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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白马王子

    高文从老师湖中仙女那里接受了轮转胜利之剑(Excalibur·Galatine)后便带着自己这些年来存下的钱毅然决然离开了奥克尼郡,还顺便带走了自己亲手养大的十几匹白色战马。

    就这样,高文一路前行。

    十几匹马换着骑,因此倒是没有出现将马累死的情况。

    他知道不列颠之王还未出现,因为那把石中剑至今还没有人能拔起来,所以他决定进行流浪修行!一边磨炼自己的剑术,一边等待未来的不列颠之王出现,为了自己的承诺以及理想!

    像高文这样高调的肥羊自然引起了不少心怀不轨的人的注意。

    如今不列颠是黑暗时代,入侵者的撒克逊人就不多说了,一些不列颠本地的民众都有的化身为劫匪四处烧杀抢掠了,带着十几匹白色骏马的高文被当成肥羊给盯上了,于是自此以后整个不列颠的劫匪们倒霉的日子就来了……高文给自己定了一个小目标,先灭绝掉所有的劫匪。

    就算是坏人,肯定也有强者的。

    这样既可以做好事,还能锻炼自己,一举两得。

    由于高文英俊帅气、气质高贵、实力强大,再加上随身携带十几匹白马,因此人称白马王子——知道自己有了这么一个称号后,高文也毫不在意,按照自己的步骤一步一步前进。

    不知不觉的,高文白马王子的名号越传越响,令无数恶人闻风丧胆。

    劫匪……这个职业已经在不列颠断绝了。

    至少在高文的威压下,没有劫匪再敢冒头。

    “嗯?那边好像有人遇到困难了?”

    虽说自己不是滥好人,但能帮还是帮上一把。而且那好像是名骑士,死了马,这里离有人的村落还很远,真要徒步恐怕得累死,立志要成为一名伟大骑士的高文不允许这样的事发生。

    于是,高文驾马靠近过去。

    “喂,你怎么了?遇到困难了?”

    对方抬头看了过来,其外貌和气质令高文有些吃惊。

    他还是第一次遇到能与自己媲美的骑士。

    心生好感的他下意识地露齿一笑:“朋友,需要马吗?”

    原本只是想搭他一程,送他到村落或小镇就好了。

    现在的话,将心爱的战马送他一匹貌似也不是很难接受。

    ——————————————————————我就是那华丽的分割线☆☆☆☆☆☆☆☆☆☆☆☆

    从马市里走出来,牵着刚刚花钱买下的一匹黑马,兰斯洛特无奈地叹了口气。

    心里觉得很对不起之前在路上遇到的那个好心的不知名的少年骑士。

    对方将精壮的白色骏马送给了自己,自己却将那马给硬生生地骑死了。

    所幸马死的时候,距离城镇已经不远了,否则还不知道要走到猴年马月。

    “你可不要死啊。”

    兰斯洛特摸着黑马的马脸。

    尚不知自己落入载具杀手魔掌的黑马舔了舔兰斯洛特的脸。

    因为时候也不早了,马上就要黑夜了,所以兰斯洛特牵着马找到了旅店,将马放到旅馆专门用来给客人存马用的马厩里,不知道是不是错觉,走的时候眼角余光瞥到了一些白色骏马。

    ——世上哪有这么巧的事,应该是看错了吧。

    摇了摇头,兰斯洛特没有理会,人直接进了旅店。

    里面嘈杂一片,不过倒还算十分整洁。

    出门在外也不能要求这么多,这样的条件已经算是很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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