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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天新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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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他和房翔凤一起回到租来的房间时,房翔凤正拿着手机哭丧着脸看招聘信息。寇仲雍是罗旭的大学同学。两个人在同一个宿舍住了四年,然后来到安和医院实习。罗旭想起来了,寇仲雍来安河医院之前说过,他不想在这里当丈夫,因为他知道他的家人注定要在他的生命中当丈夫!

    但是他决定来医院,为了睁开眼睛,看看中·国最好的医院是什么样的。罗旭钦佩寇仲雍,因为他已经计划好了自己的未来,但罗旭当时仍然梦想着丈夫!

    罗旭开门进来后,房翔凤头也不抬地看着手机,却开口说:“尼玛第四份工作太难找了。明天,你和我一起去招聘市场碰碰运气。什么都有工作经验真恶心!”

    罗旭把裹着t恤的航空母舰放进他破旧的帆布包里,然后突然说:“掌柜,我要去路边了!”

    房翔凤听到这话就愣住了!

    寇仲雍在罗旭的反应完全出乎意料。所谓分支就是去一些偏远山区到村级卫生院工作两年,月薪400元。两年后如果有关系有门路可以去医院上班,最后一次是镇级卫生院!

    但是有关系吗?会不会有人的医疗生活走到了一边?我怕毕业后在家里找个好医院。这是中国最糟糕的地方,它的艰难完全超出了普通人的想象。可能没有手机信号,没有地方洗澡,吃的肯定不会太好。好几个月没见什么肉腥!

    在一个今年毕业的医学生身上,即使家里穷,也不至于穷到吃不下一点肉。谁愿意去偏远山区受苦?

    所以每年分支任务的人基本都不够,愿意去的人也很少,除非是两年后国家包拨的那种分支,但是这样的分支早就被抢了名额。像罗旭这种没有人无所谓的家伙,拿不到套餐分配的分店名额,只能去最苦最没希望的偏远山区!

    当司马义飞听到这句话时,他认为罗旭疯了。他从床上跑下来,伸手去摸罗旭的额头。然后他说:“你疯了吗?分行?开玩笑吧?这两年你去吃苦了。回来后还是要自己找工作!”

    罗旭摘下眼镜,用床单擦了擦。然后他说:“这些我都知道,但是如果我不去分行,没有它我就当不了医生!”

    司马义飞在自己床上苦笑:“罗旭,现实点好不好?即使去了分院,接受你的医院也会给你开证明,让你有资格考医生证明。但是当你去那里的时候,你一定是个占着茅坑不拉屎的人。有哪些病人?没有病人怎么积累经验?两年学不到东西。等你回来,就算有医生证明,医院也会很乐意问你?你什么都做不了。医生他妈的职业生涯不仅要有医生资格证,还要有经验。你不行医的经验就是那些小私立医院不会要你的!”

    说到这个敖博,他看起来很渴,他拿起他放在地上的水杯,喝了口水,继续说道:“即使有一个小的私立医院愿意为你服务,你在那种医院里能挣多少钱?”如果赚不到钱,以后会娶老婆吗?不要在那种小医院混一辈子?现实点,罗旭,明天和我一起去上班。北京这个地方确实不好混,但是这里机会很多。我相信只要我们努力,我们一定会站在这里,也许会发财!“

    罗旭自然知道司马义飞在说什么。即使两年后有诊断书,也没有行医经验。这个工作还是不好找。去私立小医院挺不稳定的。很多开这种医院的掌柜都是赚了钱跑了。那些他们可以治疗这种疾病和那种疾病的噱头是骗人的。人们看到花了钱,就要闹事。这时候,他们就倒霉了。在里面工作的医生。

    但是罗旭现在有了到达恒星的医疗救生艇,只要他唤醒威廉退尔,他一定会学到很多东西。他相信有了这艘船,他一定会出人头地,成为最好的医生。因此,医疗经验对罗旭来说不是问题。他现在的问题是先取得医院证明,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这个东西是敲门砖,没有它连医生都不想当!

    虽然罗旭和司马义飞关系很好,但罗旭不想说出母舰的秘密。他只好说:“掌柜,这些我都知道,只是不甘心。我很想当医生,不要劝我。你在北京过得愉快。如果两年后在医院找不到工作,跟你混也不迟。你还能拉你哥!”

    司马义飞见自己说了这么多去罗旭的话,有点郁闷。他真的不想看到罗旭做了什么蠢事。那是浪费时间。带着这些想法,司马义飞劝了罗旭一会儿,罗旭却执意要走。司马义飞别无选择,只能躺下睡觉。他明天必须去招聘会。

    一夜无话之后,罗旭起床发现司马义飞已经走了。在他离开之前,他给罗旭留了一张便条,仍然劝说罗旭不要去分行。罗旭也知道司马义飞是好意,但他必须走这条路,所以他只能失望!

    今天是报名分校的最后一天,但是报名地点不在北京,而是在罗旭的学校。罗旭和司马义飞是一所学校。他们是邻省一所医学院的学生。学校只有三本,算不上好学校。蒋智娟和汤信道是中国最好的医学院学生。和他们比起来,罗旭的学校算不了什么!

    现在,如果罗旭想注册这家分店,他必须打电话给他以前的导游何欢。何欢在罗旭当导游已经四年了,但由于罗旭不是那种喜欢炫耀的人,他平时沉默寡言,不喜欢参加各种活动。他属于那种沉默寡言的人。另外,罗旭有一双土气的黑框眼睛,更不显眼,何欢对他没什么印象!

    罗旭打通电话,说了他的名字,但何欢不记得她已经在班上四年了,还有这样一个人。她检查了花名册,以便记住罗旭是谁!

    罗旭不废话,直接说他想去分行。没有人愿意去分行。现在罗旭正打算给何欢一个惊喜,但她答应马上下来,并把分行的表格发到罗旭的邮箱里。让他填好发给自己!

    罗旭洗完这些简单的衣服,就出门了。他和司马义飞没有电脑。现在他要去网吧填表格。罗旭没有多少钱去网吧。他在附近找了个便宜点的,进去开了一台机器。他打开邮箱,打开了何欢发来的表格。

    因为想去分校的人很少,所以学校每年的分校任务越来越少。好的早就被拿走了,留下一个没人愿意去的地方。罗旭在那个地方苦笑了一下!

    罗旭早就想去一个非常贫穷的地区,但他从来没有想到这个分支的位置实际上是楚华的天新界。罗旭不知道天新界在楚华的什么地方,但罗旭知道楚华就在沙漠旁边,那是一个相当偏远的地方。而且,这个城市的经济相当不发达,可以说是贫穷落后。如果在楚华比较好,去的地方其实是鲜为人知的天新界,估计就在那个地方。

    但是现在事情发展到这种地步,分店的位置也只有天新界了。罗旭只能硬着头皮走了,但他还是在网上查询了这个地方!

    天新界位于楚华东南部。在这个峡谷里有一条通向沙漠的路。出了这条路,就是中国著名的旅游胜地——龙眼泉,那里有龙眼寺。据说这个龙眼泉是由一只龙的眼睛形成的。很多年前,有一条龙不忍看到天新界的人因为干旱不能喝水,于是违背玉帝的命令,私自在这里下起了雨,救了天新界的人。然而他却因为违反天道被玉帝下令处死。龙死后,他的目光落在天新界的尽头,变成了龙眼泉。后来,人们在这里建了一座龙眼庙来纪念龙!

    这个传说一定是假的。世界上有龙,但看到龙眼泉让罗旭的心微微一沉。他琢磨着,这天新界就在这桂圆泉旁边。反正这个地方也是旅游目的地,每年都有很多人来旅游。结果天新界条件差,条件不好,就不去了!

    看到这里,罗旭还想在网上查看他想去的医院,但不幸的是地图上没有。罗旭几乎不想在网吧浪费钱。他迅速填好表格,然后罗旭直接回宿舍了。他昨天想跟司马义飞借点钱,但是长大后没有跟任何人借钱。他真的开不了这个口。他不想从家里要,就以为去了天新界说,反正吃控制点,一个人没有什么负担!

    罗旭回到宿舍收拾自己的东西。他得去车站买票,明天赶去楚华。只有到了楚华才会有人来接他。所以他想提前收拾一下这个东西。事实上,罗旭的东西并不多。只有几件相当便宜的衣服和一套床上用品。剩下的就是大学发的教材了。衣服等东西直接放在他用了四年的行李箱里,被褥放在后天床下的大尼龙袋里。

    没花多少时间就打包好了所有的衣服。罗旭在床上坐了一会儿,他没有什么可玩的。这部手机是多年前买的便宜货,他只能接电话,但它没有蒋智娟和汤信道的苹果手机那么多功能。所以罗旭呆在下午,他中午没吃饭。他还有两袋方便面,晚上就一袋,明晚一袋。现在钱真的很紧。

    下午四点,司马义飞回来了。当他看到罗旭收拾他的衣服时,他知道这个男孩决心要去那家分店。再劝他也没用。罗旭,这个男孩,通常似乎很少说话,非常沉默寡言。如果他决定了,谁也改变不了!

    司马义飞在床上坐下,脱下衣服,穿上一条裤衩。外面太热了。他拿一本书当扇子,说:“罗旭,你都做好了吗?”

    罗旭点点头说:“我给导游打了电话,所有的表格都准备好了。我后天就走!”

    司马义飞叹了口气,放下书:“你去哪里支援?”

    “楚华天新界!”罗旭不知道那个地方现在是什么样的环境。他只希望天新界的条件不要太差,不然以后他就遭殃了!

    “周天?我要走了,那个地方的边缘有一片沙漠。如果你去那里,估计没有足够的水喝。我觉得你不应该去!”当司马义飞听说是楚华的时候,他想说服罗旭不要去。那个地方好苦!

    “掌柜,别劝我了,让我去吧,反正两年,我也能吃苦,说不定以后真的能当医生!”罗旭的语气充满自信。他相信,手里有医疗救生艇,一定能实现医生的梦想!

    “你为什么这么固执?你做梦去吧。想去就去吧。对了,有东西给你!”司马义飞从一边拿起他破旧的包,从里面拿出一小叠钱,递给罗旭。“我就知道你小子不会听我的,所以今天我叫了二三个孩子,我们都给了你两千块钱。你去那里一定很艰难。多拿钱买点吃的,别自己吃亏,别说不要这钱,就让我们跟你借,等你有了。

    罗旭听了司马义飞的话,眼睛有点酸。他大学四年有四段美好的感情。虽然实习没有在一起,但是他接触的并没有少。现在他要养活自己了。掌柜想给自己一些钱,让自己在那边过得更好。这份好意如此沉重,以至于罗旭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他想说点感谢的话,但如果他知道司马义飞的脾气,肯定会翻脸的!

    最后,罗旭收下了钱,装作轻松的样子:“那我就收下,以后还给你!”他说的很轻松,但是心里却充满了感动!

    司马义飞笑了笑:“既然你小子选择了自己的路,那就自己混吧。别搞混了,找我们兄弟帮你。等我们有钱了,就不理你了!”说到这里,敖博站起来,从床边拿了一把琵琶,说:“我把这个给你。那地方可能没什么可玩的。你不是一直想学琵琶吗?刚去的时候没什么好学的,我学琵琶的书就还给你!”

    “掌柜,我不能拿这个。这是嫂子送的生日礼物!”罗旭连忙拒绝!

    “我学这把琵琶就是为了追你嫂子。现在我已经抓到了。我现在正忙着找工作。以后肯定工作忙,但是没时间玩。拿去听我说!”司马义飞说他把琵琶推到了罗旭手里!

    司马义飞说得对。罗旭很想学琵琶,但是他从来没有买过琵琶,因为他没有钱。他想学琵琶是因为去年安和医院的新年晚会。

    像安和这样大的医院每年元旦都会组织自己的内部聚会,各部门都会举办活动,像罗旭这样的实习生也可以报名。上帝给了罗旭又瘦又矮的一面和高度近视的眼睛,这让他看起来很丑,但上帝是公平的,这也给了罗旭一个好的声音。然而,只有司马义飞等人知道罗旭唱得好。他沉默寡言,低调,也是因为他的身高。

    然而,罗旭真的被安和医院的新年晚会感动了。他想上台给蒋智娟唱首歌。他从来没有想过用一首歌来吸引蒋智娟的心。他只想给蒋智娟留下一点印象。别这么快就忘了自己。这是当时自卑的罗旭唯一的愿望!

    但他还是不敢站在舞台上。罗旭真的没有勇气。他甚至没有一件像样的衣服。即使鼓足勇气,他也会被汤信道嘲笑,所以最后,罗旭躲在安和医院会议室门口,成为晚会的看客!

    在那次聚会上,蒋智娟演奏了一首钢琴曲——马克西姆的《出埃及记》。罗旭昌这么大的时候在电视上看到过钢琴。由于成长环境的限制,他不知道那首钢琴曲是什么,但他记得当时他在罗旭知道的唯一一首钢琴曲!

    那一天,蒋智娟的美丽仿佛是地平线上最明亮的晨星。所有的星星都被蒋智娟的光彩掩盖了。她是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女。她的美丽根本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罗旭和在场的所有人一样,被蒋智娟的美貌迷惑,直到蒋智娟开始演奏,他们才醒悟。

    罗旭不懂钢琴,也不知道什么样的演奏好,但他能听出安子楠弹得相当好,因为音乐让罗旭像其他人一样深深陶醉,她久久不能自拔。玩了一会,现场还是一片寂静,过了半天掌声的浪潮才响起。但是这个时候,那个精灵般的美女已经离开了,只留下了她刚刚弹的那架乳白色的钢琴!

    蒋智娟表演结束后,汤信道接着上场。汤信道当时演奏了一首歌。当时,罗旭记得很清楚。当蒋智娟从后台出来时,他微微停下来,看着汤信道。出于这个原因,汤信道努力演唱。我不得不说汤信道琵琶弹得很好,唱歌也很好听。另外,他帅气的外表让当时很多女生着迷!

    也就是在那个时候,罗旭第一次羡慕汤信道。他幻想如果他在那个舞台上弹琵琶唱歌,蒋智娟会稍微停下来看看自己。有了这一瞥,她就不会那么快忘记自己了。

    可惜这一切都是幻想。罗旭只是一个旁观者。他没有勇气上台,也没有勇气对蒋智娟说一句话。也就是说,那天罗旭非常想学琵琶,因为他也想有一天像汤信道一样站在舞台上,为他日夜思念的女孩唱一首歌,即使她根本听不见。

    p,第一章,后面还有的!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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