离火国的南方就好像是进入了初夏。他们走一程就要换一身合适的衣裳,当来到一座叫做风烟镇的小镇子时,就已经完全穿上了夏季的薄装。
傍晚,风烟镇外的小径上,一匹高头大马载着一位气宇轩昂却面容沉静的年轻人走来,年轻人的手里还拉着一段缰绳,就在他旁边,一辆两轮小马车缓缓的跟进。
梓潼,前面有个小镇子,我们今天就在这里休息吧。戚风停下来望着车内说道。
吱吱吱!车帘被掀开,露出一张猴脸,小黄手里捧着一个黄金瓜吃的正香甜。
好啊,好好休整,这些天门主你也辛苦了。梓潼苍白一笑,或许是旅途劳顿的关系,这几天戚风发现她的脸色越来越不好看了。
风烟镇极小,甚至还不如响水镇的三分之一那么大。从北边进入镇子,居然一眼就能看到南端。这个镇子还没有一个村子大,房屋散乱的坐落在镇子上,像样的街道只有一条,而铺子就更少,北面一家早餐铺子,门口有一口大锅,锅里是炸油条用的油,再往中间走就是一家杂货铺,铺子里什么都卖,胭脂水粉,柴米油盐戚风想要找客栈,可是最终他失望的发现,这村子里根本就无客栈可言。
对于这样一个安宁的边境小镇来说,戚风和他的马以及马车都是稀罕物,刚刚进入镇子便有一群光屁股小孩围着他看稀罕。这群孩子口中说着他不懂的方言,又是拍巴掌又是笑,看起来似乎很开心。
经过早餐铺子的时候,戚风看到一个独脚老人,他的左脚齐膝盖处没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截已经快要腐朽的木棍。当他第一眼看到这独脚老人的时候,心里就是一沉:这样的小镇都有如此的高手隐居,看来这镇子并非其表面看起来的那么简单
戚风走的十分缓慢,从南到北从东到西来回溜了两圈之后,失望的回到起点,将马和车都停在镇北的木柱子上。
没有客栈,看来今晚我们只能露宿了。戚风道。
也好,我也不喜欢睡客栈的床。梓潼回答道,她在这一路上尽量不给戚风添麻烦。
小伙子,要住店?就在这个时候,那正在铺子里收拾家伙什的独脚老人开口招呼道,如果不嫌弃,到我柴房里来住吧,简陋了点,不过好歹有个屋顶。他拿拇指指着后院说道。
对于这老人的热情,戚风报之以微笑:多谢
那就来吧!不等戚风说出下半句,老人就已经一瘸一拐的走出铺子,我这里常年留人住宿的,不白留,你给我个饭钱就行。
早餐铺子里面跟外面给人的感觉都是一样的简陋,低矮的棚屋,到处积满灰尘,墙壁被油烟熏的黑黄,蛛网霸占了角落虽然如此,老板倒是很好客,虽然他收了戚风二两银子,但是却端上来一份丰盛的晚餐。
老人家,不知这里距离葬心山还有多远?吃饭的时候,戚风随意问道。
葬心山?老板笑着摇头,咱丁老汉在这里过了大半辈子,还真没听过有这么一个地方呢。
原来老伯姓丁。戚风笑了笑,听口音似乎您是北方人?
对,咱来自离火国以北的蛮荒之境,算起来还不是本邦人。丁老汉笑道,昏黄的油灯灯光将他的面庞照映的更加枯黄,那张沟壑纵横的老脸上满是皱纹,眼神看起来似乎也不太好了,这一切都与戚风所感应到的完全不同很难想象,这样一个人会是实力已经达到武灵境的强者。
蛮荒之境,戚风曾不止一次从师傅口中听到过这个地方,那并非是一个国家,事实上蛮荒之境十分的宽广,南北东西止境到哪里,似乎没人知道。传闻那里一年到头都是冰天雪地,所有的水都结成了冰,人类无法生存。
整个彼苍大陆的人都知道,蛮荒之境不属于任何一个国家,因为那里只有各种凶猛的野兽、妖兽,甚至还有力量强大,个头堪比两个成年男子那么高的野人。然而所有的一切都是传闻,戚风从没有真实的与蛮荒之境接触过,直到今天为止。
蛮荒之境?戚风饶有兴趣的看着丁老汉,原来那里也有人居住?
那是自然,不过自从五十年前那场灾难之后,人烟就越来越稀少啦。丁老汉道,我们许多人都往南走,到离火国,或者更远的地方生活。
灾难?戚风好奇的问道,什么灾难呢?
蛮荒之境有山有海,不过都是冰山雪海,我们也就居住在那些地方,依靠渔猎为生。丁老汉道,看老汉这条腿,就是当年捕猎冰原妖熊的时候被伤的。大家过着与世无争的日子,各自潜心修炼,谁料到五十年前,蛮荒之境中心地带忽然传来地震,我们所居住的冰原被颠覆了,无法生存,无奈之下,活着的人就开始南迁。
原来那里的居民都是戚风恍然大悟,顿时也就明白为何这老汉身上能够散发如此强劲的气息了。
武者。丁老汉笑道,事实上我们不过是一些最不起眼的家伙罢了,能够在中心地带修炼的人,那才是真的高手。与你们中土人士不同,我们不会勾心斗角尔虞我诈,因此来到这里丁老汉也只是靠小买卖度日。
老伯倒也称得上是真正的隐士。戚风释然,他能够看得出,这老汉并没有说谎。
饮食算不上,混口饭吃罢了。老汉笑道,刚才小兄弟你说什么葬心山,这我没听说过,因为我自从来到离火国,就一直居住在此,不与外界接触。这两天倒是听说,离这里大概有三十多里地的土山要出大事了,前两天一直有人从这里路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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