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不知道吗?妈妈从小就对你好,她啊,本来就不是妈妈的亲女儿,我怎么可能会生你的气呢?;
苏韵艺为了安慰自己的亲女儿,毫不犹豫地把沐念离不是自己亲女儿的事实说了出来。
;碰!;沐轻岚的门被拉开,在墙上砸出了很大的一声。
;妈,你说什么?沐念离不是你的亲生女儿?;
;是啊,本来就不是我的亲生女儿。;苏韵艺把她拉过来,继续说:;她也不知道是哪个父母不要的小孩,当时我在医院生下了你,护士就在说有一个女人生了孩子跑了,结果把孩子留在了医院里,二十几年前的那个条件你也知道,没有什么监控,跑了就跑了,我当时也不知道怎么想的,觉得她还挺可爱的,就把她抱回来了。;
苏韵艺回想起自己以前做的事情都觉得后悔,当初收养沐念离的时候没有经过她老公的同意,就因为这一点,后来她老公几次三番把这件事情拿出来说话。
后来,两人离婚了,她只能独自一人扶养着两个孩子,直到这个时候,她才知道带着两个孩子的辛苦,每时每刻都在想着怎么能把沐念离丢掉,但沐念离这个孩子实在是太优秀了,让她也有了一些虚荣心。
每次和其它的母亲谈论的时候,别人都会觉得沐念离是一个好女儿,都在夸她培养出来了一个优秀的女儿。
就因为这个原因,她才一次次放弃了赶走沐念离的想法。
结果,沐念离竟然越来越优秀,她也没有理由把沐念离赶走了。
直到六年前的那件事情,她当时真是相信了沐轻岚的话,觉得沐念离不孝,才想着要把她赶走,但直到今天,她都没有后悔。
尤其在知道自己的亲生女儿被她屡次压一头的时候,她更觉得应该。
;这么说,你真的不生气?;
;生气什么啊?我心疼你还来不及,要是我知道你以前是那么想的,我就不应该留着她,应该让她早点滚出家门!;
苏韵艺语气恶狠狠,全然不顾她和沐念离之间二十年的亲情,她的心里只有沐轻岚一个女儿。
没想到沐念离孝敬了这么长时间的人,竟然不是她的亲生母亲,那她当初卖身到底是因为什么?
沐轻岚想起来就觉得好笑,要是沐念离知道这件事情,还不知道作何感想。
;那,妈你会不会把沐念离接回来?;
;我接她回来?我接她回来干什么?既然你不喜欢她,就让她在外面流浪就好。;
沐轻岚笑着搂了搂苏韵艺的肩膀,笑着对她说:;妈,我就知道你对我最好了,我真的不想看见沐念离那张脸,只要看见,我就觉得恶心。;
;好好好,妈不会让她回来恶心你的。;
在苏韵艺看不到的地方,沐轻岚轻轻点了一下关闭录音的按钮,如果沐念离听到了刚才她妈说的那些话,应该不会开心吧。
她笑了笑,眼底满是狠辣。
她恨不得把沐念离踩在脚底,既然沐念离不是她的亲姐姐,她现在也可以联合苏韵艺,肆无忌惮地伤害她了。
果然是有其母必有其女,苏韵艺和她一样,从来不会对别人善良,哪怕她们住在一起二十几年。
从这一点看上去,沐念离果然和这个家的一切都这么格格不入。
结果,沐轻岚并没有开心多久,就有另一伙人来到了她的家里。
夏彤戴着墨镜,穿着皮革,看起来非常豪爽和大气。
她骑着摩托车,将头盔从头上取下来,然后走到沐轻岚家门前,嚼着口香糖非常不耐烦的敲了敲门。
一边敲还不忘一边朝后面挥了挥手。
;你谁啊?;沐轻岚打开门,扫了她一样,这个时候她还没有看到后面跟着几个社会上的混混。
夏彤取下墨镜,看着沐轻岚:;你妈砸了我的店,是不是应该负责任呢?怎么?当这回事没有发生是吗?;
;夏彤?你怎么变成这样了?;她看着夏彤这种酷酷的样子,以前的夏彤虽然豪爽,可也是大家闺秀,绝对不会像现在这样穿着皮革看起来傲慢无礼。
夏彤将口香糖抵在牙间,叉着腰看着沐轻岚笑了笑,而后非常不屑地说:;和你有关系吗?我和你还没那么熟,你妈那天应该拿了罚款单,这么长时间我看你们也没有表示,看来是想派出所见了。;
;你凭什么说我妈砸了你家店?;沐轻岚狡辩,她没有想到这家店竟然是夏彤家的,也就是说她用计离间陆奕臣和沐念离之后,还要出这几百万。
她怎么可能愿意?
她本来以为要是陆奕臣的店,让陆奕臣和沐念离闹翻,按照陆奕臣的性格,沐念离的一切都和他没有关系,也就不会给她撑腰了,而且陆奕臣的身份,也不像是会和自己前女友要钱的人,这事说不定就这么算了。
谁知道竟然不是。
夏彤对她的狡辩简直嗤之以鼻,她仿佛是听到了天大的笑话,仰头大笑起来。
;拜托,沐轻岚你能不能不要一次次刷新我对你智商看法的底线?我的店铺所在的那条街是A市最高档的商品街,街上连个监控都没有说出来你信吗?而且你让你妈砸店的时候,就不能先把店里的监控解决了吗?这样说不定就发现不了你们了。;
她的眼里全是嘲讽,听在沐轻岚的耳朵里就感觉是被打了一巴掌一样。
沐轻岚素来要面子,尤其是知道夏彤的身世比自己好之后,她就特别想在夏彤的面前表现。
如今没有表现,还被打了两耳光,她气不过,直接说:;不就是你的店吗?我就是不赔你能怎么样?况且,是我妈砸的,那这样的话,沐念离是不是也有责任出这个钱?就算你告我,沐念离也一定会把钱出了的,毕竟我妈也是沐念离的亲妈。;
夏彤邪魅一笑,冲她挑了挑眉。
;当然,你的不要脸我又不是第一天知道,我当然不会这么做,几百万对我而言也不是什么大事,况且,我比较喜欢以其人之道还其人之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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